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推动全球最大自贸区落地,有望重构亚太地区供应链

陶短房
2020-11-16 20:04:36
来源: 时代周报

特约评论员 陶短房

11月15日,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15个国家,在各自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见证下,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正如许多与会国家领导人所指出的,RCEP可谓“十年磨一剑”,来之不易。

2011年11月,第19届东盟峰会上,中、日、韩、澳、新、印度这6个和东盟签署了自贸协定的亚太伙伴国家,和东盟10国共同倡导,发起建立一个覆盖所有上述16国,并向所有愿意加入的亚太国家开放的区域性自贸协定。2012年11月,16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在第21届东盟峰会上签署RCEP框架并宣布谈判开始。

原本,各国希望在2015年底前完成框架谈判并签署RCEP协议。随后美国强推“跨太平洋伙伴协定”(TPP),试图拉拢绝大多数RCEP谈判国“站队”。许多RCEP谈判国一度对RCEP模式态度反复,谈判国中的印度自莫迪政府上台后,不断提出“减免低端制造业关税”等要求,并在2019年11月最终退出谈判。日本曾一度宣称“与印度同进退”,令RCEP协定签约自框架签署起,整整拖了8年之久。

然而,“好饭不怕晚”。如今,一个覆盖全球经济30%,人口30%,拥有22亿消费者和广阔市场空间的、全球最大规模自贸区域就此形成。

RCEP的签署标志着亚太自贸模式的选择,最终有了标志性的结果。

RCEP一旦实现,将在10年内取消签字国间92%的关税,并对彼此间实施非关税措施加以限制,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和网络安全,在透明度和无纸化等领域加强合作,以及简化海关程序等。随着外资持股比例限制的放宽,未来RCEP国家内部至少65%的服务业将完全放开,一旦实现将具备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RCEP是将参与国此前签署的双边协议正规化,允许各国对特别重要或敏感的部门保留进口关税,对跨境法律、会计和其它服务几乎没有影响。正因如此,各签约国间更容易达成妥协,增加顺利实施的可能性。

不仅如此,协议中努力推行的“原产地规则”一旦细化,将形成RCEP内部的自贸区内原产地成分最低标准。只要达到这一标准的产品,就能享受RCEP优惠待遇,有助于推动企业、产业在RCEP区域内构建多国产业链、供应链,实现各国经济、贸易和就业的多赢。

和TPP不同,RCEP并非排他性、单一中心的自贸模式,而是以多元化、自由贸易为基础,以签约国间平等、互惠为原则,各与会国共同制订、监督和履行区域自由贸易规则的半开放自贸模式。很显然,在历经反复、波折后,亚太区域各国坚定了对这一亚太自贸模式的选择决心。

有研究成果显示,在疫情严重威胁亚太各国经济、就业和社会稳定,美国未来亚太经贸战略陷入不确定性的背景下,各国如今比任何时候都渴望获得积极的经济增长推动力,而RCEP显然是理想的选择。RCEP会为签署国提供更多相互贸易和投资机会,令这些国家在相互促进经济复苏方面处于有利地位,并且令中国在未来亚太、乃至全球自贸合作方面,获得更为有利的地位。

新加坡贸工部长陈振声、马来西亚贸易部长阿兹明.阿里(Mohamed Azmin Ali)等在协议签署前后纷纷指出,RCEP的签署表明,亚太国家在当前困难时刻选择开放市场,而非诉诸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在当前全球化理念和自由贸易模式受到前所未有挑战、全球产业链遭受贸易保护主义强烈冲击的今天,令人刮目相看。

行百里者半九十。签署并不意味着RCEP真正大功告成,只有待东盟10国中至少6国,以及5个非东盟签字国中至少3国同时完成各自立法审批程序,这个全球最大自贸区才算呱呱坠地。而具体细节、条款的制订、落实和完善,则需要更长时间的磨合和谈判,需要各签约国的求同存异、相向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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