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税”离中国有多远?

2014-03-19 10:49:33
来源: 时代周报
同样面临着贫富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中国,关于是否要征收“富人税”这一问题,尽管在每年全国两会期间都会讨论,但始终是雷声大雨点小。

本报记者 马欢 实习生 王宇捷 发自广州

“富人税”在国外早已不是新闻,诸如美国不断调整的征税法案,西欧各国的超高税率,而法国更是以夸张的“特别富人税”将不少人吓得出国移民。

相比之下,同样面临着贫富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中国,关于是否要征收“富人税”这一问题,尽管在每年全国两会期间都会讨论,但始终是雷声大雨点小。

根据福布斯最新发布的2014年全球亿万富豪榜,中国内地上榜富豪人数达到创纪录的152名,仅次于美国。

而另一方面,时代周报记者获得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全部个税收入中,近2/3来源于中低收入家庭。随着工薪阶层的生活压力日益加大,关于个税改革的呼声也愈发强烈。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多年来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当前中国的税负集中在中等收入和中下收入阶层,富裕阶层的税负相对外国来说显得太轻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是说。

开征“富人税”、缩小贫富差距,在中国何时才能实现?

让高收入者按月缴税

在目前国际上实行的分类税制、综合税制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三种税制模式中,我国是为数不多的采用分类税制的国家。尽管这种模式符合税制简便的原则,但分项计征使一些高收入者可以通过各种形式来避税,社会也会出现高收入者税负轻、低收入者税负重的不公现象。

事实上,为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我国曾多次修改个税法。最近的一次,是2011年9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由原先的2000元调高到3500元。

“2011年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股息、红利、利息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这四项,占了整个个税收入的94%。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是大头,占到整个个税收入的六成以上。”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是介绍。

不断调整的个税征收仍旧没有充分体现公平原则,每年全国两会上,关于开征富人税的呼声依然很高。

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的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扩大,这个问题不解决,最终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而推进个税改革及征管模式的转变,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个税体制,从而达到公平税负,为我国市场经济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从而调动一切劳动者的积极性 。“个税能够间接起到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通过调节收入差距来缓和目前由于收入分配不公带来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3月6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表示,简单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做法并不公平,不能体现每个家庭的差异,“一个人一个月挣5000块钱不多,自己生活还不错,但是一个人挣5000块钱同时还要养一个孩子就很艰难。实行综合所得税的时候就不是这样了,要把你所有的收入综合计算,同时考虑你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也就是说你有没有赡养、抚养方面的负担;有没有再教育的需求,当然你说有需求不行,你得交了培训的学费;有没有住房贷款按揭,这些都可以抵扣,当然三套房子可能就不给抵扣了,自己基本需求的那一套可以抵扣。”

楼继伟称,大部分实行综合所得税的国家基础起征点是很低的,不是3500元,一些国家折算到中国的货币来说可能是350元。所以,简单地提高个税起征点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杨卫华也认为,目前面对贫富不均的现状,个税征收还是应该选择以个人为单位而不是以家庭为单位作为改革的突破口。对个人经常性所得或者劳动所得采用综合征收模式,按月预缴个税,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西方富人税赋支撑国家财政

对于高收入者或富人的税收课征,一直是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头疼的难题。为了鼓励投资,作为生财工具的资产,长期以来其税负往往低于薪资,导致拥有资产的富人实质上少缴税。

不过,在财政危机与贫富差距的背景下,西方国家针对富人多课税的声浪越来越高。

2012年,西班牙政府就大幅增加了对高收入者的征税,对年收入30万欧元以上者,所得税税率由过去的45% 提高到52%。意大利目前也分别向那些年收入高达50万欧元和30万欧元的人群增收3%的附加税。

高收入者是美国个税纳税的主体。据统计,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群体所交纳的税款每年占美国全部个人税收总额的60%以上,是美国税收的最重要来源。也就是说,美国政府每年巨大的财政收入主要是由占人口少数的富人贡献的,而不是占纳税总人数绝大部分的普通工薪阶层。

即便如此,金融危机以后,美国总统奥巴马还是于2011年提出了课征“巴菲特税”的方案(由于沃伦•巴菲特指出,尽管作为一个亿万富翁,但是他所缴纳的平均税率比他的秘书还要低)。该方案将针对年收入超过百万美元的富豪,定出最低税率,让富人参与扭转财政赤字。奥巴马称“这只不过是一道数学题”。

2013 年,奥巴马又签署法案,对年收入超过40 万美元的个人和年收入超过45 万美元的家庭,税率由现行的35% 提高至39.6%,而资本增值税和股息税税率由15%升至20%,遗产税最高税率由35%升至40%。这也是美国自1968年以来最大规模的增税方案。

法国总统奥朗德更是因为当选后在国内大征“富人税”而引发争议。对收入过百万的富人征收75%的所得税,一度让不少法国名人富豪出逃移民。虽然2012年12 月法国宪法委员会曾裁定奥朗德政府的“特别富人税”计划违宪,但后者随后把这一税种定性为临时性征税,将其改名为“特别互助贡献税”,并把征收时间限定在2013 年和2014 年,以这种特殊的方式规避违宪裁决。但法国许多高收入的艺术家和企业家并不相信奥朗德政府的说法,依旧选择移民。

法国富人为逃税而移民此前早有先例。1981 年,法国社会党密特朗政府推出富人税后,当时的法国著名影星阿兰•德龙因此而移民瑞士。此后,法国摇滚歌手约翰尼•哈里代、网球明星诺阿等都因富人税而出走,选择加入瑞士或比利时国籍。

2013年,德国的绿党和社民党也在联邦议会大选时表示,如果获胜,将大幅提高所得税最高税率,同时引进财产税和提高遗产税。两党希望将最高税率由目前的42%提高到49%,将目前每年征收的遗产税44亿欧元再翻一倍,还希望开征富人财产税。绿党试图通过这些措施在10年内筹措到1000亿欧元。

奥地利红黑联合政府虽然没有就征收富人税达成一致,但为了整治国家财政,提出富人应交纳“团结费”。对年收入在18.5万欧元以上者,政府对其工资要征收额外的附加税。

英国工党政府在2010年将年收入超过15万英镑的高收入者的最高税率由40%提高到50%,旨在弥补国家财政,但收效甚微。而保守党上台之后,政策发生了改变。为了重振疲弱经济,政府给富人减轻税赋,英国最高税率又由50%降低至45%。

数据显示,西欧国家针对富人的个税征收平均税率高达46% 。与此同时,许多东欧国家为了保持经济增长,采用较低的所得税税率,如波兰的最高税率为32%,捷克为15%,俄罗斯仅为13%,这也导致不少西欧的富豪逃至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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