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吃上一顿饺子
单德兴的《翻译与脉络》,封面开宗明义地说:“没有译者,就没有翻译;没有翻译,异文化之间就无法交流,文学与文化终将枯萎。”此说并无夸大其词。《圣经》不通过翻译,哪能给世人传播福音?清末民初,翻译成了“富国强兵”的一种手段,“所以翻译的目光首先投向外国的‘政治、水师、炮台、制造厂局、火轮、舟车、水雷、炮弹’等,而对于与富国强兵无关的西方各国的文学作品就无暇顾及甚至不屑一顾了。”(谢天振、查明建,《中国现代翻译史:1898-1949》。)
古文大家林纾(1852-1924)是个显著的例外。我们都知道,林先生目不识洋文。1898年他得朋友之介,认识了刚从法国学成归来的王寿昌,听他讲述小仲马的巴黎茶花故事后,大为感动,最后听从了朋友的劝告,跟王寿昌合作翻译成《巴黎茶花女遗事》。出版后一纸风行,引得严复感慨说:“可怜一卷茶花女,断尽支那荡子肠。”
《茶花女》的成功,成了林纾笔墨生涯一个转折点。从此他不断与友人合作,一共翻译了一百八十多种外国文学作品,以小说占最大多数,合一百六十三种。其中有狄更斯、大仲马、雨果、托尔斯泰和塞万提斯等。剧作家中有莎士比亚和易卜生。林纾的贡献,一定得放在历史的脉络来看。光绪三年,郭嵩焘在《使西纪程》中一条提到,西方的“格致”、“政事”高于中国,但“文章礼乐不逮于中华甚远”。难怪那时的“国粹派”可以以“合该如此”的态度相信“吾祖国之文学,在五洲万国中,真可以自豪也。”
林纾的翻译让国人大开眼界。不识外语的“一般读者”争相传诵不用说,最难得的是行家的赏识。钱钟书在《林纾的翻译》一文就这么说过:“接触了林纾,我才知道西洋小说会那么迷人。我把林译里哈葛德、欧文、司各特、狄更斯的作品津津不厌地阅读。”林老先生不识英法德等欧洲语文,居然做起翻译来,以常理推测,译文一定是“面目全非”了。但依茅盾所说,实情却非如此。茅盾认为,林译《撒克逊劫后英雄略》除了几个小错外,“颇能保有原文的情调,译文中的人物也写得与原文中的人物一模一样,并无什么变更”。胡适在 《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说的话更能道出林纾出人意表的成就:“林译的小说,有他自己的风味;他对于原书的诙谐风趣,往往有一种深刻的体会。……古文不长于写情,林纾居然用古文译了《茶花女》与《迦茵小传》等书。古文的应用,自司马迁以来,从没有这样大的成绩。”
林纾是清贫子弟,光绪举人,失意仕途,他译作这么多,想是为了生计,但从他一些译作的内容看,他不会光是为了稿酬而动笔的。他听茶花女为爱情而牺牲自己的事迹,自己先“断了肠”,情难自已之余,再让这位风尘女子在自己笔下转生。有些译作,明显是为了遣悲怀。《黑奴吁天录》(Uncle Tom’s Cabin, 1852)讲的是一个忠肝义胆的美国黑奴,不肯背叛友侪被白人主子鞭挞而死的悲剧。林纾如果没有感同身受的悲怆,也不会挑这种故事来翻译。他译狄更斯的《块肉余生述》,想也是为了相同的理由。
这样看来,林纾翻译,为稻粱谋之余,也是为了言志。单德兴在《翻译与脉络》一书用了大量篇幅记述张爱玲的译事生涯,资料周全,堪称看家本领。我们拿她的身世跟译作出版的年份比对一下,可知张爱玲是为了吃饭、付房钱和医药费才“下海”从事翻译的。1952年她到了香港,身无长物,得宋淇穿针引线,替美国新闻处和其他受“资助”的出版社翻译美国作家的作品。她第一本译作是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于1952年冬天由香港中一出版社发行。值得注意的是,她是用“范思平”这笔名发表的。由于反映良好,到1955年三刷时她才改用本名。
单德兴参考了今日世界美国文学翻译系列的书单后,证实了张爱玲是该丛书最多产的译者之一。译作范围涵盖各体文类,有小说、诗歌、散文、戏剧与文学批评。张爱玲于1955年移民美国,留港三年多的生活开支,靠的是翻译的稿费。单德兴引当时主持这个翻译计划的李如桐先生的话说,那时的稿酬是一千字二十至三十港元。据卢玮銮(小思)教授的回忆,她当时投稿报纸的稿费是一千字五元。当时香港中、小学教师的月薪是三百元。这等于说,美新处给译者的稿费,一千字相当于中、小学老师两三天的待遇。那时期的香港报纸是,一毛钱一份。
单德兴把今日世界译丛内港、台两地知名译者一一列出后,说:“回顾起来,民国以来的文学翻译中,阵容如此坚强的团队可谓绝无仅有(堪称翻译界的‘梦幻队伍’)。而且可以断言的是,若非今日世界出版社的丰厚资源、绵密人脉及审慎规划,能否找到这些译者、成就如此翻译事业,恐怕令人怀疑。”
那年头大家都穷。张爱玲上世纪40年代在上海可以靠写小说打发生活,因为她读者多、稿费高、单行本销路好。她在香港时的处境就不可同日而语了。那时香港报纸的副刊编辑有不少是“南来作家”,给她一个方块专栏笔耕,应该可以办得到,但《金锁记》作者的文字一向精雕细琢,十元八块千字的稿酬,要写多少字才够付一个月的房钱?她在香港当了多产的翻译家,可说是迫于环境。
她从少就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像林语堂那样扬名国际,以英文著作享大名,可惜只有《秧歌》一书能够顺利在美国出版。由此我们可以认识到,张爱玲的译作,犹如她为电影公司写的剧本一样,应是她文字生涯的一个副产品。我们上面说过林纾翻译《茶花女》,是译者跟作者情投意合的结晶。张爱玲译《老人与海》,初版时只用笔名。她年纪轻轻时说过“出名要趁早”。用笔名,等于自认无名氏。显然她没想到要用翻译“扬名”。
《流言》作者左手写散文,右手写小说。一般而论,译者如可以在各种文类中挑选要翻译的一种,多会着眼于自己擅长的、“性相近”的。张译《老人与海》和华盛顿·欧文的小说,因为文体是小说作品,主题和内容即使没有什么让译者“感同身受”的地方,还好要应付的是一种自己熟悉的文类。依张爱玲当时的处境来说,翻译只是一件“差事”,不是舒展个人才华与志趣的手段。诗作非她本行,文学批评更不是她的专业,为了稿费,只好“下海”接差事,译了埃默森诗选和三篇文学评论。为了相同的理由,她翻译了“反共”作家陈纪滢的长篇小说《狄村传》(《Fool in the Reeds》),在美国新闻处资助的一家“外围”出版社出版。
根据单德兴所收的数据,张爱玲有纪录的第一篇译作是哈而赛(Margaret Halsey)的《谑而虐》(With Malice toward Some),发表于1941年。这时期她还就兴之所至把好友炎樱的作品译成中文,发表在上海的《小天地》、《苦竹》、《天地》、《杂志》等月刊。与此同期她还给上海的英文月刊《二十世纪》写过不少精彩的散文,随后又自译成中文。《流言》散文集所收的,有不少是这时候的代表作。我们知道,张爱玲有中英/英中互译的习惯,除非因时间赶不及,她作品的翻译,从不假手于人。英译 《金锁记》是她手笔。《秧歌》的中文版是她自己的书写。由此我们可以把张爱玲的译文归为两类。应美新处之邀的,是一件要履行的差事。其余的译作,是为兴趣、为友情和对自己两种文字十全十美的要求。
莫言最近在一篇访问里对记者鞠白玉说,做人“总要回头望望出处”。人家问他为什么“写作”的问题时,他会很老实地答:“为了吃上一顿饺子。”张爱玲替美国新闻处翻译,是为了付租钱。二房东的嘴脸,猛于虎也。
作者系香港岭南大学荣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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