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活力木案”争议

2019-08-16 11:05:55
来源: 时代周报
主要负责人被判刑,“活力木”一案并没因此而变得明朗起来,善后工作反而因为多方的矛盾公开化、激烈化而变得更加扑朔迷离。处置组指责投资者并不无辜,自发成立的维权组织在

特约记者 苏春梅 发自广州

“活立木”案在一审中,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以集资诈骗罪被判死缓”。

6月7日,曾一度轰动资本市场的非法私募案—天津“活立木”案善后处置工作组(下称“处置组”)负责人,向时代周报独家披露了这一消息。

据了解,天津活立木股权投资管理基金合伙企业(下称“活立木”)成立时,是一家号称注册资金50亿元的“私募基金”,而且注册地就在金融改革试点天津市滨海新区、资金投向为低碳项目、投资红利每月最高达9%……这一切元素加在一起,“活立木”吸引11000人把积蓄打到了其董事长李宏的银行账户上,金额少则数万,多则上百万,牵涉金额总计达数亿元。2011年3月,“活立木”被公安机关查封。

尽管案件轰动一时,但关于非法私募“活立木”的调查、审理在天津当地却异常低调。不仅没有媒体报道,而且连当地法院也没有任何公开信息。“所有人都不知道,没有人告诉我们。”天津一名本案的受害者称。

随后,时代周报记者致电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传科得到证实,该案确实在日前刚完成审理,但尚在上诉期。该院宣传科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具体信息不便透露,“如果当事人上诉,将移交到天津市高院。”

但是主要负责人被判刑,“活力木”一案并没因此而变得明朗起来,善后工作反而因为多方的矛盾公开化、激烈化,而变得更加扑朔迷离。处置组指责投资者并不无辜,自发成立的维权组织在蛊惑受害者;投资者则认为,天津市政府与处置组企图推卸责任。究竟,是什么因素让事态不断恶化?

其实,“活力木”仅仅是天津非法私募的冰山一角。今年6月6日,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宗胜公开表示,天津正在妥善处理涉嫌非法集资等问题的26只私募股权基金,涉案金额高达几十亿元。

“天津过度宽松的政策,导致大批假私募趁虚而入,打着私募旗号,干着非法集资和传销的活。只要看看他们募资后是否投资股票就一目了然了。”南方一大型公募基金高管对时代周报记者称。能否妥善处理活力木此类案,将是天津市政府面临的一大严峻考验。

处置组涉嫌“引君入瓮”?

从2011年3月18日“活立木”主要涉案人被公安带走至今,波及范围达 29个省市 共11000人。尽管“活力木”已经案发两年,不过,却出现了“官民”两个维权阵营的对立。

一方是,由7位投资者牵头成立的维权组织“天津活立木投资者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另一方是天津市政府从各部门抽调人员成立、前期配合公安、后期负责善后的“处置组”。

由于两个维权阵营的矛盾激烈,尤其是受害投资者对处置组的不信任,导致赔偿事宜越来越不明朗。

记者从处置组处了解到,处置组从今年5月开始,在涉案人员较多的省份媒体发布“补充确权登记”公告,然后根据确权登记情况对投资者进行清退,目前具体的清退方案正在形成中。

这并非是处置组第一次发出公告。其实,早在2011年秋,投资者就陆续收到处置组邮寄的多份确权表。深圳的投资者刘军收到4次,但他表示,“自己都没填”,因为“被登记表的名字和内容吓到了”。

北京的投资者成俊丰说,之前处置组曾按投资者身份证所在地址,将此公告及《“活立木”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参与集资情况登记表》寄给投资者。登记表的内容除了投资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外,还要求填写“上线”、“下线”。

投资者担忧,处置组是不是在“引君入瓮”?

“怎么能填?填了不就等于我自己承认是非法的吗?”多位投资者明确向记者表示,“只有传销才会有上线、下线的说法。”而一旦被定性为传销或者非法集资,投资者将血本无归。

对此,处置组相关负责人刘女士解释,多次寄表是为了确保投资者能够收到。至于确权表上需要填写的具体事项,她以没有义务向记者说明为由拒绝。

与此同时,时代周报记者从处置组处了解到,截至6月7日,处置组收到3000多份登记确权表,刘女士坦言,“不是很乐观,占到全部的1/3。”

处置组认为,一是“活立木”账上已对部分投资者“返现”,让这些人成了既得利益者,不愿交出来;二是一些投资者受管委会蛊惑,“它们(管委会)声称有能力接管这个基金,叫大家不要相信天津市政府,把资料都给他们,好让他们继续经营。”

据悉,管委会在案件初期提出接管“活立木”的要求,但该要求被天津市政府驳回。至于原因,处置组方面指出,“管委会只是民间自发组织,不能代表政府行为,它也不是企业,因此,不能接管这个基金。”而且“活立木”账户亏空较大,管委会没有能力把这个亏空补上,也不能对它进行更好地运营。

不过,当时代周报记者询问了多名投资者为什么选择管委会而非处置组时,处置组公信力受到了质疑,“它(处置组)根本就不想真正解决问题。”

两大处置组织针锋相对

与处置组门庭冷落的尴尬相比,由7名受害投资者牵头成立的管委会,工作却开展得如火如荼。

周延华介绍,管委会共收到6000—7000名投资者授权书。从周提供给记者的三份授权书来看,授权内容包括:确认同意成立管委会决议的文件和对被委托人在维护投资者权益的过程中所签署文件予以认可进行授权。授权书上有被委托人、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有两份还有委托人的手印。

记者从2012年1月25日管委会博客的公告中看到,截至2012年1月10日,管委会共收到授权投资者投资资料约8200份,还有约1800名投资者的授权资料在寄往管委会途中。

单从数据看,管委会俨然已成大部分投资者的代表。那么,管委会能够代表投资者进行维权吗?

广东粤鑫律师事务所律师汪太华认为,投资者的授权协议书必须通过人民法院的组织或者政府机关的牵头,通过债权人会议这样一种形式做出来,这涉及到程序的合法性问题。同时,还要看签名的债权人是不是达到半数。张黔则认为,管委会可作为6000—7000份授权书所注明的授权人的代表,但不能对100%的投资者负责。

如果仅从善后处置工作的角度讲,从管委会目前在投资者中的影响力和它所声称的目的、从处置组代表政府维护投资者权益的身份和目的看,双方理应“共结连理”才对,缘何双方却互不买账?

处置组另一位刘姓负责人称,因为“管委会只是一个民间组织,代表不了投资者,他们蛊惑投资者不相信政府”。

管委会却反驳,他们意在协助天津市妥善解决此事,“处置组要真想解决问题,就应该跟管委会坐下来谈判,但他们认为管委会是骗子。”并且对管委会的多次主动联系不予理会。

当时代周报记者向处置组问及最近是否与管委会联系过,刘姓负责人称,“听说这个组织2012年就解散了。”

显然,双方都处于互不认可、相互博弈的泥潭中。

政府被指推卸责任

事实上,现在双方最大的分歧是,处置组认为,由于此案涉嫌非法集资诈骗,按照法律规定,参与者都是违法的,投资者的一切损失都不受法律保护。但考虑到投资者同时也是受害者,所以天津市政府才成立处置组,以最大限度保障受害人权益。

但在投资者与管委会看来,是企业有问题,而投资者没有问题,而且他们之所以投资“活立木”,是因为看到了天津市工商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以及天津市政府鼓励PE发展的政策宣传。

天津市工商管理局的网站显示,“活立木”营业时间起止为2010年6月8日至2060年6月7日,认缴资金50亿,法定代表人李宏,经营范围为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深圳两名投资了100万元的受害人向时代周报记者称,自己之所以不在投资环境比较成熟的深圳,而选择“活立木”,一是它的注册资本50亿在同类企业中最多,二是因为当时天津的私募搞得很红火,也得到了天津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但事后发现,活立木合伙人的实际出资一直是零。

上述处置组刘姓负责人认为,按照《合伙企业法》,“活立木”不是一个正式的企业,只需到工商管理局登记,“提供合伙协议,认定资本金在多少年以内交齐就可以了。”

当时代周报记者问到“活立木”从成立到出事,认缴资金的账户一直是零 ,相关部门有没有进行追查时,刘姓负责人称,处非办曾对“活立木”有过一个处罚,但当时滨海新区响应政策号召,不愿对这种新兴企业进行过度打压,在政策上愿意对这些股权投资企业帮助,因此只是提示“活立木”该交认缴资金的问题。

“既然政府批准它,就应该对它有相应的监管,现在出事了,政府凭什么给投资者扣一顶非法集资的帽子?”部分投资者认为,处置组在登记确权表上要求投资者填写“上线”、“下线”根本不是要维护投资者权益,而是在推卸责任。

武汉大学民商法教授陈本寒认为,“判断是否涉嫌非法集资最关键的在于投资者是否知情”,如果投资者明知是非法集资还参与,通常是不被法律保护的,不可以要求对其资产予以返还。但如果该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成立,相关部门也同意其运营,只是经营过程中弄虚作假,而投资者不知情,那就应该返还投资者的投资款。

实际上,处置组刘姓负责人也表示,“活立木”的成立是合法的,对它涉嫌非法集资的判定表现在它实际的经营过程中,“作为股权投资企业,它没有自己的投资项目。”

天津模式陷监管困局

“钱放在管委会那儿比放在处置组那儿放心。”一位投资者直言。从成立到现在,接管“活立木”查封资金一直是管委会的要求。

6月7日,处置组刘姓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活立木的资金被冻结在法院的指定账户,等法院宣判以后,开始清退的时候,再把它转移到处置组的指定账户。

对于管委会的愿望能否实现,牵头成立管委会的冯一新表示,管委会的作用主要在于监督政府的处理过程。从以前天津发生的类似案子来说,“所有的处置都是一边倒。现在有管委会在,要对我们怎么处理应该要明确,并先把账算清楚!”冯指出,管委会的存在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的处理方式。

不过,处置组强调,怎么处理政府自会公正,没必要再征求投资者意见。

另外,对“活立木”查封资产数额以及具体负债情况,根据周延华和其他投资者的说法,处置组目前并没有对外有任何公布。

时代周报记者从天津刑事辩护网2012年10月发布的一则案件动态中看到,“活立木”涉嫌7亿元集资诈骗案将开庭,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雪莉、王增强担任该企业负责人李某的辩护律师,就涉案金额、投资人数、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是否关系单位犯罪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

其实,活力木案只是天津假私募的冰山一角,近两年来,天津市政府对股权投资企业进行集体整顿,查出26家类似“活立木”的企业。比如,曾被誉为天津私募标杆的“卓远天泽”被指涉嫌非法集资,该案涉及约20多个省市,涉案资金或已逾20亿,规模远远超过“活力木”。

“活立木”案处置组对该案办案时间如此之长给出的解释是,该案涉及范围广、人数众多、后台账复杂。一位法律界的资深人士告诉记者,这类案件之所以难处理,原因在于目前我国关于私募基金的实际经营、操作的法律法规还是一片空白区,监管存在盲区让这一类案件很难定性,同时它涉及人群的分散、案件错综复杂,导致取证困难。

据了解,目前国内有几千家私募股权基金,其中2000多家在天津注册成立,但活力木等大批假私募企业被曝出现违法违规的问题,不仅拷问着天津市政府的监管能力,更是对它们如何对此类案件进行善后处置的严峻考验。

注:应受访者要求,除周延华外,其他受害投资者均为化名。


记者手记:假私募为何能横行妄为?

本报记者 潘奋图

地方政府为了发展一个产业,从鼓励到放纵之间,只有一步之遥。

2008年3月,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的《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其中一个重点内容就是把天津逐步建成“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此后,私募在天津野蛮生长。

短短几年,天津就发展出上千家“私募”。但这批私募大军中,并不乏浑水摸鱼者。2011年初,天津就发现了多起非法“私募”的案件,这引起中央层面的高度关注。

此后,中央层面不断加强监管,天津市政府自然也不能坐视不理。自2011年9月开始,天津陆续出台相应法律法规治理规范私募股权行业。

但天津市政府该反思,其力推的金融产业发展模式,为什么能够被非法“私募”组织所利用。

例如,“活立木”这家号称注册资本高达50亿的私募公司,为何能够在长达数年的时间内,实际注资一直为“零”?甚至当相关职能部门要查办时,最终依然不了了之?是谁在纵容这些明显违规的行为呢?

据当地的业内人士透露,天津至今依然有很多“私募”是空头基金,账上一分钱也没有。只需花一两万元的成本,也不需要验资就可以成立一家注册资金上亿元的私募基金。

我们不禁要问,一旦出现了问题,谁来负主要责任,是相关监管部门抑或是大量被蒙在鼓里的投资者?

回到活立木案里,天津市政府应积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但“处置组”在确认受害投资者时,称“参与者都是违法”的强硬态度,确实让人感到诧异。

如果决心要改善产业环境,那么,就应该承认历史问题的所在,并积极善后。推卸历史责任并不能避免历史重演。
 

本网站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及音视频),除转载外,均为时代在线版权所有,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 方式使用。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联系本网站丁先生:news@time-weekly.com

相关推荐
主板IPO丨沪深主板本周4家IPO企业撤单!或有41家排队企业不达上市财务新标准
去年利润7.57亿!爱旭股份发布轻质新品,全BC路线首创0BB技术
菜鸟撤回上市30天:阿里百亿回购开启,接盘申通所持股份
首创证券王牌业务回春!一季度资管收入创近12年来单季新高,规模逆市增长
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