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新兴板的死与生

2016-03-22 02:13:54
来源: 时代周报
据了解,上交所公布的战略新兴板的总体建设思路是在注册制改革总体框架下,进行市场内部分层,新设独立市场板块,实施差异化制度安排。

时代周报记者 陈舒扬 发自北京

3月17日公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定稿中,有关健全金融市场体系的内容表述为“创造条件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发展多层次股权融资市场,深化创业板、新三板改革,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建立健全转板机制和退出机制”。

此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对外表示,根据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的意见,对草案共修改57处,其中包括对“设立战略新兴板”的删除。

有分析认为,没有写进“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意味着战略新兴产业板短期内不会再推出。

跟交易所之间竞争有关

就在不久前,战略新兴板的推出还被认为是板上钉钉的事。

上交所早于2013年12月24日向证监会提出建立战略新兴产业板,2014年3月4日,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首次公开表示,上交所正在研究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板,定位于服务规模稍大、已越过成长期、相对成熟的战略新兴产业企业。

到了2015年12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要建立上交所战略新兴板,同时还提到研究战略新兴板与新三板之间的转板等问题;12月25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透露,推出战略新兴板为2016年发展资本市场的五项重点工作中的首要任务,“建立战略新兴板,明年一定要推出”。

时代周报注意到,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于3月13日提交了对“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的审查意见,并表示对草案做出了修改,不过没有披露修改的具体内容。

3月15日全国两会新闻中心对外发布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中,第9条写着:删除第27页“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板”。

虽然“设立战略新兴板”的删除大大出乎市场意料,消息发布当天甚至有人猜测因为马上要推出,所以不必写入纲要,但是也很快有评论声音作出回应,认为战略新兴板本就不该搞,理由是已由主板、新三板、创业板构成的资本市场的层次结构已经足够,不应再“叠床架屋”。此前,战略新兴板的定位是“低于主板,高于创业板”。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在16日接受媒体采访时对战略新兴板当初准备开通和如今“被下线”的背景做了较为详细的分析。

刘纪鹏表示,A股市场上,“沪大深小”的格局是行政因素形成的,上海主要是大蓝筹企业,深圳是中小企业居多。长期以来,上海依靠吸引大国企来上市,但现在大的蓝筹基本实现上市,上市资源已经很有限;深交所当年被行政因素限制,上市的多为中小企业,但近年在创业板上风生水起,现在交易量和交易值都超过上海。

“但上海是凭借沪指被世界所知,全世界看中国A股,都是看沪指,不是看深指。原想通过拆除沪大深小的‘篱笆’,让上海实现大小通吃,这就是上海开通‘战略新兴板’的背景。”刘纪鹏如此表示,“如果仅仅一家开通,就摆不平交易所之间的关系”,而“证券市场的政策,地方色彩不能太浓”。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也对时代周报表示此番变局“跟交易所之间的竞争有关”。

时代周报注意到,在去年11月上交所下属研究机构发布的一份相关报告中,阐述了上交所推出战略新兴板的目标和决心:“战略新兴产业板的落地将迈出上交所市场内部分层的第一步。未来,随着我国国家经济和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调整,随着我所国家化战略的不断推进,为了顺应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和投资者结构的变化,为了更好地应对交易所之间的竞争,上交所必然会对现有的交易所市场进行更细致的划分,从而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的多层次市场体系。”

或受注册制放缓波及

直至发稿时,上交所和证监会未对战略新兴板的事做出进一步回应。接受时代周报采访的市场观察人士多认为,根据现在的消息,战略新兴板流产的可能性较大,与此同时,根据证监会新主席刘士余的表态,注册制的推出也会延后。

不过,相关机构的不表态,也暗示战略新兴板的未来仍不确定。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在接受电视采访时使用了“对战略新兴板的定位,大家的共识还不很一致”的表述,并称“暂时不推出可以理解”。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指出“十三五”纲要草案删除设立战略新兴板不一定意味着就不会继续推出。

也有观察者侧重从股市表现的角度去评价此事,比如李大霄就对时代周报称,暂时不会推出战略新兴板“主要跟市场供求关系和接受能力有关”,他认为监管当局或在等待市场表现更“强”的时候推出战略新兴板,因此他也不认为战略新兴板就此流产,“如果市场转得很好,今年推出也是有可能的。”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上交所人士多次对外表示,战略新兴板将争取与注册制同步推出,因此人们也猜测,战略新兴板的搁浅,也跟注册制推出的放缓有关。

3月12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注册制的实施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去年12月,人大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要求,调整适用现行《证券法》关于股票核准制的规定,对注册制改革的具体制度作出专门安排。

刘士余在上述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项授权标志着政府可以启动注册制改革与现行行政审批制、核准制之间制度转换所需要的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制度,没有人大的专门授权是不可以启动这些配套制度研究的。刘士余称“这些配套的规章制度,研究论证需要充分沟通,形成共识,凝聚合力,这需要相当的过程、相当长的时间。”

据了解,上交所公布的战略新兴板的总体建设思路是在注册制改革总体框架下,进行市场内部分层,新设独立市场板块,实施差异化制度安排。因此,注册制放缓自然影响到战略新兴板的推出,而战略新兴板的设计也涉及上市审核规则的改动,涉及《证券法》的修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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