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放宽落户不等于放松对房地产的调控

2019-05-06 14:38:30
来源: 时代周报

时代周报记者:姚嘉莹

5月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有关情况。谈及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的户籍限制,国家发改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司长陈亚军表示,放宽落户不等于放松对房地产的调控,消除城市落户限制并不是放弃对人口的因城施策。

就在昨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文件提到,到2022年,初步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其中包括: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消除,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基本建成。

在促进城乡要素合理配置中,该文件首先提到了“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意见》提出,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

据陈亚军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取得重大进展,已有900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此外,据此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8年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43.37%、59.58%。

然而,陈亚军指出:“截至2018年底,仍有2.26亿已成为城镇常住人口但尚未落户城市的农业转移人口。”对此,陈亚军表示,解决市民化问题,要“两条腿一块走”。

其一是落户,促进有条件、有能力在城市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完全享有城市公共服务;其二是通过居住证制度解决。“原来有接近三亿的城市非户籍常住人口,一亿人通过落户解决,余下的通过居住证制度全覆盖,实现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而解决落户问题,依靠小城市和小城镇远远不够。“2.26亿已成为城镇常住人口但尚未落户城市的农业转移人口,其中65%分布在地级以上的城市,基本上是大城市。因此,要解决落户问题,需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联动,需要推动大中小城市放开放宽落户限制。”陈亚军表示。

而这也是《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文件的制定考量。今年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该文件,在2018年已放开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限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放宽Ⅱ型大城市和Ⅰ型大城市的落户限制。

那么推动大城市放开放宽落户限制,如何与个别超大、特大城市调控人口规模的政策相协调?陈亚军表示,两者并不矛盾,消除城市落户限制并不是放弃对人口的因城施策。特大城市要采取积分制等方式设置阶梯式的落户通道,调控落户规模和节奏。

“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要更多地通过优化积分落户政策来调控人口,既要留下愿意来城市发展、能为城市做出贡献的人口,又要立足城市功能定位,防止无序的蔓延。同时,个别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还是要严格把握人口总量控制的这条线,合理疏解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引导人口合理的流动和分布,防止“大城市病”的发生。”陈亚军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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