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改路径:从封闭走向开放

2019-09-30 10:03:45
来源: 时代周报
金融改革是中国改革大潮中的一股劲流。

时代周报记者 刘科 

金融改革是中国改革大潮中的一股劲流。

1984年是金融改革元年,它起步于机构改革。从1984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办理针对企业和个人的信贷业务,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中国工商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

这在金融体制改革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标志着我国金融体制向市场化方向的根本转变。同年,国务院成立金融体制改革研究小组,刘鸿儒担任组长,组员包括周小川等。

银行业是中国金融改革的起点,亦是突破口。从中国人民银行到工、农、中、建行四大行的组建,10多家股份制银行的增加,再到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独立法人的涌现,外资银行逐步涌入,在路径上,中国金融改革的过程是一个裂变的过程。

在此过程中,人民银行把管理的证券业、保险业、银行业分离出去—1992年,证监会成立;1998年,保监会成立;2003年,银监会成立;2018年,银保监会成立。

进入2019年,中国金融业开放提速,我国正在从金融大国朝着金融强国大步迈进。

7月,国务院金稳委发布的金融开放11条,主要内容是取消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涉及债券市场、银行保险市场和证券市场等多个领域,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更进一步。

改革稳步推进

改革开放前,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中国实行高度集中的金融管理体制,实际上全国只有一家金融机构,即中国人民银行。

改革开放初期,人民银行从财政部独立,并相继恢复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以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外资金融机构开始在北京等城市设立代表处。

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履行中央银行职能。1984年1月,单独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承担原来由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一个“以人民银行为领导,以国家专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银行组织体系在改革中逐渐形成。

金融与财政的分离,改变了以往“大财政、小银行”的模式,国有银行开始成为国民经济改革发展融资的主渠道,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金融体系逐渐建立并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这是金融业发展的重要转折。

1990年和1991年,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別建立,中国证券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需要有专门机构负责股票、债券的发行、上市审批和交易监管。1992年10月,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负责股票发行上市的监管,人民银行依然对证券经营机构、债券和基金实施监管。

如果说在1992年前,中国金融监管实行集中统一监管,那么以证监会成立为标志,分业监管体制开始形成;1993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兼任央行行长,推动金融改革和资本市场发展,解决长期存在的金融三角债问题,奠定了中国金融现代化的基础。

1994年,中国开始实行管理浮动汇率制;1996年,中国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条款国,并开始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标志着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在时任广东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岐山主持下,粤海集团债务重组得以完成。此役拯救了中国金融机构的国际声誉,成为解决亚洲金融危机的经典案例。

与此同时,证券领域开始建立集中统一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1998年6月,国务院决定将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并入中国证监会,统一负责证券业监管,原来由央行监管的证券机构开始由证监会统一监管。同年11月,国务院决定成立中国保监会,负责对保险业的统一监管。

2003年4月,中国银监会组建,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中国银行原董事长刘明康担任银监会首任主席。这标志着我国分业监管、分工合作的金融监管体制正式确立,意味着独立于财政的金融体系开始成型。

在金融监管框架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监管专业化、规范性不断提高,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方式不断改进,金融监管的针对性、专业性明显增强。

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分工也更明确。2003年信用社改革试点中,中央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权下放给省级政府,银监会及其派出后,中央陆续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准金融组织的管理职责交由地方政府承担,逐步形成了以地方政府金融办为主、地方其他部门和行业组织共同参与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

新金融监管体制确立

银监会成立后的2003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我国首部银行业监管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004?2007年,银监会结合中国的金融环境,逐步构建了有中国特色的银行业监管框架,初步建立以资本监管为基础的银行业审慎监管框架,制定了资本监管和风险监管的审慎监管法规,明确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信用风险等审慎监管指标。

这一过程中,国有银行股改上市的帷幕拉开,立足各自股份制改造的不同特色,在国家外汇注资等政策支持下,通过财务结构重组、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以及公开发行上市等先后几个阶段,工、中、建、交四大国有银行相继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并上市,进入改革发展的新阶段。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金融业改革进入更深层次。其中一项重要工作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其长期的目标是逐步使人民币成为可兑换的货币。

2009年7月,在上海和广东等地率先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随后逐步扩大至全国。之后陆续推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沪港通、深港通、基金互认、债券通等创新制度安排,完善人民币国际化基础设施体系。

在利率汇率领域,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2013年7月,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2015年10月,放开存款利率上限,标志着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在证券市场领域,2013年1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在北京金融街揭牌,这是继上海和深圳两大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个全国性证券交易所。是年7月,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打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大门。

人民币以市场化方式走向国际化也按下快进键。2015年11月30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认定人民币为可自由使用货币,决定将人民币纳入SDR(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这是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里程碑,反映了国际社会对中国金融改革成就的高度认可。

改革的步伐仍在有条不紊地向前迈进。2017年党的十九大召开,强调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2018年以来,中国新金融监管框架逐步形成,金融“强监管”时代到来。中央层面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一行三会”调整为“一行两会”,组建银保监会,原银监会、保监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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