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入市提速

2013-03-07 00:05:23
来源: 时代周报

本报记者 刘丽琦 发自北京

2.1万亿住房公积金的未来,将何去何从?

继保险金和养老金之后,住房公积金或将成为市场的一股新生力量。2月26日,证监会放出消息称,住房公积金入市相关研究工作已经顺利启动,并将配合有关部门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以破除住房公积金入市的制度障碍。

据悉,曾经被要求在2012年6月前完成“条例”修订的草案,被延迟到2013年年底之前,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

监管部门关于住房公积金入市的最新表态,在给市场带来利好的同时,也引发了公积金进入股市是否安全的争议。

此外,公积金本身是具有私人财产性质的资金。如果公积金入市,就必须征得缴存人的同意。在这种情况下,公积金入市是否可行?是否侵害了公民的个体利益等一系列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接受时代周报采访的专家表示,公积金的保值增值迫在眉睫,但是否要现在进入股票市场仍需研究,此外还存在不少制度上的障碍。

仍存争议

自1991年上海率先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在全国各地建立,累积滚存的资金也越来越多,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余额达2.1万亿元。

“数额如此庞大的一笔资金,亟须有效运作来进行保值增值。”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受现行管理体制的限制,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较低,投资渠道狭窄,只能用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这显然不利于其保值增值。因此住房公积金入市对市场、对投资者,以及资源的合理配置都具有积极意义。”

事实上,改进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投资运营模式,对有关条例进行修订,早就被提上日程。去年10月,郭树清曾公开表示,对住房公积金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实现保值增值,既确有必要,又非常可行。

“目前,住房公积金增值很慢,主要是银行存款的形式,没有任何市场化的投资渠道。总的来说,其目的有两方面,一是养老金、住房公积金自身需要市场化改革,另一方面,是市场需要资金来促进发展。”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在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如是说。

吴晓求认为,住房公积金入市,是保值的重要途径,主要的障碍在于,需要对体制进行一定的改革,住房公积金入市要建立在市场化的管理体制之下。因此,最重要的是要委托谁来管理,这就需要建立一种市场化的竞聘体制,要建立相应的考评机制和考评标准,以及由谁监管,怎样监管。相对而言,养老金、住房公积金承担风险的能力还比较弱,这就对基金管理机构有一定的要求。

研究并推动住房公积金入市,是大势所趋,令人担忧的依旧是一旦入市能否真正做到增值保值?如何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住房公积金投资应确定适当的风险、收益目标,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适当的投资回报。这并没有太多国际惯例可循,国外只有新加坡等少数国家有住房公积金制度。但国外社保基金、退休基金、企业年金等长期资金入市的机制已非常成熟,这些长期资金与我国的住房公积金有很多相似之处,他们都是委托有资质的管理机构进行资金的投资管理。”赵锡军说。

加强监管

在住房公积金入市的消息传出前,同样属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养老金入市早已先行一步。

201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社保基金理事会受广东省政府委托,投资运营广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存资金1000亿元。据了解,这些资金更多投入到固定收益类产品中,确保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只有20%会投入到股市中。

“住房公积金一旦进入市场,也会将大部分资金投放到投资收益比较稳定的证券和债券市场上去,二级股票市场上的投资不会太大,只有10%—20%的资金会投放在股市。2.1万亿元的住房公积金会有三四千亿进入二级市场,而且会选择波动小、个股投资价值较大的蓝筹股以及权重板块,着重长线投资。”日信证券首席分析师刘晓晨告诉时代周报。

刘晓晨认为,投资股票当然有风险,因此应当进行严格的风险管理,利用多种投资渠道风险对冲和分散,这样才是一个现代的保值增值理念。在具体的投资方式上,则可以参照社保基金的模式,委托大型基金公司或者有社保管理牌照的券商进行管理。

“住房公积金承担风险的能力比较弱,对一些金融管理公司要求比较高,对于投资的结构也需要有一些规定。比如股票,在股价波动大的时候,就绝对不能购买了。”吴晓求建议:“首先,在制度上、投资比例和类型上需要有一定的限制,比如哪几类股票是可以买的,哪几类是不能买的;第二,要制定一个投资比例标准,比如蓝筹股与银行存款之间要有一个适当的比例,来平衡风险;第三,对管理机构的市场化聘用机制,需要有一个考核标准,不能搞内幕交易等。”

由于近年我国股票市场持续低迷,很多投资者对住房公积金入市充满期待。“住房公积金入市对资本市场显然是一个利好。”刘晓晨说,“但对股市的影响有夸大的成分,事实上真正进入股市的资金并不多,只是其中的一个投资渠道。住房公积金入市对投资者的心理影响大于市场影响。”

在风险的预防上,刘晓晨认为需要健全监管体制。和其他社保基金不同,住房公积金入市需要证监会、银监会以及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配合,确定谁来操作,谁来监管,以及投入比例和年限分配等。

“住房公积金投资应确定适当的风险、收益目标,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适当的投资回报,这对住房公积金投资的资金运作水平提出了很高要求,找到合适的操作者,通过专业团队间接投资,是实现住房公积金入市的基础条件和核心问题。”赵锡军介绍,“在美国,虽然没有住房公积金,但其企业年金等长期资金普遍交给专业性很强的机构管理,由专业团队具体运作,分散投资。”

入市多重难题待破

事实上,推动住房公积金入市,证监会已酝酿多时:早在2011年10月,郭树清就曾提出,将力推住房公积金入市;2012年6月,证监会官员表示正与住建部共同研究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投资运营,已取得实质性进展。

公积金入市虽是大势所趋,但障碍重重。中国从1991年建立公积金制度,20多年来,仅靠一套“条例”在管理,而且仍在不断进行修订工作,但并未真正纳入法制轨道,一些条款明显与现行法律相矛盾,因此完善公积金的立法工作是解决公积金入市的首要条件。

谷小卫认为,按现行条例,公积金属于个人所有,由公积金产生的增值收益也应属个人所有,但目前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并未全部返还给缴存人。除了公积金银行存款利息返还外,其中最大的部分即用缴存人的资金向购房者发放贷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住房公积金入市在国内尚无先例可循,目前,住房公积金尚没有全国性的统一管理机构,由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运作,缺乏统一的集中管理,使得住房公积金入市面临管理障碍。”刘晓晨说。

按有关法律规定,参与证券投资交易活动的对象,须具有法人性质的企业、公司、机构,目前全国公积金管理形式全部委托地方,由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运作,而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地方政府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并不具备参与证券投资交易活动资格。因此,公积金管理机构无权操办入市业务。

“住房公积金是归属于职工个人的住房储金,通过条例的修订也无法改变其私人财产的性质。此外,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模式是按属地分散管理,如何统筹也是大问题。这意味着入市没有统一的主体,各地方管理参差不齐,如何集中管理成为难题。”谷小卫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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