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欣新材曾两轮问询后撤离科创板,3项核心技术未获专利,出口业务缩水

郑少娜
2020-10-23 07:54:09
来源: 时代商学院

时代商学院研究员 郑少娜

原实控人因看好公司发展选择入股,苦心经营十年后,却以“投资战略调整、回笼资金”为由,折价转让并全身而退。不知这位实控人是否预料到,两年后,这家公司即刻踏上了IPO的征途,一旦上市成功,公司的市值一夜暴增全然可能。

8月30日,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欣新材”)的IPO申请进入问询阶段,拟于创业板上市。资料显示,兴欣新材主要从事有机胺类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哌嗪系列、酰胺系列、氢钠等。

时代商学院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报告期内,兴欣新材的8成销售收入来自哌嗪系列产品,但行业内生产该产品的企业众多,市场竞争激烈。从核心技术掌握情况看,兴欣新材的5项核心技术中有3项并未获得专利保护,且该公司的研发费用率近3年均处于同行可比公司均等水平之下。此外,报告期内,兴欣新材的出口业务大幅缩水,2019年的出口销售收入占比较2017年下滑了9.14个百分点,其中来自欧洲地区的销售收入甚至减半,下滑幅度最甚。

针对上述相关情况,9月21日,时代商学院向兴欣新材发函询问,但截至发稿该公司仍未回复。

一、曾两轮问询后撤离科创板,实控人先卖后买自家股份

2019年12月,经两轮问询后,兴欣新材撤回了科创板上市申请,时隔半年后,2020年7月,兴欣新材又转向创业板IPO。对于此前终止科创板审核的原因,兴欣新材并未对外公布。

在2019年10月的科创板首轮问询中,上交所主要关注兴欣新材关于股权结构及董监高基本情况、核心技术、主要业务、公司治理与独立性、财务分析、风险揭示等共计七大项48个问题;在11月的第二轮问询中,上交所继续关注兴欣新材股权变动、核心技术、关联交易、研发费用等24个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两轮问询的深入,兴欣新材错综复杂的股权问题逐渐浮出水面。资料显示,2002年6月,兴欣新材的前身兴欣有限,由中方吕国兴(28%)、叶汀(25%)、俞庆祥(22%)与外方嘉宇香港(25%)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40万美元。

成立两年后,2004年12月,俞庆祥、吕国兴将所持全部股权转让给嘉宇香港;2006年7月,嘉宇香港将所持全部股权转让给百利发展;2006年9月,叶汀将所持全部股权转让给立功精化。此时,兴欣新材经历了3次股权变更。

从2006年7月起,李良超开始实际控制兴欣新材,并且其与妻子叶妃共同持股下的公司——百利发展在境内拥有全资子公司开创电子、百利时装、宏昀祥等,其中开创电子主要从事玩具的生产、销售,百利时装、宏昀祥主要从事服装生产、销售。实际上,李良超还是叶汀的妹夫,他虽手握兴欣新材的控制权,但一直委派叶汀等人主要负责兴欣新材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015年4月,立功精化将所持全部股权转让给开创电子;2016年11月,百利发展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叶汀、吕安春、鲁国富、吕银彪、来伟池、沈华伟、何美雅、张尧兰;开创电子将全部股权转让给薛伟峰。此后兴欣新材实控人变更为叶汀,李良超则完全离开了兴欣新材。

在兴欣新材5轮股权转让过程中,作为发起人以及原始股东之一的叶汀,先是卖出公司股份,随后又从其妹夫的手中买回公司股份,并且买入价格还低于净资产评估值的价格,一系列的股权操作让人不解其中一二。

就此,上交所也曾要求兴欣新材结合百利发展、立功精化、开创电子受让及转让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价差及定价依据,说明股权转让价格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二、3项核心技术未获专利,研发费用率不及同行

报告期内,兴欣新材的产品包括哌嗪系列、酰胺系列、氢钠等,其中哌嗪系列为主要产品,2017—2019年该系列产品的收入占比分别为81.32%、77.68%和80.49%。围绕着哌嗪系列产品,兴欣新材长期为阿克苏、壳牌、东进、默克等国际厂商以及京新药业、华海药业等国内重要医药、材料厂商提供产品和服务。

然而,兴欣新材主打的哌嗪系列产品并非一家独大,行业内生产该产品的主要企业还包括赢创特种化学(南京)有限公司、陶氏杜邦、石家庄合汇化工有限公司、新乡市巨晶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欣氟材(002915.SZ)、山东国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竞争激烈。

值得关注的是,兴欣新材的核心技术包括催化胺化生产哌嗪联产N-烷基哌嗪工艺技术、催化胺解生产三乙烯二胺技术等5项,其中催化胺化生产哌嗪联产N-烷基哌嗪工艺技术、催化胺解生产三乙烯二胺技术的技术来源为与天津大学联合研发。此外,目前兴欣新材的3项核心技术催化胺解生产三乙烯二胺技术、脱硫脱碳剂生产技术、专用催化剂的制备技术尚未申请专利保护。

在研发投入方面,报告期内,兴欣新材的研发费用率连续3年低于同行可比公司均值。招股书显示,2017—2019年,兴欣新材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3.57%、3.23%和3.62%,同期可比公司均值分别为5.47%、5.47%和5.35%。

针对研发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的均值,兴欣新材表示,该公司销售规模增长迅速,新产品的研发投入较为平稳,占收入比重略有下降;再者,该公司收购子公司安徽兴欣的时间较短,子公司的研发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

三、出口业务缩水,供应商集中度高

兴欣新材每年均存在部分产品出口,招股书显示,2017—2019年,兴欣新材出口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7943.01万元、7128.19万元和7319.84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2.68%、23.60%和23.54%。相比之下,2019年兴欣新材的出口销售收入占比较2017年下滑了9.14个百分点,出口业务存在缩水迹象。

关于出口业务量的下滑,兴欣新材并未给予详细解释,仅披露该公司存在汇率波动风险,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其业绩存在一定影响。

而时代商学院注意到,兴欣新材出口业务地区包括亚洲、欧洲和其他境外地区,报告期内,该公司出口亚洲地区的业务相对稳定,而出口欧洲地区的业务量已缩减近半。

如下图所示,2017—2019年,兴欣新材来自欧洲地区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073.39万元、897.43万元和525.08万元,2019年较2017年的销售收入减少了51.08%。


此外,2017—2019年,兴欣新材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的合计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0.05%、58.55%和66.56%,占比呈上升趋势,其中向诺力昂采购的金额占比分别为35.23%、29.58%和34.41%,存在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如果国际主要基础化工原材料供应商由于市场原因或其他原因减少与兴欣新材的合作,该公司的经营业绩恐遭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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