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霸王合同”后的网文江湖之殇:中小作者生存难,沦为平台雇佣军

史成超
2020-05-06 21:47:45
来源: 时代财经
“文学是IP的源泉。文学乱,IP烂。”

图虫创意-928928317255319563.jpg来源:图虫创意

自腾讯“嫡系”接手阅文后,阅文爆发了“霸王合同”事件。5月6日,在召开部分作家参与的恳谈会后,阅文方面对包括“著作权”条款和“免费阅读”等争议问题做出回应。

对于最受关注的“著作权”条款,阅文集团CEO程武表示,对于包括改编版权等各种衍生权利在内的著作财产权,会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为作者授权匹配对应的权益。“同时,考虑到作家群体广大,具体到每个人的情况不同,未来我们会考虑提供多版本的合同选择,对授权权限分级,把选择权交给作家。”

“对于现有合同中在著作权授权、免费模式下的分成权益、作家福利和打击盗版等方面,我们已经明确了修改方向,更具体的修改将在系列恳谈会和作家调研后确认,并在1个月内推出新版合同。”

关于付费和免费模式,阅文集团总裁侯晓楠表示,付费阅读肯定要继续巩固并且做大,而未来在考虑免费模式时,也会有明确的作家收益。同时,需要为付费和免费规划不同的作品内容库,匹配不同的产品渠道及对应的收益体系。无论哪种模式,都由作家自主选择。

对于最为关注事件进展的中小作者来说,上述回应并不符合期待。阅文签约作者某月(化名)对时代财经表示,关于著作权的回应依然十分模糊。编剧、作家支雅卿亦对时代财经表示,该回应并没有实质性内容。

对于“对授权权限分级,把选择权交给作家”的说法,某月指出,大神、白金作者原本就有谈判能力,对于大部分中小作者来说,并不存在所谓的自主选择,未来合同极可能依然只有“签”与“不签”的两个选项。

平台作者:对阅文“积怨已久”

据支雅卿透露,今日恳谈会召开前,尽管有过争论,几个与会“大作者”的思路还是比较清晰,谈判重点会放在著作授权,之后再针对免费阅读模式进行讨论,“大家都很担心免费是一条弯路,会埋葬掉一大批作者。”

这次恳谈会的讨论焦点,正是阅文提供的新版合同的争议点,《界面新闻》曾将合同中的争议点详细列出:

界面.jpg来源:界面新闻

在支雅卿及一些作者看来,上述问题主要可以归结为两个:首先是著作权,合同中的著作权全部属于网站,措辞一般为委托、代理等,很多新人很难真正理解其中的含义。其次,是免费与付费阅读的争议,付费是读者一票一票真金白银投出来的作品,免费难以诞生精品。

阅文集团更换管理团队后,合同事件才随之曝光。有观点认为“霸王条款”为新任团队为强推免费模式所为。

对此,阅文官方回应,大家讨论的合同是阅文于2019年9月推出的合同,并非如外界谣传所言是2020年4月28日推出的合同。

阅文签约作者某月告诉时代财经,自己于今年1月拿到的合同中,已包含“写作期间平台拥有作品优先权”、“独家授权到著作财产保护期为止”、“无偿使用作者社交账号”等内容。

“合同里关于作者的义务写了很多,而关于阅文的义务总结起来就只有‘运营’二字。对作者束缚极大,对阅文自身利益最大化。我给法律行业的朋友看,他说这合同把能想到的所有压榨方式都写了出来,留下一点残渣给作者当稿费。”

即便如此,此后合同仍在不断“优化”,一些颇具争议的内容出现在4月新版合同中,如讨论较多的“双方关系由合作转为聘请”,之前并未将“聘请”二字写入合同。

合同1.png来源:受访者提供

对于阅文合同引发的争议,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对时代财经表示,合同中对版权、授权等核心问题的条款谈不上是对作者权利的侵犯,虽然在作者看来不尽合理,但并不违法。“不可否认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平台方基于庞大的用户量拥有更强的话语权,所以在合同条款的签署上也更具备优势。”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旻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指出,阅文此举并不构成商业垄断。“阅文财力和技术条件,并不能实质性地排除新竞争者进入市场,或者扩大产能,签约作者亦可通过其他读书软件进行合作,据此无法认定阅文前述行为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但在从业者支雅卿看来,网文行业看似朝气蓬勃,实际仍是一个混乱的市场,缺乏相关市场规范,很多腰部以下作者甚至未成年,不会认真阅读合同,也不知道合同需要自己谈判,更不了解著作权、版权、版税。

“一直觉得阅文是大公司可以相信,以前很少看法律条文,最近看到网络争论才开始看阅文合同。” 一名21岁的年轻签约作者今年4月拿到了新版合同,她对时代财经表示,“我不指望赚什么钱,但是甲方剥夺著作权,可自行续写,无偿使用我的社交账号……这些实在难以接受。”

某月认为,近期阅文合同事件引发行业关注,团队更替是一个导火索,真正原因是阅文集团乃至全平台所有的网络小说作者,长期以来与平台都保持着不平等的地位,“尤其是版权几乎被阅文全部拿走”,积怨已久才产生现在的集体爆发。

谈判桌外的抗争:断更、自建网站

在整个网文生态中,中腰部以下的作者扮演奠基者的角色,是百花齐放的基础,与此同时,这部分作者也往往扮演“炮灰”的角色。

但即使是“炮灰”,也想要拿回自己的著作权。

时代财经获悉,根据阅文的作者分层制度,大多数是1-5级作者,也就是中腰部及以下作者,5级以上是大神、白金作者,共428位,占810万平台总签约作者的1/20000。

占据绝大多数的中腰部及以下作者不属于任何运营机构,很多人甚至以“马甲”示众,不具备任何谈判能力,面对合同,只有“签”或者“不签”两个选项,大神、白金作者签的合同可能和普通作者完全不同。

正是因为如此,对于此次和谈,某月并未抱有太大期望。“整个网文市场,著作权不属于作者已经是大多数网文公司的共识。作者的地位类似于影视圈的编剧地位,毫无话语权,任何资本都能干涉(作品)。如果阅文真的把版权还给作者,反而会引起整个行业的震荡。”

另一名签约作者同样认为,谈判作用有限,“只是为了股票”。其表示,类似的霸王条款长期存在,且不仅存在于阅文旗下平台,例如晋江文学要求作者完结,必须经过读者同意,如果修改文字内容,作者需要付费。“未来阅文新合同推行成功,其他网站只会跟着改。”

一些作者开始以“断更”的形式表达不满。在5月5日作者自发组织的“断更节”中,作者们断更的理由五花八门:“中午要相亲”、“家里小孩上学报名”、“今天揍输入法一顿”、“椅子坏了,仰视看东西阻塞了静脉流通”……

此外,一些作者将目标转向《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该草案于4月30日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作为写作者中的一员,支雅卿发现原本鲜少有人注意的《著作权法修正案》,在阅文合同事件爆发后,突然得到了关注。

她开始在多个社交平台呼吁写作者参与意见征集。在她看来,只有依靠法律的力量才能对强大的资本形成反制。“著作权天然属于创作者,不能以霸王合同的方式剥夺掉。”

但律师赵占领对时代财经指出,阅文的协议条款,实际上是由双方的市场地位所决定,属于自治的范畴,新的《著作权法》不大可能会对这些问题进行规定。

律师李旻亦同样认为,阅文合同中涉及著作权的主要争议条款,包括委托创作条款、修改权条款等,目前《著作权法修正案》中对相关条款并未作出改动。关于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仍然遵循“有约定从约定”的原则;关于“修改作品”的条款,既并不违反强制性规定,也不违反公序良俗,该约定亦合法。

作者月影梧桐选择筹建自己的平台。一天内,他利用自己的号召力,在作者圈中筹得50万元,加上个人出资70万元,已凑齐最初规划的100万启动资金。他的目标是自建一个专注于文化读书,不注重IP和版权开发的小众网文平台,并将其命名为“联合阅读“。

然而,由于缺乏同类平台的运营经验,外界对作者自建平台多有质疑。对此,月影梧桐在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提到,联合阅读追求共赢与平衡,更善于倾听一线作者和读者的声音,“我们的目标比较朴素,欢迎第一批作者和读者先来试水,也赞同更多人应该保持观望态度,这符合新生事物的发展规律。”

但月影梧桐同时表示,包括自己在内的发起人们,都对项目失败做足了心理准备,前景不容乐观,需要花大力气去克服。

“功成不必在我。”5月6日凌晨,他在微博写道,陈胜吴广在滂沱大雨中,揭竿而起、斩木为兵时,只是为了自己能活下去而孤注一掷。“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

消失的网文作者:文学乱、IP烂

作为中国最大的网络文学平台,一方面,阅文拥有中国30%的数字阅读市场,2.2亿月活用户;另一方面,版权收入占总收入超过50%的前提下,公司意欲打造的是一个像漫威、迪斯尼一样的娱乐帝国。

这意味着,阅文在IP运营这条漫长的产业链中,不会只扮演中间商的角色,它需要同时是售卖者、拥有者和创造者。而一旦娱乐产业以工业流水线作业,“谁来写作”,这个选项就必须变得不那么重要。

多名作者对时代财经表示,阅文作者的签约门槛极低,一旦签约,合同版权归属于网站,如果不签约,作者的作品得不到推荐,又极难出头。支雅卿认为,腰部以下作者是整个网文生态的根基,生产了网文世界近90%的内容,最终却仅能获得非常少的收入。

“大量囤积作品版权后,作者能分到的费用极低。”某月也曾收到版权的购买要约,有第三方机构想要买下他的一本书,但此时书的版权已不在自己手中,最后不了了之。某月的经历在整个行业十分常见,其中不乏一些头部IP的作者。

在《三联生活周刊》的报道中,《大唐明月》作者蓝云舒曾在对版权没有概念的情况下,与起点中文网签署了正式合同,之后起点以45万的价格将《大唐明月》上中部8年的影视版权卖给第三方,分给蓝云舒18万。之后影视公司又从该第三方手中花1300万买走。

另一颇具讽刺意味的事件是,《鬼吹灯》原作者天下霸唱被判侵权“鬼吹灯标识”,需向玄霆公司(即起点中文网)赔偿110万元。原因在于玄霆公司曾于2007年低价从天下霸唱处购买“除中国法律规定专属于作者权利以外的全部权利”,并在合同中承诺了限制创作。

这意味着《鬼吹灯》原作者,除非获得玄霆公司的授权,不能使用相关内容进行创作。玄霆公司授权下,其他人则可以堂而皇之地出版《鬼吹灯》系列同人作品。

鬼吹灯.jpg打着”天下霸唱“旗号的同人文,得到起点授权后即可出版。来源:网络

“著作权被死死扣在阅文手里。对于作者来说,著作权是作品的灵魂,是自己的娃,而阅文集团开了个孤儿院,有无数孤儿在里面。”某月表示。

“几百万所谓IP中,真正能运营成功,获得可观利润的,少之又少。”支雅卿表示,“平台可以通过定制小说、炒热IP,再改编影视的方式赚钱。但这相当于毁灭掉了原有的网文行业,构建起一个自己的文化产业闭环。”

在支雅卿看来,这是一种短视的做法,最终会驱赶作者和精品化项目,导致产生内容的同质化和质量下滑。“通过流量孵化的形式诞生的作品,是另一种东西,与文化市场未必有那么大关联。网文作者已经开始流失,很多网络作者已经开始寻求转行做编剧。”

或许未来阅文的确能成为中国的漫威,网络世界却可能永远无法诞生JK·罗琳、乔治·马丁这样的畅销书作家。

“作品以数据说话,而不是内容为王,导致现在‘脑残剧’越来越多。”某月感慨道,“文学是IP的源泉。文学乱,IP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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