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七年之痒

2010-08-05 04:33:17
来源: 时代在线网

对于中国商务部来说,2010年的7月意义非凡。

7月20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截至2010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承诺全部履行完毕,建立起符合规则要求的经济贸易体制,成为全球最开放的市场之一。”

这一天,距离中国入世近九年,而距离商务部成立却仅有七年。因此,入世承诺的完成,不仅仅是中国在WTO中信守诺言的表现,更是商务部机能逐渐得以完善的标志之一。

本报记者 吴晓蕾 发自北京

顺应入世而生

与大部分世贸组织成员国的情况不同,中国的商务部是在入世之后才正式成立的。

2001年11月10日,随着世界贸易组织第四次部长级会议主席—卡塔尔财政、经济和贸易大臣卡迈尔的一槌落下,为此努力了15年的中国终于加入世贸组织。当原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在中国入世议定书上签下名字的时候,他也许已经意识到,一个全新的“商务部”即将破土而出。

在当时,绝大多数企业没有对外贸易权,所以在大多数人看来,“和外国人做生意”是国家的事情。然而,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从加入后的3年内,所有中外企业都将给予贸易权,可以从事进出口贸易,外贸将不再是特权。因此,尽快建立起一个统一的同时管理外贸与内贸的机构就成为摆在中国政府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

早在1999年,经济学家万典武和原商业部部长等28人“上书”时任总理朱镕基,请求打破内外贸管理分割状态,合并两者管理职能。朱镕基将此建议书批转给了国务院体改办研究,但鉴于当时国务院刚刚经历了机构改革,将原来的机械部、轻工部等几个部精简成8个局并内定在该届政府要并入经贸委,若再将内贸局重新同外经贸部合并,显然不太现实。

这一拖,就是四五年。

2003年3月10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终于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销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组建商务部。“这一改革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一步,有利于国内外市场的统一,有利于我国更好地履行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也有利于更好地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展我们的经济。”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任进对时代周报说。

“加入WTO九年来,多边贸易体制所倡导的理念在中国已逐渐为人们所了解,‘透明度’和‘非歧视’等WTO原则已成为中国立法的原则依据,全球视野、创新眼光、竞争意识、发展意识、法治观念、知识产权观念正在深入人心,逐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和会计制度,企业素质与国民素质得到了更深层次和更具普遍意义的提升。”7月22日,商务部世贸司发布的一篇名为《中国与世贸组织:回顾和展望》的文章如此写到。

而一向表情冷酷的姚坚也在7月20日的发布会上微微扬起嘴角说:“在联合国贸发会议公布的世界投资认知度报告中,中国在全球15个投资首选地中排名第一。如果将中国的投资环境和其他国家做比较,可以发现没有一个国家有中国这么良好的投资环境。”

“把市场交给专业运动员”

虽然姚坚的自信来源于近年来中国经济所取得的成就。但在入世之初,许多发达国家对于中国能否兑现入世承诺一直持有保留态度。

2003年5月20日,美国全国制造商协会主席杰里·贾西诺斯基在《华盛顿时报》发表文章,特别就知识产权、人民币汇率和贸易补贴等三大问题对中国是否能实现入世承诺提出质疑。而在过去的七年当中,可以看到,贾西诺斯基所提出的三大焦点问题正是影响中美经贸关系的关键问题。

另一方面,国际上对中国的质疑也体现在《中国入世议定书》的一些条款之上,例如,在中国之前,WTO从来没有对一国的入世承诺展开过专门的审议,而《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8条肯定了“过渡性审议机制”对我国的适用性,该条款明确提出,在我国入世的前8年内,WTO可以每年对我国兑现入世承诺状况进行审议,并在10年内做出最终审议。

有舆论分析认为,这种对中国入世承诺的担忧,归根结底是在担忧一个“计划经济国家”能否成功融入一个以自由市场经济为核心思想加以运作的机构之中—例如由于《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的第16条特殊保障条款的存在,近年来,我国出口产品一直被发达国家视为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而遭遇不公正的贸易待遇,并由此引发了不少贸易争端。因此,中国能否完成入世承诺,最核心的因素在于中国能否彻底完成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改革。

“所以,作为一个入世后成立的部门,中国商务部的成立,绝不是简简单单的两个部门的合并那么简单,”一位前后经历了“外经贸部时代”和“商务部时代”的内部官员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可以这么理解,它的成立是两个‘全能政府’合并成一个‘有限政府’。”

于是,这就产生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商务部的机构日益庞大,但是实际权力却在缩小。

根据商务部的网站介绍,商务部的内设机构林林总总,众多司局形成了一个庞大的行政体系。 “这主要是因为商务部的各个司局级单位负责的事务都颇为具体。”上述商务部官员向时代周报记者介绍。

而长期研究中国行政体系与政府管理的任进则认为,为适应入世的需要,商务部修改、制定了很多部门规章如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等,这些规章不仅服务于世贸组织的要求,也使得我们的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和配套。此外,商务部也下放了很多权限。“比如说在商务和经贸体制、行政审批体制方面,商务部也都做出了一些改变。”任进举例说,像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投资5000万美元就需要上报商务部,后来这个标准提高到了一个亿,到了今年,这个标准已经增长到3亿。

“商务部的改革,使得它本身从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双重身份逐渐向裁判员过渡,然后把市场交给专业运动员,这样的做法无疑是十分明智的。这对于理顺我们国家各地的经贸管理,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也正因为如此,入世九年的效果才能如此显著。”一位商界人士对时代周报说。

内外期许不同

“中国对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多数都有争取实现。这明显地显示了中国政府这十年来,在市场改革上下的工夫。”中国美国商会主席华金声(John.D. Watkins)在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表示,大多数美国商会的成员企业认为,中国是全球经济中的少数亮点之一。“2009年报告‘盈利’和‘盈利很好’的企业,跟2008年的基本没变,维持在73%左右。考虑到近三年国际经济不景气的因素,这个数据说明中国经济发展的势头,以及美国企业重视中国的原因。

“然而,一个很刺眼的例外是,中国入世八年多以后,仍然没有加入世贸的《政府采购协议(Government Procurement Agreement,简称GPA)》。加入《政府采购协议》,才能显示中国有诚意成为一个负责任的世贸成员,以及全球经济的领袖之一。” 华金声对时代周报说。

欧盟欧洲委员会驻华代表团大使赛日·安博(Serge Abou)也对时代周报表示,欧盟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的原因之一,就与中国尚未加入《政府采购协议》有关。除此之外,在知识产权保护、外来投资法律和一些商贸的标准制定等问题上,中国还需做出更多努力。

长期以来,各国都将政府采购作为保护国内企业的重要措施,政府采购市场实行封闭管理。1979年,关贸组织将政府采购纳入贸易投资自由化谈判领域,并制定了《政府采购协议》,因其具有诸边协议的性质,WTO成员可自愿选择是否加入。

《政府采购协议》因其高度的开放性被称为“第二个WTO”。加入遵循互惠对等原则的政府采购协议,将增加我国企业、产品和服务进入国际市场的机会和渠道,如最大的政府采购市场美国,其《购买美国产品法》要求政府采购最终产品必须是美国货,但GPA成员方不受限制。中国如成为GPA成员,将不再受《购买美国产品法》约束,中国产品将有机会参与美国政府采购。据悉,加入政府采购协议将使我国外部市场扩大数千亿美元。

2001年中国在加入WTO时,并没有同时签署政府采购协议,只是承诺愿意接受。但在2007年12月18日,中国向WTO秘书处递交了申请,正式启动了加入GPA的谈判。“中国为了加入WTO已经经历了15年的艰苦谈判。显然,如何尽早加入这‘第二个WTO’,已经成为中国商务部当前的重要任务之一。”国外媒体如此评价。

但是,在国外人士关注商务部在进一步开放中国市场中将扮演的角色的同时,国内人士对于商务部的期许则大相径庭。

“与美国的商务部相比,我们国家商务部的服务意识还有待提高。” 长期从事跨国商事法律业务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卫清在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表示。

钱卫清对时代周报举例说,中国企业现在到国外去投资并购、进行跨国经营的现象越来越多,但国内法的支持服务体系尚未跟上,比如现在还没有出台中国企业外国投资法,尽管商务部制定了一些法律规则,但中国企业要到海外投资经营的审批程序还是特别复杂。对于中国企业的全球化发展,还有很多制约因素。

“我们目前确实在履行世贸承诺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是,也不是说没有问题。”任进也对时代周报说,“比如贸易摩擦,还有在应对金融危机时做出的一些决策的有效性还有待观察。”

(特约记者蔡慧清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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