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公诉人当庭驳斥劳荣枝:你在回避关键问题,辩解是无力的

2020-12-22 15:54:43
来源: 时代周报

时代周报记者 邓宇晨 陈佳慧 发自南昌

12月22日上午,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入第二天庭审。和昨天庭审现场几次情绪失控到流泪相比,时代周报记者观察到,劳荣枝的情绪稳定了些。

庭审现场,劳荣枝称:“(自从被捕后),每天都在审讯,直到疫情来了才结束。我嗓子都哑了,我那时觉得死是一种解脱。”

22日上午庭审,主要针对合肥杀人案及法子英和劳荣枝共同犯罪及犯罪模式两个环节进行证据出示。上午休庭前,公诉人的全部证据已出示完毕。

庭审中,公诉人认为劳荣枝在回避关键问题:“劳荣枝,合肥案之前,你已经身背5条人命,你在当庭的辩解是无力的。”

小木匠妻子朱大红的代理律师刘静洁在庭审现场表示,法子英在1999年供述的事实是清晰准确的。劳荣枝多次提到被法子英胁迫,怕家人被报复。可是南昌案发生后,为什么不选择报案?之后的4条人命就都不会消失了。“难道这么多次,你都是被胁迫的吗?”

话音未落,朱大红举手示意,情绪激动,抹着泪反复问劳荣枝:“难道你的心不是肉长的吗?”劳荣枝一直低头,没有任何反应。

从昨天到今日,在庭审现场,劳荣枝表现出相当的法律素养。例如,劳荣枝提到,法子英一直试图营造“多人团伙作案”的事实。说到这里,劳荣枝停顿了一下,随即解释称:“虽然我没有受到过高等教育,但是我热爱学习。”另外,据劳荣枝自述,常州案是她主动供述的,所以才在法子英案中“没有并案处理”(原话)。

劳荣枝同时称:“我之前一直很封闭,不敢见人。一直到自己得了癌症以后,才敢交朋友,想要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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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命鸳鸯

1999年6月底,法子英与劳荣枝窜至安徽省合肥市。法子英在白水坝一电焊门市部以“关狗”为名,定制一只钢筋笼;劳荣枝则购买了一台旧冰柜。

逗留合肥期间,劳荣枝化名“沈凌秋”,在合肥“三九天都”歌舞厅坐台,最终物色到绑架对象:35岁的殷建华。

1999年7月22日上午,劳荣枝打电话诱骗殷建华到租房处。法子英手持尖刀逼住殷建华,将殷建华的手脚捆绑锁进钢筋笼。

为了使殷建华相信自己是绑匪并逼迫殷建华尽快交出财物,法子英在合肥市六安路以有木工活要做为名,将38岁的木匠陆中明骗至租房处捆绑后,当场用剪刀猛捅陆中明的背部等处,将陆中明的头颅砍掉,之后将尸首放入冰柜存放。

在恐吓下,殷建华按照法子英的意思写了两张字条给妻子刘静,要刘静交钱赎人。当日晚上21时许,法子英逼迫殷建华打电话给妻子刘静,叫刘静准备钱在合肥市长江饭店与其见面。法子英携带字条去收钱,但因故未成。当晚11时,法子英再次打电话与刘静约定次日上午9时见面。

1999年7月23日上午,法子英逼迫殷建华又给妻子刘静写了两张字条。10时左右,法子英将铁丝绕于殷建华的颈部,用老虎钳拧紧铁丝将殷建华勒死。之后,法子英携带自制手枪及字条来到殷建华家里,向殷建华妻子刘静索要一万元。

刘静以筹钱为理由让法子英在家里等待,随后向警方报案。被警方包围后,法子英拒不投降。枪战中,警方击断法子英的右腿,将其擒获。落网后,法子英坚持不说出劳荣枝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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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子英落网后坚持不说出劳荣枝的下落

疑点重重

庭审现场展示合肥凶案现场照片时,劳荣枝吓到尖叫,把头别过去不看照片,“很残忍,我害怕,不敢看,这个现场很残忍”。劳荣枝称,小木匠在隔壁被杀时,“声音给了我很大的感官刺激”。劳荣枝说,“这是我生命不能承受之重”。此时,小木匠妻子朱大红的右手撑着头,面无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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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大红(右)及辩护律师刘静洁

庭审现场,公诉人称,经鉴定,此前殷建华写给妻子刘静的字条,实际为劳荣枝所写。字条上还有“一大伙人”的表述。

对此,劳荣枝辩称:“我受法子英的指示,参与了这件事。那个笔迹像我的,但是我不记得了。我只是为了完成法的任务,我在自己保护自己。我想起来了,字条上的‘他们’是指很多人,法子英想营造团伙犯罪的样子。”

劳荣枝同时否认了自己曾在合肥购买旧冰柜。“证人说买冰箱的人是小眼睛,我是公认的大眼睛。”公诉人指,劳荣枝一直辩解自己是被动参与:“劳荣枝对冰柜和字条内容不记得,现在又记住一点。劳荣枝,你是否还能记得起更多?”

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显示,法子英离开出租屋3次,对看守殷建华的劳荣枝提出过三次要求:1、“如果猴子(指殷建华)敢叫喊,你就用老虎钳勒紧他脖子上的铁丝勒死他”;2、如果晚上11点前我没有回来,就把他杀了;3、(第二天)中午12点我不回来的话,我就是被抓了,你把他杀了,给我报仇。

对此,劳荣枝称:“基本事实是我不会做。我凭什么帮法报仇?我有什么理由这样做?我是一个传播正能量,远离负能量的人。”

究竟是谁杀了殷建华?

公诉人表示,尸检报告显示殷剑华是7月24日左右死亡,而法子英在7月23日被抓。据劳自述,自己是23日晚间离开的,但无证据表明这一行为。

公诉人认为劳荣枝存在杀害殷建华的嫌疑。

辩护人则称,尸检报告显示,殷建华死于7月24日左右,前后无法判定,且尸体腐烂程度受环境因素影响大。另外,判决书显示,殷建华是法子英用铁丝勒死的,但铁丝、老虎钳、铁笼已无实物存在,无法进行指纹鉴定,同时无证据表明劳荣枝参与了杀害过程。

公诉人称,据劳荣枝供述,从合肥离开后,她去了河南。因为觉得河南是内地,查得不严,“我分析警察可能会以为我去沿海城市”。后来,劳荣枝又去了广州,办了假身份证,接着又到了重庆。“逃亡的日子里,就住招待所,或者包养我的男人家里,在厦门住在男朋友家。”

据劳荣枝自述,她7月23日晚离开合肥时,曾给法子英留了一张字条。劳荣枝解释,写这张字条是为了安抚法子英,表示自己希望能够和法子英一起回到重庆的出租屋。重庆是他们的“大本营”和“安全屋”:“我们在重庆不作案,我在重庆也不坐台的。”劳荣枝说,她不想激怒法子英,此举是为了保护家人。

字条上写着:“亲爱的,我走了,我在家里等你。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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