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节跳动腾讯再“互呛”,或将成互联网平台反垄断法开年第一案

2021-02-02 22:27:57
来源: 时代周报

时代周报记者:李子慧

字节跳动与腾讯的“矛盾”再度激化。

2021年2月2日下午,抖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提交诉讼,起诉腾讯涉及违反《反垄断法》中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并要求法院判令腾讯立即停止这一行为,刊登公开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抖音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9000万元。

当晚,抖音方面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从2018年4月起,微信和QQ开始封禁抖音,用户分享抖音链接到上述平台均无法正常播放,但腾讯旗下及其他第三方短视频应用,如微视、快手等,均可以在微信正常分享和播放。

在起诉书中,抖音还指出,当前即时通信类应用已经成为互联网用户规模最大、普及率和使用率最高的基础应用。其中,微信、QQ月活跃用户数分别超过12亿和6亿,且目前市场上没有其他经营者,能够提供与微信和QQ具有对等功能的服务,这意味着腾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而腾讯封禁抖音的行为不仅损害了用户权益,破坏了抖音产品和服务的正常运营,还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

针对该纸诉状,腾讯方面也很快给出回应。

2月2日晚,腾讯方面在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回应称,目前腾讯暂未收到关于抖音起诉该公司的相关材料。

同时,腾讯方面还指出,腾讯及其产品遵循公平竞争、开放合作的理念为用户和第三方产品提供服务。

有观点认为,此次字节跳动与腾讯之间的“互呛”或将成为2020年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后,互联网领域的首例反垄断诉讼案。

该文件曾明确指出,红包补贴、品牌屏蔽、“二选一”、“大数据杀熟”、搜索降权、流量限制、技术障碍等都可能成为滥用支配地位行为的表现形式,且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案件不一定需要界定相关市场。

2月2日晚,一位不具名的互联网行业分析师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若平台关闭第三方链接入口,仅仅是为了增强自身在某一领域的市场力量,但并不能通过一定证据证明该禁令能够推动行业创新,或者增加消费者的切身利益,那么这种通过排除其他市场参与者参与市场可能性行为的合理性是值得考量的。

而随着近年来二者在短视频、办公软件,游戏等领域产品的交叉越来越多,这早已并非字节跳动与腾讯的首次“互呛”。

早在2018年中旬,就有媒体报道称抖音、火山小视频链接分享到朋友圈有可能仅为自己可见;西瓜、抖音、火山分享到微信、QQ链接不能播放。

2018年6月,腾讯还曾发布公告称,因对腾讯声誉造成严重影响,已将“今日头条”、“抖音”运营者字节跳动起诉至法院,并宣布暂停与上述两公司的合作。

与此同时,今日头条官方也曾在当时公开表示,针对 “腾讯QQ空间拦截、屏蔽头条网页链接” “腾讯安全管家作为安全软件拦截、屏蔽头条网页链接”,今日头条已经起诉腾讯,要求腾讯公司立即停止一切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赔偿今日头条公司4000万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

截至目前,上述诉讼案均未有审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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