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医保如何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
年度新增医保基金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是夯实基层医疗“网底”的关键举措。
2026年3月16日,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围绕基金总额管理、定点管理、价格管理、待遇保障、家医签约、支付改革、用药保障、结算清算、经办服务、拓展长护服务等明确提出了14条具体措施,更好支持服务强在基层、促进改革举措落在基层、实现便捷服务优在基层。
4月10日上午,国家医保局开展《意见》相关情况介绍活动。在上述活动中,首都医科大学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吴浩从三个关键维度解读此次《意见》的核心亮点。
图片来源:国家医保局
吴浩指出,首先,《意见》聚焦优化医保基金区域总额管理,年度新增医保基金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是夯实基层医疗“网底”的关键举措。通过动态调整总额、明确向基层倾斜的新增资金,既能消除基层对收入保障和责任承担的顾虑,又能鼓励其主动提升服务能力。
其次,是聚焦加强参保群众门诊就医保障,核心是通过差别化待遇政策与长处方松绑双管齐下,引导患者下沉基层,减轻慢病患者负担。一方面,明确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主要依托基层开展,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另一方面,允许基层为符合条件的慢病患者开具最长12周的长处方,且不纳入次均费用的考核,既省去患者奔波之苦,也让基层能放开手脚提供合理诊疗。
再者,是聚焦支持基层开展多元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核心是通过“公卫+医保”资金联动与“个性化服务包”创新,推动签约服务从“形式覆盖”迈向“实质惠民”。 一方面,推动基本公卫资金与医保基金统筹联动,让“预防”与“治疗”无缝衔接,实现“医防融合”;另一方面,推出由个人付费的“个性化服务包”,既满足了群众多样化需求,又通过合理收入激励调动了全科医生的积极性。
在上述活动中,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健康战略与服务体系研究部副部长苗艳青,就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如何赋能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进行交流。
苗艳青指出,本次出台的《意见》立足“强基层、固基础、保基本”,在医保支付领域推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强、可落地、可见效的创新举措,既破解了长期以来制约基层卫生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也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医务人员成长提供了坚实激励保障。
苗艳青介绍,首先,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的创新,构建起激励相容、动态调整、精准考核的总额付费机制,让医共体充分发挥“双守门人”作用。本次政策最核心的亮点在于明确医共体通过精细化管理、强化健康管理、规范诊疗行为实现的当年医保基金结余,不作为次年总额指标的调减因素。
其次,是聚焦住院按病种付费的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各级医疗机构明确分工、协同发力。苗艳青认为,《意见》明确规定巩固提升按病种付费的改革质效,重点发挥其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促进各级医疗机构分工协作中的引领作用,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双向转诊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再者,是聚焦门诊按人头打包支付,健全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的长效激励机制。苗艳青指出,《意见》明确提出探索门诊按人头打包支付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为基层医防融合发展提供明确的政策导向和激励保障。
“本次《指导意见》的出台,是国家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推动基层卫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项医保支付政策的落地实施,必将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础,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激发基层发展活力。”苗艳青分析称。
本网站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及音视频),除转载外,均为时代在线版权所有,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 方式使用。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联系本网站丁先生:news@time-weekl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