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南春身陷“退股门”风波

2012-08-30 05:43:21
来源: 时代周报
剑南春集团正在经历一场不小的“员工持股”风波。不久前,剑南春推出了一份员工持股信托计划,希望能够取代2003年改制时所建立的职工出资信托持股制度。但是,这一计划受到了一些员工

本报记者 刘小童 发自四川绵竹

剑南春集团正在经历一场不小的“员工持股”风波。

不久前,剑南春推出了一份员工持股信托计划,希望能够取代2003年改制时所建立的职工出资信托持股制度。但是,这一计划受到了一些员工的强烈抵触,因为在这些员工看来,这一计划更像是公司试图低价收回员工股份的一种方式。

近日,剑南春部分员工派出代表与企业高层协商。目前,双方并未就此事达成一致。

高温假里的职代会:出资改信托

8月10日,剑南春集团召开职代会,通过了《剑南春集团员工持股信托计划实施办法》。而据剑南春内部员工透露,当时,员工正在休高温假。

8月17日,剑南春集团宣布了高温假期中召开的职代会决定:职工将改制时获得的出资证明全部换成受益权份额证明。随后,部分职工对此“决定”表示不理解,两天后,即8月19日下午,剑南春集团要求员工学习《公司法》、《信托法》和经修改后的《剑南春集团员工持股信托计划实施办法(修正案)》 。    

2003年,根据绵竹市方面确定的改制思路,由当时的剑南春酒厂146人的管理层团队,组成四川同盛投资有限公司,融资购买公司69.54%的股份;在岗职工则以安置补助款入股,通过工会持股16.47%,引入的两个战略投资者四川蓝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8.61%、四川融信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38%。

2003年改制时,当时每个出资的职工均获得了一份《四川省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信托持股出资证明》。而此次员工和剑南春集团争议的焦点就是这份职代会通过并决定的持股改信托计划—把该曾经的“出资证明”收回,另发一份“职工信托持股受益权份额”的证明。

争议在此出现。采访中,有剑南春集团员工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这个“出资”变“信托”,是让很多公司的小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一夜蒸发,这是大家所不能接受的,再有,这个“办法”在出台程序上备受质疑—没有全体员工参加的职代会,谁代表谁?

在这个办法带来的争议外,此前剑南春集团管理层单方面决定出让公司部分股权的行为和改制时股权分配的公平性及历年分红的水平也一并爆发出来。

时代周报记者在一名员工手中看到剑南春集团向职工下发的一份宣讲(说明材料),在这份宣讲(说明材料)中,剑南春集团做出这样的解释:“出资证明”第一条即明示:“本出资证明是个人按照职工信托持股办法有关规定,自愿加入本公司职工信托持股的出资证明”,第二条明示:“本出资证明持有人按照出资份额享有本公司相应受益权份额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换发《职工信托持股受益权份额证明书》同原来的“出资证明”是一致的,所享受的权利义务也是相同。

但这个宣讲材料仍然遭到剑南春集团员工的质疑。

而让员工不满的是,在这个“办法”中明确说明:职工擅自对外转让持有的受益权份额一律无效,而且,这个“办法”动员部分员工将自己持有的受益权份额进行让渡,让渡的受益权份额总额为560万元,让渡的价格为人民币1.18元/1元受益份额。

也就是说,剑南春集团可以用1.18元的价格回收2003年出资人拿出的一块钱。

“10年前给你一元钱,现在给我1.18元让我再交回去。”有员工认为,目前剑南春集团的资产与规模都增值了很多倍,显然无法同意如此价格让渡股份。

待遇问题引发矛盾

事实上,这仅仅是矛盾的导火索。

在采访中,多名剑南春集团员工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在同行业间,剑南春集团普通员工年收入排在最后,普通员工与领导层的差距太大,甚至达到200倍。

而一位员工还透露,公司的股权转让也有不透明的地方。他说,之前成都鸿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成都鸿美”)已经成为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为5.38%,同盛投资持股比例降低为64.16%。而四川蓝剑集团和四川融信所分别持有的8.61%和5.38%股份则已分别属于四川蓝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四川福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让员工困惑和质疑的是,同盛投资将股权转让给了成都鸿美,这一转让没有事先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按程序,公司转让股权,其他股东理应享有优先权。

员工待遇问题引发公司内部矛盾。有员工称,绵竹的商业银行一直拒绝为剑南春集团公司普通职工购买房子进行按揭贷款,理由只有一个:剑南春集团公司普通职工住房公积金每年只有200元。

有传言称,之所以剑南春出台新的员工持股信托计划,是因为剑南春集团有公开上市的计划。但这一传言被剑南春方面否认,剑南春集团外联部一位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明确表示,剑南春集团并无上市计划,现在没有,最近一个阶段也不会有。

在采访中,时代周报记者获得的一份部分职工提出的《解决剑南春集团公司职工诉求工作方案》,这份方案中提出:要求职工持股可以自由买卖和委托其他机构管理职工股份;股权增值部分按本次政府依法清产核资的结果为准;要求公布同盛投资股东人员名单及持股份额;要求职工待遇不低于中层干部年均收入的30%;要求公司新建工程依法招标,防止暗箱操作和变相转移资金等。

但目前,部分员工与企业以及相关工作组的谈判并未达成一致,绵竹市委宣传部相关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希望外界能够放心,当地市委、市政府领导非常重视,相信很快就能圆满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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