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营学校的第一场雪

谢江珊
2016-11-08 02:12:11
来源: 时代周报
“暂停涉外民办学校的审批”“禁止国际课程的整建制引入”“外资或中外合资背景的民办中小学校必须制定外资退出方案”“不得提前招生”……

时代周报记者 谢江珊 发自上海

这些天,为自家孩子选择了民办学校的家长们很焦虑。

“暂停涉外民办学校的审批”“禁止国际课程的整建制引入”“外资或中外合资背景的民办中小学校必须制定外资退出方案”“不得提前招生”……这些会议纪要,从上海市教委基教处于10月19日召开的“上海市涉外民办学校政策解读会议”中流传出来,被外界解读为“上海将收紧国际民办学校”的表露。

10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对《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三审稿增加了一条规定:“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三审稿通过这一规定的概率非常大:“我国义务教育严重不均衡、严重功利,造成了严重畸形的社会择校需求。资本在义务教育阶段的逐利需求,进一步拉大了民办和公办教育之间的差距。

目前,民促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已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如通过,将意味着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国的所有民办学校都只能办成非营利性学校。

上海风波

2016年10月19日,上海市教委基教处在市教科院召开了“上海市涉外民办学校政策解读会议”。上海市世界外国语中学、包玉刚学校、平和双语学校等21所民办学校校长及各区教育局分管科长参加了这次会议。会议就上海市政府、上海市教委对目前涉外中小学开办国际课程等问题进行了政策解读和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目前上海部分民办中小学校存在一些问题,并对此制定了相应措施,涉及暂停涉外民办学校的审批、外资或中外合资背景的民办中小学校必须制定外资退出方案、融合了境外课程的中小学校要严格审核等内容。

随后,有相关文章将此解读为“上海将收紧国际学校”“2017义务教育又要变天、双语学校或将受重大冲击”等。

10月22日晚,上海星河湾双语学校发布的一份《关于“上海金山杭州湾双语学校课程说明会”延迟举行的通知》,让家长们更加不安。通知表示,根据市教委有关会议精神,原定于10月29日(周六)下午举行的说明会延迟,具体时间学校会另行通知。

吴斌(化名)倍感焦虑。

他的两个孩子都是上海户口,大的12岁,小的8岁。2015年年初,吴斌因为工作关系调任北京,举家迁徙。由于户口关系,孩子无法进入北京公办学校,他于是为两个孩子选择了一所提供IB课程的国际学校。

“这个政策我们还是很关注的,如果实施的话,我们选择学校的空间就会小很多。”吴斌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搞不好两个孩子的学籍都没有了,以后如果要转学回上海,孩子可能就没学上了。国家出政策当然有它的考虑,但对我们个体来说,影响是非常大的。” 吴斌苦笑着说,“实在不行只能移民了。”

10月24日晚间,上海市教委新闻办对此事正式发布回应,一方面确认了上述会议内容,同时辟谣,表示相关文章对上海市民办义务教育工作存在曲解,不应对会议内容进行误读和过度解读。上海市教委同时表示,本市外籍人员子女招收政策保持稳定,没有发生变化。

“这不是新政,是老政,”熊丙奇对时代周报记者进一步解释说,“在中国,只要注册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就必须达到基本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必须跟上有关的义务教育课程,且不能引进外资。但现在,原来注册为义务教育阶段的一些学校,没有执行相关规定,而是完全引进国外课程,悄悄引进外资。所以政府只是强调在引进国外课程的同时不要忽视国内的义务教育课程,依法治校,仅此而已。所谓的‘新政是在制造恐慌’,根本就没这回事。”

时代周报记者此后求证于上海星河湾双语学校,该校相关负责老师表示,“此次政策对学校没有影响,学校的态度与上海市教委所做回应相一致”。对于说明会延迟举行的消息,该负责老师解释并不是因为此次政策,而是由于“报名人数过多,学校才放弃集中性的方式,改由‘分年纪、小范围、经常性’的方式代替”。

焦虑蔓延

“我对这次上海国际课程改革还是有些疑虑和担心。如果按规定,以后的国际教育路线不知道会变成怎样?不知道已经在这种学校就读的孩子将来的教育是否会受影响?”杨婷(化名)忧心忡忡。

她的孩子8岁多,目前正在广东碧桂园国际学校上小学,学习IB课程。“因为不太认同公立学校的教育模式,所以放弃了社区里不错的公立学校,选择去私立学校,希望孩子能在一个宽松的更注重素质教育的学校学习。”杨婷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我个人比较喜欢IB的教育理念,学校与公立学校的课程有较大差别,混科教学、没有固定的教材、课程设计比较人性化,作业量不算多。”

面对焦虑的家长,熊丙奇表示,如果孩子就读的学校符合相关规定,那么家长大可以不用担心。“以前每年都是这样强调的,只是现在自媒体发达,引起的关注度比较高。孩子该上什么学校还是继续上,无非就是更加规范化和完善而已。”

按照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有关规定,外资可依法申请与本地教育机构合作举办幼儿园、高中, 但不得举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设置由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以前这方面管制不严,有些学校在打法律的擦边球,但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之下,搞义务教育就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熊丙奇分析,近年来一些学校出现了一些突破底线的情况,比如偷偷引进外资、完全引进国际课程、削弱思想品德和语文等基础课程的地位,甚至完全抛弃国内义务教育阶段所要求的课程,触犯了有关管理部门的底线。

“确实对我们没有太大影响。”上海某国际高中的夏老师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现在政策还没有落实下来,但资质好的学校肯定没事,而一部分管理资质有问题的学校肯定要受影响。在北上广,的确有一些国际学校不规范、乱收费现象泛滥。”

限制民办?

10月31日,《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三审稿明确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禁止营利性民办学校参与。

实际上,修正案草案的一审稿、二审稿里均有提到“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没有提及义务教育阶段是否可以设立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民办学校。一审稿、二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时,有人大代表、人大常委、相关教育部门和社会公众提出,在义务教育领域,应当限制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

作为家长,杨婷亦表示,孩子所在的学校在这两三年经历屡次扩招,从原来的非营利性变成了营利性质的教育集团,但因投入不足、管理跟不上,造成有IB经验的师资力量不足:“现在我对学校不太满意,但对他们的教育模式还是认同的。”

对“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规定,杨婷有自己的看法:“营利和非营利并不是最主要的,关键是政府应该控制好前端和后端,对民办学校要严进,要有序管理和监督,不做虚假宣传,不误导家长。国家可以对学校的营利性质有一定要求,比如收费标准和配套投入挂钩等限制,但在教学理念上应该采取一种开放的态度,国外有些教育理念是很不错的,在中国也获得了很多家长的认同,所以政府不该完全取缔,而应该把选择权留给家长和孩子。”

“国家限制营利性民办教育等于限制民办教育的说法是完全不对的,这是故意制造紧张情绪。相反,国家会加大对非营利民办学校的投入、扶持。认为非营利性教育就是低价的、免费的想法也是错误的,非营利的学校也可以高收费、教师和管理人员高薪。”熊丙奇解释说,目前社会上很多人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学校的认识并不准确,以为非营利性就是免费或者低价,“其实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学校的关键,就是看学校创办者是否分红,是否运作学校上市—真正界定是否营利性的标准是校方办学结余的用途。所以国家规定‘非营利’不会影响学校运行,只会让逐利资本退出,而不是让所有民办学校退出。”

2016年7月6日,教育部发布《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指出,2015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6.27万所,民办普通小学5859所,民办普通初中4876所,即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只占民办学校的6%左右。而在1万多所民办小学和初中里,绝大多数都是非营利性的学校,提出营利要求和回报的学校不到10%。

民促法三审稿如果审议通过,“这10%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可以选择转为非营利性质,即使撤资退出,政府也会接管。”熊丙奇说,“三审稿的新增规定只对资本有影响,对学校办学、老师、家长和学生几乎没有影响。无论是民办教育者、关注民办教育的人还是家长们,对这些问题都要理性地看待,不要道听途说,以讹传讹,制造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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