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保降费政策延长4个月,全年减负170.75亿元

2020-02-17 17:09:01
来源: 时代周报
时代周报记者:潘展虹

2月17日下午,在广东省新闻办公室举行的第二十三场疫情防控发布会上,据时代周报记者现场发回报道,广东省医保局副局长刘碧茹介绍,为应对疫情,减轻企业负担,广东将延长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费率的政策,降低幅度不少于0.5个百分点,“预计2020年,全省可减轻用人单位负担170.75亿元。”这一政策2018年出台,原本实施至2020年底,如今,该政策将延长实施期限至2021年4月30日。

企业可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医保

刘碧茹还介绍道,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用的,允许企业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待遇。

同时,省医保局加强“互联网+”医保服务,协同税务部门,推动各地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开展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等日常经办业务,实现“不见面”办理。凡可通过网上办理的事项,一律不要求到现场办理,减少疫情期间人员流动风险。

治疗新冠肺炎100%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疫情期间,医保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特殊医疗保障政策,请问这些特殊医疗保障政策惠及哪些参保患者?患者自己负担的医疗费用情况如何?出院患者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刘碧茹答:我省制定了一系列特殊医保报销政策,在全国率先做到“三个率先、一个提高”,实现筛查对象、确认疑似和确诊参保患者救治全程“零负担”。

一是率先将确认疑似的参保患者纳入保障范围。我们坚持以患者救治为中心,率先将确认疑似的参保患者纳入特殊医保报销政策保障范围,实现确认疑似、确诊的两类参保患者保障 “全覆盖”,解除患者救治的后顾之忧。

二是率先保障新冠肺炎筛查对象在发热门诊的医疗费用。我省在全国率先将新冠肺炎筛查对象在发热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特殊医保报销政策,实现新冠肺炎CT筛查“零自费”,消除筛查对象对CT门诊费用的疑虑,助力“早发现”工作,抑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三是率先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前的医疗保障工作。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为群众生命安康拉起了防护网,做好他们的保障至关重要。我省率先在工伤认定前支付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医疗费用,待其认定工伤后,再与工伤保险基金结算,消除广大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做到“早支付”。

四是大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第一,将全部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包括了目录外医疗费用;治疗合并症、并发症等全部疾病治疗费用;门急诊、留观、住院等全部治疗过程费用;定点或非定点救治医院、初诊或转诊医院等全部医疗机构费用。

第二,最大限度提高医保报销水平。取消基本医保起付标准,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统一按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支付。对异地就医参保患者先救治后结算,不降低异地报销比例,也就是说,不论在当地或是就医地救治,支付比例都是一样。另外,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员负担。

第三,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实现参保人“零负担”。也就是说,患者个人不需要掏钱,也没有报销手续,100%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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