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金消联常务副会长张劲: 化解跨境金融纠纷 ,助力大湾区互融互通
大湾区急需建立一个快速、变通的多元化解制度
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融合、金融合作的逐步深入,各类金融纠纷也随之增多。粤港澳大湾区面临“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种法域”的特殊情况,三地在法律框架、经济制度、投资理念等方面均存较大差异,解决纠纷成本高、耗时长,急需建立一个快速、变通的多元化解制度。
“调解作为一种快捷、灵活的模式,可以打破政治法律制度的隔阂,有利于快速化解纠纷,形成包括自行和解、外部调解、仲裁和诉讼在内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有效解决金融争议。”3月26日,广东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张劲在“黄埔金融峰会”暨“影响力中国”时代峰会2021上如此表示。
建立大湾区金融纠纷多元化合作机制,监管部门曾多次提出方向性要求。
2019年2月出台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推动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2020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粤港澳三地金融管理、行业组织等单位协作,探索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多层次金融纠纷解决机制。
2020年7月,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提出积极构建以调解为主体、与国际接轨的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纠纷跨境多元化解机制;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推动行业纠纷调解组织的结果互认。
张劲认为,建设国际金融枢纽是构建发展格局里的现实需要,也是适应全球金融多中心化发展趋势的主动选择,对于我国深化金融业改革开放发展、完善金融空间布局具有重要意义。而进一步提高广东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水平,完善大湾区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机制,对于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张劲介绍,广州金融纠纷调处中心规则逐步完善,建立并不断完善了《工作规程》《调解规则》《调解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调解员队伍持续壮大,聘任了100多名资深法律专家和金融专家担任调解员,部分调解员同时具备仲裁员身份;诉调、仲调对接机制持续建立,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天河、越秀、海珠、黄埔等八区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协议,实现中心城区全覆盖。
截至2020年末,广州金调委共办结调解案件1143件,成功1022件,成功率89.4%,涉案金额约26.10亿元。其中,2020年办结案件981件,同比增长834%,成功887件,成功率90.42%,涉案金额约24.87亿元,司法确认70件
同时,广州金融纠纷调处中心积极推进建立粤港澳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机制。
2019年7月,广州金融纠纷调处中心、香港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珠海市横琴新区管委会联合主办“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纠纷调解合作”研讨会。会上,珠三角九市的金融纠纷调解机构与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在开展粤澳地区金融纠纷调解合作上达成共识,成功签署《粤澳地区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框架协议》
张劲还谈到深入推进大湾区金融纠纷调解合作的思路,并从提高广东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水平与完善湾区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机制两大角度提出建议。
从提高广东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水平的角度看,一是要进一步完善调解中心体制机制建设,确保调解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诉调、仲调对接机制,推动形成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更大的工作力度,三是要积极探索开展中立评估,对部分具有典型性的金融纠纷探索聘请独立专家,对各方陈述及提交的成证据进行综合考量。
从完善大湾区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机制的角度看,一方面,要推动粤港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机制,加快推进与香港金融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和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沟通,推动合作机制的落地,以及粤港澳三地金融纠纷调解人员程序和结果的互通互认;另一方面,要搭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纠纷调解网上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网络调解、视频调解等手段,提高纠纷调解效率,优化调解服务,更好地服务三地居民,进一步加强跨境金融纠纷化解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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