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财绿金院王遥:ESG在我国开始主流化,金融机构要提升相关金融产品创新
绿色金融热度高涨
随着“双碳”目标的确立,绿色金融这一概念热度高涨,引发了学术、政策、金融和产业界人士的关注热潮。
所谓绿色金融,是指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政策,在投融资决策中要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把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的回报、风险和成本融合进日常业务中。在金融经营活动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环境污染的治理,通过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引导,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在业界看来,绿色金融既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探索密切相关,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抓手。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王遥教授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在绿色金融发展的道路上,需要多方面的配合和助力,目前已经取得一定成绩,但在政策等方面还有待进步。“包括进一步提升市场活力、增强绿色金融对绿色价值的发现功能、更好匹配当前中国经济转型的客观情况等。”王遥表示。
王遥对绿色经济、可持续金融、绿色金融和气候金融等领域有深度研究,主持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内外课题90余项,出版专著30部,其中《碳金融:全球视野与中国布局》和《气候金融》为该领域前沿著作。
她认为,在当前这个阶段,金融机构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而机遇的另一面也还有较大的挑战,包括人才缺口、风险防控等方面。
图源:受访者提供
推进“双碳”之路上,金融机构机遇与挑战并存
时代周报: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道路上,绿色金融大有助力。这一过程中,银行业承担着什么样的角色?
王遥:银行是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在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银行作为主力军,更是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同时,为节能降碳目标的实现贡献了力量。
一方面,银行通过打造绿色金融产品体系,有效推动绿色产业发展。例如,加大绿色信贷投入力度,安排绿色贷款专项规模,优先保障绿色产业信贷投放,为相关企业提供资金保证;发行绿色债券,开展碳中和债、可持续发展挂钩债等创新债券品种的投融资业务,为绿色及高碳企业转型提供资金支持等。
另一方面,银行通过将ESG理念纳入投融资流程和风险管控体系之中,强化项目在可行性和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评估,进而倒逼相关企业加速绿色低碳转型。
时代周报:这给银行业乃至整个金融机构带来了什么样的机遇和挑战?
王遥:当前,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在推动“双碳”目标实现过程中,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方面,一是近年来ESG在中国的主流化趋势已经开始显现,银行业可持续提升ESG相关金融产品创新,推出多样化的ESG产品与服务,激励并推动企业与投资者将ESG纳入到决策制定中,为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是随着全国碳市场运行平稳,以及我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重启的积极推进,银行业将丰富碳金融产品种类,推动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和发展,支持更多金融衍生品的开发,进一步激活碳金融市场,并为碳市场提供更加多元化和创新的投资和融资渠道。
三是未来碳中和的转型还面临很多高碳行业向低碳转型的任务,蕴含巨大的投资机遇,也有巨大的产品需求的潜力,银行业需进一步丰富完善转型金融工具,继续创新转型金融产品,大力推动股权类融资工具,形成市场示范效应。
与此同时,银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也面临一些挑战。一是资金供给方面。绿色低碳转型目标实现需要大量资金,这有赖于银行业及其他类型金融机构的支持。因此,需要持续发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能力,通过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撬动民间绿色投资,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缓解环境问题对于财政的压力。
二是风险防控方面。绿色标准、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洗绿”问题。新技术的发展和商业化可能面临技术不成熟、缺乏标准和规范、高成本等挑战,企业的经营风险可能传导至金融机构。特别是对银行而言,其在金融体系中具有“稳定器”作用,如果不能对在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违规和重大风险的客户严格限制其授信和投资,对于其稳健经营而言将产生不利影响。
三是人才方面。目前,低碳转型与气候环境等前沿领域的专业人才存在较大缺口。随着绿色金融业务涉及领域愈加广泛,从整体市场需求来看,绿色金融发展所需的专业人才供给和专业技术支撑仍然不足。
时代周报:目前银行端推进绿色金融的进程如何?
王遥:其一,银行逐步建立绿色金融发展保障体系。当前,六大国有行已将绿色金融贯穿于金融服务和运营管理各环节,在投融资政策中全面突出“绿色”导向,前瞻性调整信贷布局,合理配置信贷资源。诸多股份制银行也把绿色金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发展。
其二,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当前,我国银行业充分发挥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产品作用,引导资金流向绿色、低碳领域,给予相关产业发展、技术升级、消费直接资金支持,为产业发展、技术创新、消费升级注入新的动力。
第三,重视搭建全流程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风险防控体系。2022年6月,原银保监会发布的《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正式执行,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提升自身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重点关注ESG风险相关客户并将ESG要求纳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推动了银行业积极布局全流程和全链条的ESG监管。
时代周报: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在发展绿色金融方面有哪些举措?
王遥:从顶层设计思路来看,在党的二十大关于“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四目标协同推进的绿色发展指引下,绿色金融发展主线已进一步明晰。此前,人民银行已明确了 “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的绿色金融基本内涵,即充分发挥金融资源配置、风险管理与市场定价的“三大功能”,以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强化金融机构监管与信息披露要求、逐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与市场体系、积极拓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空间的“五大支柱”。
同时,人民银行通过碳减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洁利用再贷款等引导银行为具有显著碳减排效益的项目提供低成本融资。2022年6月,原银保监会发布的《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正式执行,明确提出“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金融,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推动构建有利于银保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的监管环境,进一步增强银保金融机构践行绿色金融的主动性、约束力。
政策引导在绿色金融领域发挥积极作用
时代周报:在绿色金融方面,国家政策端给出了什么样的帮助?
王遥:“自上而下”推动绿色金融是我国发展绿色金融的重要特点,政策引导在推动绿色金融体系的建设、激发市场活力、规范市场发展中等发挥着积极作用。绿色金融通用基础标准、产品和统计标准及金融机构评价标准不断完善优化。
在产业指导目录基础上,原银保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对绿色金融市场的统计和分类标准进一步完善,相继修订发布《关于修订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绿色融资统计制度》《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关于明确碳中和债相关机制的通知》《环境权益融资工具》《碳金融产品》等标准。
与此同时,面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评价体系也全面铺开,2018年《中国银行业绿色银行评价方案》及2021年人民银行印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推动金融机构加速绿色金融业务布局,推动金融服务从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升。
在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标准方面,2021年7月,人民银行正式发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金融行业标准,从治理结构、政策制度、产品与服务创新、风险管理、风险量化、环境影响等方面对披露内容提出建议。2022年原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进一步促进银行业保险业发展绿色金融,加大对绿色发展的支持,同时加强风险防范与自身管理。
时代周报:在支持市场发展的道路上,未来政策端还有哪些改进的空间?
王遥:当前绿色价值的市场化发现机制仍未完全建立,叠加快速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新的风险等,因此政策在弥补市场失灵、规范市场运作等方面仍可发挥积极作用。譬如进一步强化转型金融政策与绿色金融政策的衔接,引导转型金融市场的规范建立以适应当前中国高载能行业的转型需求;不断规范碳市场建设,强化碳市场的价值发现机制的政策体系,更好发挥绿色金融的市场定价功能;根据中国绿色经济发展的进程与绿色金融的发展速度,调整、优化绿色金融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将鼓励性、引导性政策向强制性政策转变,同时可在绿色金融薄弱领域增强激励等。
时代周报:目前针对绿色金融的监管和政策体系尚不完善,监管部门需要做出哪些改变或努力?
王遥:政策尚不完善是目前的客观情况,不同部门的职责不完全一致,也使得各方对绿色金融的监管视角、要求等不尽相同,在不断协调探索的过程中也更有利于发现绿色金融的最佳引导路径。目前在推动绿色金融的国内外标准趋同、优化绿色金融统计要求等方面正在不断推进。未来既要从全国视角建立普适性的绿色金融标准、又要能从地方视角体现特色化的需求,仍然需要中央和地方层面的共同努力。
统一信披仍是努力目标
时代周报:统一信披是否仍然是绿色金融领域的一大难点?未来在这方面有什么有效改进措施?
王遥:当前,由于各行业开展绿色项目的差异性及绿色项目在各环节上的评定多维性,统一化、标准化的信息披露仍然是绿色金融领域的一大难点。从建立健全国内的信息披露机制和标准来看,未来可以从政企联动的角度开展有效推进,立足相关部门已着手开展的ESG等绿色相关信息披露的政策研究和标准化框架研究,鼓励头部企业开展实际化落地应用,并逐步辐射至全行业乃至项目层面。
未来,仍需要建立统一的ESG信息披露标准,从央企和上市公司层面进行率先推动,能够更积极主动开展标准化的ESG信息披露,进而带领所在行业的其他公司。通过扩大其示范效应,在多个行业内形成兼具国家标准化模板和行业特色化指标的信息披露成果,推动整体绿色金融领域的信息披露质量和数量提升。
时代周报:目前我国在建立评估体系和认证机构方面处于什么阶段?
王遥:在建立评估体系的发展过程方面,早在2019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涵盖了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和绿色服务等六大类,并细化出30个二级分类和211个三级分类,推动了绿色金融更加聚焦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更加有效地引导社会资本流向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
2023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准备结合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指引更新《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以更好适应绿色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2023年4月,国家标准委等十一部门印发《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将围绕基础通用标准,以及碳减排、碳清除、碳市场等发展需求,基本建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以满足地区、行业、组织等各类场景的应用,并积极稳妥推进国际标准化工作。地方评估体系建设方面,各地也出台相应政策,建立健全绿色产业、企业和项目识别体系。
认证机构方面,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作为绿色金融市场的“看门人”,对防范“洗绿”、“漂绿”行为发挥着重要作用。以绿债为例,早在2021年9月,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绿标委)发布《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市场化评议操作细则(试行)》及配套文件,在规范绿色债券市场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行为的同时也明确了其专业能力的评判标准,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进入自律管理阶段。
2022年7月29日,绿标委的《中国绿色债券原则》出台,对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的专业程度提出更高的要求,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应积极主动提升其专业能力,持续提高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质量,切实促进绿色金融健康发展。
2023年10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统筹运用质量认证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规范涉碳类认证规则备案,其中强调加强认证机构涉碳类认证规则备案管理,规范和引导认证机构自主研发面向市场、科学合理的涉碳类认证制度,同时鼓励认证机构与产学研用等各方面紧密协作以加大创新研发力度,支持认证机构参与国际合作互认。
2023年10月,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印发并施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重启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其中强调第三方审定与核查机构监管要求,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在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审定与核查行为方面发挥重要的监管作用。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审定与核查机构将纳入认证机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从事审定与核查活动。
此外正式版的《管理办法》也增加了对于审定与核查机构职责的要求,一方面不允许相关机构同时担任同一项目的审定与减排量核查工作,与国际惯例相符合;另一方面,不允许审定与核查机构为项目业主编制项目设计文件和减排量核算报告,以避免对于审定与核查活动客观公正性的影响。
国际方面,2022年6月,人民银行和欧委会发布了《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更新版,在跨境资本流动上可作为国际绿色债券发行的新标准,为金融机构、企业和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等提供最新的、被国际市场认可的实践指南。
时代周报:在全球一体化程度加深的背景下,我们的绿色金融如何与国际接轨?
王遥:一是在与国际相关标准对接的过程中,应首先立足我国国情及实际需要,在此基础上重视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中外绿色金融标准接轨,为吸引国际资本参与我国高质量发展创造条件。二是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开展标准交流与合作。发挥G20、IPSF、GIP等多边国际合作平台,以及中英、中法、中新等双边国际合作平台,围绕标准建设和完善等问题展开讨论,探索出台类似《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其他共同分类目录。三是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推动我国绿色金融标准“走出去”。除了由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外,各研究机构、金融机构、企业等也应积极参与由国际组织、行业协会等牵头标准编制工作中,力争在相关标准、倡议的制定和应用中贡献“中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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