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减法并用 广东力推十条新政振兴实体经济

2017-08-25 20:29:29
来源: 时代在线

时代周报记者 王心昊 发自广州

8月24日,广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公布《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实体经济十条”)。据预计,广东“实体经济十条”实施后,今年可为企业直接降成本620亿元,至2020年累计可降成本2600亿元。

“实体经济十条”聚焦于制造业企业“降本增效”,在落实国家和省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提出了十条政策措施,包括降低企业税收负担、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支持培育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等十个方面。

 七招减负降成本 

在十条政策措施当中,有七条指向帮助企业“减负”。

降低税收负担: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的适用税额标准;降低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标准,允许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总分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调整契税办理期限等措施。

省财政厅解读:

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全部调整到位后,预计整体减幅为40%左右,每年减税规模为60亿元左右。降低后的税额标准总体上在全国接近全国最低水平。

降低用地成本:提出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保障重点制造业项目用地,优先发展产业土地出让底价按标准的70%执行,鼓励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工业用地先租后让方式使用可优先受让,对制造业发展较好的地市给予用地指标奖励等措施。

省国土资源厅解读: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政策法规,工业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是50年。各地在出让工业用地时一般按照最高年限出让。而中国制造企业的平均寿命11.1年,其中寿命达20年以上的仅7.9%,不足一成。从统计数字上看,我国企业的平均寿命明显少于50年。把工业用地的出让年限设定为50年出让给企业既提高了企业的初始用地成本,也降低了用地效率,因此,我们鼓励市、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政策,合理缩短工业用地出让年限。

降低用人成本:推进全省养老保险统筹,统一单位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推动实施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结余较多的地市适度降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等措施。

省人社厅解读:从2017年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收统支,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度和使用,全省统一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4%的按14%执行。

目前,我省广州等部分地区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较高,有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空间,广州市将逐步降到6.5%左右。

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将生育保险费率降到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已降到0.5%的可进一步降到0.45%。

降低用电成本:提出扩大售电侧改革试点,增加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实施输配电改革,取消或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降低相关费用标准和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等措施。

省发改委解读:由于资源禀赋等原因,我省的用电价格相对较高。下一步将通过释放输配电价改革红利降低销售电价等五方面,降低全省用电成本约280亿元。

 降低企业运输成本:省属国有企业控股高速公路路段货车试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停止审批新的普通公路收费项目等措施。

省交通运输厅解读:自2017年7月1日起,在保持现行货运车辆计重收费基本费率及计费规则不变的前提下,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和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全资和控股的43条路段,对使用粤通卡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试行高速公路通行费八五折优惠。

从一个多月的试行情况看,货车非现金通行费收入和车流量同比分别增长68%、54%,粤通卡货车发行量达到12.58万张,较实施优惠前增长53%。随着优惠信息逐步覆盖普及,优惠效益还会将逐步显现。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通过省财政对民营企业上市(主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给予补助,对中小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给予支持,鼓励开展股权出质融资,支持担保机构发展,鼓励各地建立中小微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等措施。

省经信委解读:对在境内申请上市,经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辅导备案登记后,分阶段对完成公开发行之前的中介费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成功挂牌的新三板民营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民营企业,再给予30万元奖励。

对通过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增资扩股成功进行直接融资的民营企业,按企业融资金额的2%给予奖励;“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板”挂牌企业按融资金额的3%给予奖励,最多不超过300万元。上述奖励资金用于企业冲抵上市、挂牌、融资费用,减轻企业直接融资负担。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将投资审批事项和时限在现有基础上再压减四分之一以上,对部门工业产品实行“先证后核”、“承诺许可”等审批模式,简化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审批,建设网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全面清理各地制定的中介市场保护政策,全面清理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建设工业大数据平台,修订产业标准规范适应产业发展等措施。

省编办解读:今后,凡未纳入保留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必要条件实施。

 三个“支持”促发展

另外三条,则是通过财政支持做“加法”,以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允许工业物业产权分割,用于引进产业链伙伴;鼓励利用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改扩建;支持建设高标准厂房,允许分割登记和转让;支持试点地区解决制造业企业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等措施。

省住建厅解读:产业园区符合城市、镇总体规划或特定地区总体规划要求,审批手续完备的,入园建设项目可通过简化审批事项、企业依法承诺备案等方式实现“宽进”,通过承诺公示、竣工验收、信用管理、政府服务等方式实现“严管”。

支持培育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省财政支持“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建设,以珠江西岸为龙头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以高端智能装备、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为方向的万亿级制造业新兴产业培育等措施。

省经信委解读:对以上五大产业标志性重大项目落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兼并重组、颠覆性创新成果转化按照“一项目一议”的方式给予重点支持,力争到2020年,五大产业成为我省工业经济主要增长点和产业发展重要支柱,在我省形成多支柱的新兴产业体系。

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提出省财政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将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政策放宽到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等措施。

省经信委解读:政策明确了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四个方向,分别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主要体现在信息化应用、智能化改造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体现在加快新的先进生产力建设,不保护落后生产力;体现在促进绿色发展和防止落后产能的扩大;体现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相结合,从而推动形成先进生产力,淘汰落后产能。

据悉,下一步,对于需要进一步细化操作办法的,省相关部门将在1个月内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各地市也将根据文件精神,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在3个月内制定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将构建起“1+N”的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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