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25年案件仍未侦破,南大“碎尸案” 家属起诉南京大学索赔162万
该案至今尚未侦破
时隔25年,“南大碎尸案”再被重提。
3月29日,据@正面FACE报道,案件中被害人刁爱青姐姐刁爱华当天来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就当年妹妹遇害一事正式起诉南京大学。
代理此案件的律师周兆成3月29日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正是因为当年南京大学懈于管理,怠于行使职责,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周兆成透露,“我们要求学校承担162万元赔偿。目前,法院已出具受理通知书,现在等着法院正式立案。”

高中时期的刁爱青 图片来源:没药花园
对于为何时隔25年后才起诉南京大学这一问题,周兆成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主要是因为刁爱青遇害25年来,其父母曾多次去南京大学讨要说法,均被告知案件尚未侦破为由未作回应。现在,刁爱青父母考虑到自己年迈,唯恐时日不多,所以提起了诉讼。

法院出具的受理书 图片来源:周兆辰律师微博
据周兆辰介绍,几年前被害人的父母、姐姐就到北京找到他。2020年2月27日,周兆辰接受被害人刁爱青父母的委托,成为该案代理律师。
目前,刁家人及其代理律师给出了三点起诉南京大学的理由:
第一、1996年1月10日,刁爱青失踪当天,因其室友违规使用电器,南大宿舍管理老师滥用教育惩戒权,“株连”责罚刁爱青。使其情绪悲愤,离开宿舍,最后惨遭杀害。
第二,刁爱青1996年1月10日夜不归宿,作为管理方南京大学理应及时发现并告知家长,但却怠于行使管理职责;直到10日后的1月19日,警方发现刁爱青尸体后,南大才通知刁爱青父母。正是由于南京大学没有履行宿舍管理职责,延误时间,客观上导致该案错过了最佳的侦破时机,令人悲痛的是25年来依然没有侦破。
第三,证据显示刁爱青被残忍碎尸后,凶手抛尸地点均在南京大学校园附近,无法排除刁爱青是否是在南京大学校园内遇害。因此,刁爱青父母认为南京大学在校园管理上存在安全隐患,并在学生管理上存在过错,故此提起诉讼。
时代周报记者多次拨打南京大学宣传部电话,截至发稿,暂无人接听。
相关资料显示,南大”碎尸案“发生于1996年1月19日,被害人刁爱青系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在校期间被凶手残忍杀害,但该案至今尚未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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