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爆炸槽罐车涉事企业身处居民小区

陈佳慧
2020-06-14 16:45:14
来源: 时代周报

6月14日上午,浙江省温岭市政府就G15沈海高速槽罐车爆炸事故召开首场新闻发布会。

会上,温岭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明连介绍,据初步调查,爆炸车辆为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牌照为浙CM9535(属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由宁波开往温州,行至G15沈海高速往福建方向温岭西出口下匝道中段发生爆炸,具体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时代周报记者通过天眼查发现,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注册资本为59.5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危品货运、汽车信息咨询服务、代办汽车上牌等。

天眼查显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疑似实际控制人为叶岩福,主要股东包括瑞安市中源液化气有限公司、瑞安市液化气公司等。

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为瑞安市玉海街道滨江小区28幢2单元103室。

时代周报记者调查发现,该公司位于瑞安市华滨路的小巷中,巷内狭窄,两旁都是居民小区,小区内楼龄均已超过20年。

店里也给居民送煤气

14日下午,该公司附近一商家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上午十点多,交通执法部门来了两三个人。十一点多,市场监管部门的车子也停在了附近。下午一点半,公安部门的人也来了。现在店里有三四个人,应该是这个公司的。”

“平时店里就一对夫妻,给附近的居民送煤气,也给我家送过。店里偶尔会来一两个其他人,没见过公司老板。”该商家介绍。

该商家向时代周报记者提供了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的门面照片。


照片显示,4扇推拉防盗门只开了1扇,蓝底白字的店招上,“瑞”字掉了一半。

据知情人介绍,该公司的办公面积大约为五六十平米,平时里面都堆放着煤气罐。

“我今天上午看到新闻报道,才知道他们就在我们附近,平时都没注意。店里面平时都放着煤气罐,周围都是小区,感觉还是有点危险。”

受行政处罚10次

相关行政处罚显示,自2016年3月至2018年9月,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曾10次被温州市和瑞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处罚,合计罚款金额14100元人民币。


其中,因“未按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原因,受处罚4次;

因“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受处罚2次;

因“道路运输企业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受处罚2次;

因“道路运输经营者聘用无法定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受处罚1次;

因“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受处罚1次。

此外,天眼查还显示,从2014年至2019年,该公司前后涉及4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据悉,现场处置等相关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具体事故原因将由浙江省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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