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新政出台 P2P洗牌加速

2015-07-31 09:36:49
来源: 时代周报
全国共有数千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其中体量最大的是P2P。如今,P2P平台面临着洗牌。

时代周报记者 刘科 发自杭州

互联网金融2年多的野蛮生长终于画上句号。

7月19日,杭州爱财网络有限公司CEO钱志龙发了这样一条微信朋友圈:“互联网金融将迎来最坏的时代,更将迎来最好的时代。你和我,都是这个时代的演员。”

钱志龙的这条朋友圈,源于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是互联网金融第一个纲领性文件,明确了监管部门的权责及相关分类的监管单位。从内容看,主要是要求互联网金融要在健康的轨道上运行。”杭州万盈网络科技公司董事长柳新华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自2013年下半年以来,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经历了两年的火速发展。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长期游离在模糊地带,没有任何门槛,经营手法也各出奇招,野蛮生长带来的是平台数目迅速上升,如今全国共有数千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其中体量最大的是P2P。如今,P2P平台面临着洗牌。

《指导意见》带来的另一个效应在地方政府层面。据时代周报不完全统计,至少有22个省市已经酝酿出台政策,欲打造互联网金融产业园(基地、中心),该效应仍在发酵之中。

不同平台对应不同部委

钱志龙们对不确定性的潜在担忧,是因为在《指导意见》里,对于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如校园分期、旅游分期、整容分期等,只简单提到消费金融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具体消费金融的政策细则仍不明朗。而爱财网络是一家从事校园分期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

尽管政策细则尚待时日,《指导意见》明确,不同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划分至对应的部委监管。网络上通俗的解读是:这几个野孩子一人领一个回家管去,这些熊孩子出了事找你们的妈去。监管范围大致的划分是:央行管互联网支付,银监会管P2P和互联网信托、消费金融,证监会管股权众筹和基金销售,保监会管互联网保险。

比如对于互联网支付方面的监管,《指导意见》显示:互联网支付应始终坚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从事互联网支付,应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7月26日,保监会率先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对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与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经营条件、经营区域、信息披露等内容进一步细化。

“互联网金融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其市场空间之大超乎想象,中国下一个BAT级企业最有可能诞生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挖财董事长李治国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目前互联网金融从发展来看已经是一个混业经营的状态,一些互联网理财平台也可以看成P2P、P2B的衍伸,这个快速变化的特点在《指导意见》中没有体现出来,我们期待在之后具体细则的制订上有关部门能够加以完善。”李治国说。

7月15日,专注于记账管钱、理财的挖财网获得了由新天域资本领投的8000万美元B+轮融资,加上去年年底中金和宽带资本的5000万美元,挖财在B轮融资额达1.3亿美元。

P2P洗牌后何去何从

从去年开始,“一行三会”围绕互联网金融各个细分领域的监管条例便已经在制定中。其中,P2P由于业务创新存在争议性,其监管细则也最受关注。

P2P是指资金供需双方通过网络中介平台直接借贷,其中的中介平台被称为P2P网络借贷平台。今年以来,一些嗅觉敏锐的平台,向投资人提供场外配资业务,一时间大量P2P配资平台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零壹研究院的数据显示,2014年涉足股票配资并且有交易数据的P2P借贷平台有15家,交易规模在15亿元左右;到了2015年上半年,对应的配资平台增加到60家,交易规模达到150亿元左右。

网贷之家在7月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P2P网贷平台数量上升至2028家,其中,今年新增问题平台419家,是去年同期的7.5倍。问题平台的大量出现,除了以圈钱为目的的恶意欺诈,很多是由于变信息中介为信用中介之后,为坏账兜底。

《指导意见》中明确了其“信息中介”的定性,指出平台“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这意味着P2P平台不再承担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职责。

《指导意见》发布后,总部位于杭州的P2P平台米牛网创始人柳阳特别发表声明称,“互联网金融野蛮生长的时代已经终结,新的春天终于来了。米牛网是在政府清理整顿违法配资活动时,率先停止相关业务的公司之一。”

“互联网金融一度被调侃为无准入门槛、无行业规范、无监管机构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柳新华同意柳阳的看法,他称“公司的线上配资业务已经全部停了”。此前柳新华公司的股票配资业务包达到近20亿元的规模。

《指导意见》出台后,柳新华把自己关在办公室,冷静思考“去配资化”后的出路,“跟公司管理层讨论了三天,从票据,到供应链金融、个人信贷、消费信贷、不良资产、车抵、房抵等,这些互联网金融类型都考虑了一遍。”最后他决定以车抵作为切入口,“互联网消费金融是政府支持的项目,我们要跟随国家政策。目标是以汽车金融为基点起步,打造专业的互联网金融综合理财平台。”

《指导意见》也首次明确从业机构应当选择银行建立第三方存管制度。

《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5》称,目前国内尚未建立严格的P2P客户资金第三方托管机制,银行由于P2P机构面临一定政策风险,以及客户支付体验不佳等原因,未能建立类似证券保证金托管的P2P资金托管机制。

上述报告显示,目前除少数平台,绝大多数的平台将资金托管于第三方支付机构,有些已接入银行托管体系的平台也仍在使用第三方支付机构。其原因在于银行对于P2P接入要求高,审核速度较慢。

“我们曾准备与民生银行开展资金存管合作,谈了几轮,但最终没有成功。”柳新华说。

业内较早与P2P平台开展合作的是平安银行,但平安银行仅对其资金进行存管。曾有媒体报道称,平安银行因此被监管部门问询,要求在合作中强调银行的免责条款。此后,多家银行对此业务转为观望态度。

柳新华说,《指导意见》“存管”这一说法明确了银行在其中并不担责,加上存管业务可以带来大量沉淀资金和手续费用,有望提高银行开展合作的积极性。

“P2P行业发展可能会遭遇天花板,后期平台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不过优胜劣汰对行业也是好事,这意味着更多规范的平台将脱颖而出。”柳新华说。

地方争抢产业园

《指导意见》的出台,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获得了国家高层的认可,这为地方政府提供了契机。在此前后,不少地方政府为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都在争抢优质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此外,还使出了传统法宝——产业园区。

据时代周报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有22多个地方政府已宣布建设互联网金融产业园(基地、中心),包括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杭州等互联网金融发达的城市,也包括一些具备一定金融基础或IT技术的城市,如天津、南京、武汉等,也包括贵阳、青岛、重庆、成都、昆明、南宁、郑州等,此外还有廊坊、彭埠、鄂尔多斯等城市。

《指导意见》出台后的7月24日,安徽蚌埠市宣布成立互联网金融示范区,这是该省首个以互联网金融命名的示范区。之前的7月11日,广西南宁市宣布建设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南宁开出的优惠条件包括:“实缴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最高奖励350万元”等政策。

最早明确表态打造互联网金融产业园的是北京市石景山区。2013年8月,该区开始打造互联网金融产业园区,此后,北京海淀区,上海黄浦区,深圳福田、罗湖、南山三区等密集公布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扶持政策以及产业园规划情况。

对于有的城市而言,插上互联网金融的新名头,更像是在圆一个金融中心的旧梦。去年2月,天津决定在其开发区建设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去年3月,南京互联网金融中心落户秦淮区,该区设立了总额3亿元的专项资金。去年5月,贵阳宣布打造互联网金融产业园,优惠政策包括落户奖励、办公租金支持和税收奖励等。6月,华中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落户武汉江汉区中央商务区。7月,青岛市的互联网金融产业园项目宣布落户青岛高新区……

受惠于互联网金融产业园的兴起,原本局限于一线城市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人士,也频繁出现在全国的互联网金融会议上,成为各地政府的座上宾。

值得一提的是,地方政府背后之动力,并不一样,或努力打造区域金融中心,或着眼地方产业转型升级之需,或试图借机兴起又一股招商引资潮,不一而足。

一些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较早的城市,更主动地筹划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发展规划,形成从上而下的推动力。在《指导意见》前,已有数个省市出台了鼓励政策,比如去年7月,上海市黄浦区在全国首个发布支持互联网金融的10条《实施意见》和46条《细则》。

去年11月,上海互联网金融产业园落户浦东新区陆家嘴。该区在招商引资上提出的优惠较大:“注册资本5亿以上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奖励500万元。对于资格认定的金融企业,副总级别高管个人所得税补贴40%,中高层管理人员个人所得税补贴20%。”

或许是诸多橄榄枝的魅力,总部位于杭州互联网金融大厦的挖财网,近日决定将公司的金融业务中心迁址陆家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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