全国政协委员、贝达药业丁列明:需引导耐心资本支持源头创新和成果转化
让医保基金更好发挥引导和撬动作用
近年来,我国创新药产业整体迈入从“跟跑”“并跑”向“部分领域领跑”转变的新阶段,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已批准上市的创新药达76个,大幅超过2024年全年48个,对外授权交易总额超1300亿美元,均创历史新高;我国在研新药管线约占全球30%,位列全球第二。
上述成绩的取得,得益于行业内生动力和制度环境的持续优化。全国政协委员、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丁列明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称,首先是国内医药市场规模巨大、临床需求旺盛,为创新药研发和转化提供了广阔空间;其次是审评审批体系持续优化,新药研发和上市效率显著提升;再者是本土企业在研发能力、国际注册和全球合作方面不断积累经验。
与此同时,丁列明也坦言,要清醒看到行业发展仍存在诸多挑战。首先,源头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夯实,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批准上市的76个创新药里,首创新药11个,占14%,而同期美国获批首创新药22个,占比为48%。“数据对比中可看出,我国在源头创新上仍存在差距。需要突破的关键瓶颈就是要提升我们原创能力,包括加强基础研究、加强产学研融合等。”
同时,丁列明也认为,资本供给对创新发展的支撑仍略显不足。如何完善生物医药产业投融资体系,引导耐心资本支持源头创新和成果转化,成为丁列明今年重点建议的方向之一。
“十五五”时期是生物医药产业乘势而上抢占战略制高点的关键时期,着眼医药创新难度大、周期长、高技术、高投入、高风险的特点,加强全链条支持,特别是健全符合生物医药产业特点的投融资体系,对于持续催生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丁列明也指出,创新成果在市场端的“最后一公里”仍存在梗阻,创新药获批上市之后,在医院准入、临床应用推广以及医保支付等方面仍面临现实挑战。
“因此,如何加强医保基金供给,让医保基金更好发挥引导和撬动作用,也是我今年重点建议的方向之一。医保基金在更好发挥杠杆作用支持医药创新、优化基金资源配置使用等方面需要不断加强。”丁列明表示。
全国政协委员、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丁列明
坚持长期主义打造“耐心”资本
丁列明建议,发挥科技领军型链主企业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中的龙头作用,以其为核心打造协同创新生态。
首先是深化多元资本合作,建议政府资本、社会资本进一步加强与产业投资基金的合作,共同支持创新药研发;其次是拓宽上市渠道,支持优质的未盈利新药研发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支持上市医药企业并购。
再者是优化并购重组机制,出台差异化政策支持医药企业收并购,简化审核流程,开通优质标的“绿色通道”,推动未盈利优质项目通过并购转化落地;再者,是加大金融支持,允许医药企业通过定增、可转债等方式募集资金,用于并购后整合与市场推广。
针对当前超14万亿规模的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面临的退出难题,丁列明指出,S基金(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是接续投资、畅通退出的重要工具,有利于实现新老投资者与被投资方三方共赢。
丁列明认为,国资设立S基金可盘活存量资本、优化财政效率,建议国资牵头发展S基金,拓宽私募股权基金和创投基金退出渠道,进一步激发市场活跃度。聚焦区域性股权市场这一关键平台,支持地方创新开展私募股权创投基金份额转让试点,充分发挥其“培育+融资+交易”核心功能,在转让规则制定、信息标准化、决策效率提升等方面持续发力,为企业提供全周期科技金融服务。
丁列明向时代周报记者介绍,创新药研发普遍需耗时10年、投入10亿美元且成功率不足10%,亟需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陪伴式支持。
“当前国内医药投资基金周期多为5-8年,与研发周期存在错配。受制于中短期回报压力和退出时限,资本更偏好后期成熟项目,导致许多高潜力的早期项目因资金断链而夭折,影响了源头创新。”丁列明坦言。
对此,丁列明建议大力鼓励政府引导基金、国有资本设立10-15年的医药创新长期专项基金,约定早期项目投资占比,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激励措施降低长期持有风险,引导资本投“早”投“小”。
具体机制方面,丁列明建议,在考核评价上,健全覆盖“募、投、管、退”的全周期整体性考核机制,推行“长周期、算总账”考核,弱化短期收益指标;在容错免责方面,明确划分投资风险与决策失误的界限,针对投资初创期基金设置不同梯度“容亏率”,切实解除资本“投早投小”的后顾之忧。
持续优化医保目录谈判机制
与此同时,丁列明指出,当前,我国医保基金运行总体稳健,同时在更大力度支持医药创新、优化基金资源配置使用、持续提升运行管理水平等方面需要不断加强。
首先,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对创新产品的战略购买。丁列明认为,应在“保基本”基础上适度再扩大创新药覆盖面,加快建立罕见病用药、儿童用药“专项通道”,实现上市即谈判、及时以适宜价格纳入医保,提升高价值药品可及性,此举有助于形成“基金增—产业兴—民生惠”良性循环。
丁列明也向时代周报记者指出,在坚持医保“保基本”的前提下,部分高值创新药和罕见病用药也应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来覆盖,以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医保承担广覆盖的基础功能,但面对研发投入大、价格高的药品,支付压力较大,商保可以与之形成协同互补。
2025年国家医保局首次设立商保创新药目录,丁列明认为这是非常积极的探索,为暂未纳入医保的创新药提供了新的支付渠道,有助于提升患者可及性并稳定企业创新预期。
2026年是商保创新药目录实施的第一年,丁列明期待该机制能不断完善,让更多患者真正受益。同时希望商保能进一步拓宽创新药支付渠道,响应政府工作报告中“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要求,为医药创新提供更稳定、可持续的发展环境。
在医保目录谈判机制方面,丁列明建议,当前创新药价格显著低于国际水平,建议谈判中综合考虑研发成本与临床价值,保障合理回报,探索预留自主定价时间窗。
丁列明向时代周报记者介绍,自主定价时间窗是指在新药上市初期,为其预留一段不受医保谈判压价干预的时期,允许企业根据研发成本和临床价值自主制定价格。
“此举旨在解决当前国内创新药定价显著低于国际水平、回报周期被压缩的问题。通过建立差异化支付模式,让高价值创新药在商业化初期获得合理回报,缓解研发投入与收益之间的矛盾。”丁列明分析称。
除预留自主定价时间窗外,丁列明也建议,应优化续约规则,对连续2个协议期销量达标且效果显著的创新药,不再强制降价并适当延长周期;同时,发挥价格登记系统功能,助力创新药“走出去”;此外,针对进院难问题,建立直接进院机制或绿色通道,扩大“双通道”药品范围,加强供应保障。
在医保基金运行管理方面,丁列明认为,可适度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对灵活就业人员实行差异化缴费政策,简化参保流程,巩固参保成果;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守牢基金安全底线;加强医保基金预付,全面推进即时结算,探索按季清算。加快实现医保基金省级统筹,建立跨区域调剂机制;强化与商保协同,鼓励开发创新药专项健康保险产品并减免个税,促进衔接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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