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微有话说

2013-05-16 02:27:42
来源: 时代周报

《袁涛退学记》

记者韩玮所写的《袁涛退学记》一文,讲述了个性学生袁涛从复旦退学的故事。从回复来看,袁涛的行为在当今社会并没有得到普遍认可。比如 @Cricci_莫绮雯奋战雅思认为:“完全不明白他这种个例怎么代表的整个复旦。没有意义的公选课,照本宣科的老师……他一个学期去上了几节课,就他挂了三门的还要有资格吐槽么?”

冷眼旁观的还有 @x鹰眼图卦:“和大学生打了五年交道了,感觉越来越读不懂他们,一腔热血是有,但总是以自我为中心。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要学会适应,但要在适应中慢慢求变。”

好吧,看来,这年头,有个性未必会获得掌声。韩寒,你感觉到危险了吗?

《日本城镇化三大难题化解启示》

由记者张子宇所写的《日本城镇化三大难题化解启示》一文在当今城镇化热潮中也受到关注,@洋葱社卡西毛豆认为:“作者提到的平成狸合战引起了我的共鸣。小时候觉得特别华丽有趣,现在联想到了抗强拆。显然日本已经走完了城市化这个过程,我们能不能吸取一些教训,少走些弯路呢?哦,日本是一个土地私有化的国家,这个和中国还是很不同的。”

嗯嗯,@洋葱社卡西毛豆,你知道得太多了。

《朱令案争议》

本报上期的重头是评论版策划的评论专题《朱令案争议》,专题获得了很大的关注,在目前众说纷纭的情况下,注重程序正义和控制感情也成为了一种重要的声音:

@消费者报道王晓林:“谢勇兄想让我写一篇凶手明显但就是破不了的案子的评论,我是很想写,作为一个变态案例疯狂收集者、一个业余香港法研究者、一个有着律师资格者,我是多么想把自己喜欢的几个类似案例写出来,如欧阳炳强纸盒藏尸案、陈方安生胞兄女模藏尸案。以后有机会一定写出来,破案是技术活,仅有热情算个球。朱令案如果是没有法律常识的人掺和一下还可以,如果法律人也掺和就很不专业了,民意是个锤子,能把恶敲碎,同样也可以把规矩砸个面目全非。刑事不同民事,宁纵毋冤,这是基本原则,全世界都认为辛普森杀了他老婆,但仅仅因为警察收集证物时没有按规矩走流程导致证据不被采信,于是只能判他无罪但要承担民事赔偿。其实如果朱令是个农村姑娘,这案子早就破了,警察拉几个人严刑拷打一番,肯定有人就招了,但因为是清华学生,所以没法用私刑。事实永远是超过人们想象力的,在网上表现自己的义愤填膺是件无成本的来证明自己聪明与善良的事,但事实上,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事是无成本的,许多丑恶也多行正义之名!”

当然,义愤之声还是有。@墙角野猫说:“我们就是舆论干预司法那又怎么了?在彻底消除行政干预司法之前,舆论干预司法是对其必要的制衡!”

@中尉小翁林一轩则表示:我们不是警察不是侦探,没有证据没有信源,我们没有权利去推定谁是真凶真相如何,但是我们有公民的义务去质疑出了问题的权威:当年案子审理程序是否公正?是否存在利益关联方对破案的阻碍?不公开,只会带来公权公信力的再度损害,只会引发社会舆论的无序。

作为官微小编,我得承认,比较喜欢听到这样的声音。@45楼乙:还是那句话,关注同情甚至分析案子都行,但转些不靠谱甚至造谣帖私自定罪骚扰声讨就是弱智了。文中那“二次中毒”最早出自陈震阳的检测,但如何肯定两次投毒是存疑的”。“只剩一层窗户纸”来自记者转述, 那个派出所所长告知的估计也是一种推测、听说, 他未必直接办案。一种说法转几道保真度还剩多少?不过这次贵报还算公允,报纸不应该鼓励给人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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