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胡歌肖像权遭起诉,这家女性内衣品牌还被指“碰瓷”杨幂

2021-02-03 19:11:42
来源: 时代周报

时代周报记者: 邓宇晨

明星们也在为被“碰瓷”的事情头疼。

1月28日,认证为“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律师杨曙光发布微博称,他受唐人影视、橘猫持明及胡歌委托,特就深圳市香蜜闺秀服饰有限公司和广州香蜜闺秀科技有限公司等市场主体(下称“香蜜闺秀集团”)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胡歌的姓名、肖像进行商业宣传的相关事宜发表声明。


该声明显示,香蜜闺秀集团在未经委托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胡歌的姓名、肖像宣传其旗下的“香蜜闺秀GOSO”品牌服饰,将胡歌的肖像印刷在海报及产品外包装上,并标注“胡歌联合宣发款”、“胡歌携手助力”、“胡歌明星联合倾情推荐”、“胡歌携手香蜜闺秀联合宣发“等文字,误导公众认为胡歌代言其“香蜜闺秀GOSO”品牌,严重侵犯了胡歌的合法权益。

2月3日,时代周报记者登录香蜜闺秀集团官网发现,公司已发布《关于误用胡歌先生图片的致歉信》。根据致歉信的内容,“经我司向电影《攀登者》影视IP衍生版权授权方核实,因对影视IP衍生版权图片资料沟通失误,导致出现乌龙。”


同日,就该乌龙事件的具体情况,香蜜闺秀集团创始人兼CEO袁奇宇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你看公开的道歉声明就好了,没有什么情况,我们已经在处理了,误会了。”

律所发布的声明显示,香蜜闺秀集团的实体店多达2000余家。律所走访各地多家实体店后发现线下实体店铺均存在侵权行为,且使用图片统一、宣传物料统一、产品包装统一,物料及设计图稿均系香蜜闺秀集团统一提供。

2020年12月27日,香蜜闺秀集团人员曾表示,已配合将宜传物料下架,但经律所律师近日调查发现,其侵权行为至今尚末停止,各实体店铺仍在使用胡歌的姓名、肖像进行商业宣传。


据此,律所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进行了证据保全,并已向法院就香蜜闺秀集团的侵权行为正式提起诉讼。

时代周报记者发现,除“碰瓷”胡歌外,该品牌还被指曾用演艺女明星杨幂的肖像进行过宣传。有网友说,自己作为杨幂的粉丝曾差点被香蜜闺秀“骗进去消费”。

 

除此之外,还有疑似该品牌加盟商的网友抱怨门店统一下架胡歌和杨幂的宣传物料,如今相应成本均需由自己承担。


面对时代周报记者关于“杨幂是否有参与香蜜闺秀代言”的疑问,袁奇宇并未正面回应,仅表示:“我们都已经在相关方协调处理了,没有太大的问题,不用太担心。”

据官网信息,香蜜闺秀集团成立于2014年,从内衣品类切入,主要面向下沉市场消费者,专注于舒适、高性价比的生活装产品的研发、设计和销售。

2019年底,香蜜闺秀集团完成A轮近亿元人民币融资,投资方为险峰旗云。

截至2020年6月,香蜜闺秀集团线下门店已逾1700家,线上渠道已打入核心类目top10品牌。

官方资料显示,香蜜闺秀集团的核心团队由多名来自全球顶尖快消品企业、知名国产消费品牌、产业龙头企业、一线电商平台等的资深人士组成。身为公司创始人兼CEO,袁奇宇拥有十多年快消行业经验,包括八年宝洁市场部工作经验,曾任国内首家快时尚内衣品牌都市丽人(02298.HK)市场部负责人。

天眼查显示,深圳市香蜜闺秀服饰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26.9万元,法人代表正是袁奇宇,其旗下的另一家公司广东香蜜闺秀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两家公司均涉及多起法律纠纷,案由包括加工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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