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168个保荐代表人被罚, 九成因“未勤勉尽责”,真以为签个字就能挣钱?

孙一鸣 黄锐
2021-05-28 10:31:11
来源: 时代商学院

时代商学院研究员 孙一鸣

实习研究员 黄锐

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要对推荐发行上市的公司实施财务顾问、辅导培育、选择论证、尽职调查、内部核查等行为,尤其在注册制实施的当下,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是否勤勉尽责显得愈发重要。

与此同时,近年监管层逐渐强化保荐代表人违规处罚力度,对保荐代表人建立起软淘汰、末位淘汰、信用公示等一系列的信用监管措施,并与行政处罚和追究法律责任相配合。

时代商学院通过统计分析2018年以来证监会对保荐机构与保荐代表人的相关处罚(包括行政监管措施、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或自律管理措施)情况,以透视保荐代表人违规现状,展望保荐业务的未来。

保荐代表人:一季度受罚数同比增3倍,注册制下违规乱象激增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国内各证券公司保荐代表人数量共6968人。经统计,2018年4月至2021年二季度(截至5月26日),收到证监会、地方证监局和沪深交易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组织纪律处分或自律管理措施等处罚的保荐代表人共168人,占比为2.5%,被罚总数为179次。

图表1:被罚保荐代表人名单(2018年4月—2021年5月26日).png

从被罚次数看,合计9名保荐代表人被处罚两次以上,其中8人被处罚两次,1人(罗霄)被处罚4次;其余159名保荐代表人均被罚1次。

图表2 2018-2021 年各季度受罚保荐代表人数量 人次.png

从时间看,2019年第三季度以来,即科创板注册制实施后,对保荐代表人的监管明显变得严格。2019年全年,保荐代表人被罚次数为48人,较2018年(19人)同比增长1.52倍。

此外,2021年前5月份,保荐代表人被处罚次数就高达50次,仅第一季度被罚次数已达40次,是2020年一季度的4.44倍。这一情况凸显科创板和创业板实施注册制后,保荐代表人违规乱象剧增。

从处罚机构看,罚单主要由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地方证监局开出,以证监会和上交所为主。2018年4月—2021年上半年,证监会对保荐代表人开出的罚单数量占比分别为94.7%、43.8%、46.8%、60%,上交所对保荐代表人开出的罚单数量占比分别为0、45.8%、33.9%、24%。

图表3:2018-2021 各监管机构.png

随着证券行业的迅猛发展,证监会对保荐机构与保荐代表人的要求愈加严格。2004-2013年,证监会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数量均值仅为10.4次,而今年仅前五个月,行政监管措施数量就已达29次。

图表4:证监会各年度发出的监管次数.png

处罚原因:九成系“未勤勉尽责”

从被罚原因看,九成保荐代表人被处罚的原因是“未勤勉尽责”,包括对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收入确认政策与成本核算、行贿等未予以充分关注。

其他原因还包括:发行人商誉减值信息披露内容前后矛盾、披露口径出现明显差异;未履行豁免披露程序,擅自简化披露内容;未勤勉尽责督促发行人按照监管要求清理相关对赌协议并履行披露义务;披露发明专利数量不准确;未重复揭示可能风险等。

此外,保荐代表人也会因企业业绩变脸而受罚。如果发行人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保荐代表人会收到警告或处罚。近一年,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项目、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均因此受罚。

惩罚手段:警示为主

从惩罚手段看,监管机构主要以警示和发监管函为主。超五成的惩罚措施是出具警示函,其余的常见措施是监管谈话、发出监管警示、发出监管函。

此外,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也是处罚手段之一。证监会表示,“暂不受理”是审慎监管行为,目的是防止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危害后果,或者阻止已经发生的风险和危害后果的进一步扩大;其目的是防范,而不是惩罚。

图表 5:惩罚手段统计情况.png

其中,最严厉的处罚行动是对广发证券的一系列处罚。

2016年至2018年期间,康美药业虚增巨额营业收入,通过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将不满足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工程项目纳入报表,虚增固定资产等。

而作为保荐机构的广发证券被证监会认定“尽职调查环节基本程序缺失,缺乏应有的执业审慎,内部质量控制流于形式,未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因此,2020年,证监会暂停广发证券保荐机构资格6个月;对14名直接责任人及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分别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10年至20年、公开谴责、限制时任相关高管人员领取报酬等监管措施,并责令广发证券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追责,按公司规定追回相关报酬收入。

总结:处罚激增与注册制改革有关

证监会处罚数量明显增大,与注册制的实施有关。注册制在发行条件更精简包容的同时,对发行主体和中介机构提出了更严格、更全面深入精准的信息披露要求。

在新要求下,招股书需要做到突出业务特点、风险因素、投资价值,真正提高招股书的可读性和价值导向,做到“精而实”。

对保荐机构的监督也更加严格。今年1月底,证监会发布《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强化首发企业信息披露监管,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5月8日,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纪检监察组将继续紧盯“一查就撤”“带病闯关”等问题。

不少保荐机构执业质量不高。截至今年3月22日,A股共有84家企业IPO撤回申请,以申请科创板和创业板的企业居多,是去年一季度撤回申请企业数量的约九倍。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圆桌会上演讲时表示,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看,IPO撤回潮并不是说这些企业问题有多大,更不是因为做假账撤回,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不少保荐机构执业质量不高。

2020年12月,《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正式出炉,并建立保荐执业规范,细化保荐项目承揽、立项、辅导、尽职调查、推荐、持续督导等关键流程的工作要求,压实保荐责任;通过完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保荐代表人名单分类管理、公示和推广以及即时响应等多种自律管理机制,构建市场化的自律约束、道德约束、诚信约束、声誉约束机制。

时代商学院认为,建立统一、规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标准,是多层次资本市场全面推行注册制的重要基础,对于促进形成能力和责任相匹配的权责清晰、运转协调、相互制约、各负其责的“看门人”机制有着重要意义。

参考资料:

《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C(处罚处分类)》.中国证券业协会

《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公示》.中国证券业协会

《证券保荐违法违规案件的实证分析》.陈彬,曾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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