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未安装ETC车载装置 不再享受通行费优惠

综合
2019-07-17 16:56:28
来源: 时代财经
明年起,公路通行费将按新版车型分类标准收取,而未安装车载装置的ETC用户,不再享受原则上不小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时代财经 7月17日讯,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 489—2019)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车型分类调整工作。

同时,要求加快ETC车载装置安装。组织有关单位,按照新的车型分类标准,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对车型分类发生变化的既有ETC用户,要通过定向通知、预约安装等方式,开展针对性服务,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分类。

对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可按照新分类标准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分类,启用非现金支付功能,并继续按照现行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收费;从2020年1月1日起,启用电子不停车收费功能,ETC单卡用户(未安装车载装置的ETC用户)不再享受原则上不小于5% 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继续按照现有车型分类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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