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风田:“新土改”红线要带电

2014-11-25 09:56:34
来源: 时代周报
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对现代农业的规模经营意义重大,但必须以土地用途管制为前提条件。

郑风田

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很快,但也出现一些问题,包括强制流转,片面追求流转规模与速度等等,侵害了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资本下乡导致的“非粮化”、“非农化”等问题也比较突出。如果听之任之,就会影响我国农村土地的有序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健康发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对农村土地流转的乱象进行规范,设计顶层红线,只有遵循这些红线,农村土地流转才能真正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与农民增收。这三条红线包括:

第一条红线是不能强制流转农民土地,要保护农民的承包权,保护农民利益,土地流转权归农户。虽然中央鼓励农地流转创新形式,但并不是基层想怎么来就怎么来。中央允许做的才可以,比如可以通过互换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也可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更可以让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生产。但土地流转权归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应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流转收益也应归承包农户所有。

第二条红线是对资本下乡画的红线,那就是防止“非粮化”、“非农化”等问题。工商企业进入农业有意义,但存在问题也不少。资本下乡的优点是经营理念新,能够带来新技术、新品种与新的经营模式,但过分追逐利润容易加剧“非粮化”、“非农化”倾向,挤占农民的就业空间。为了防止资本下乡引发的“非农化”,《意见》对下乡的资本划定了经营范围,那就是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和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等农民一家一户做不了的,部分代替农民来种了。还要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保障金制度,加强准入门槛与事后监管,还要定期对租赁土地的资本进行监督检查,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等。

第三条红线是提出了四个“严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农村土地流转既要放活,但也要扎个笼子,现实中耕地“非农化”时有发生。不少地方把农村的土地以农业开发名义占用,然后以种种名义,用于非农开发。《意见》提出要以用途管制为抓手,提出四个“严禁”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坚决禁止擅自将耕地“非农化”。

总之,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对现代农业的规模经营意义重大,但必须以土地用途管制为前提条件。在流转过程中一定要尊重农民的土地权益,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尤其是非农化的用途。只有这样,土地流转才能够健康发展。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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