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马去世 炸出久违的文学质感

2014-04-28 10:47:50
来源: 时代在线网
马尔克斯及其作品对中国的影响无以伦比——30年后,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凭借的仍旧是魔幻现实主义。
北京时间18日凌晨,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哥伦比亚作家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去世,享年87岁。马尔克斯及其作品对中国的影响无以伦比——30年后,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凭借的仍旧是魔幻现实主义。
 
四位作者从四个方面讲述了各自生活里的“马尔克斯之痕”。无论是分析马尔克斯喜欢什么样的女人,还是回忆马尔克斯在个人文学生涯里的节点所在,四篇文章都呈现出一种少见的质感:在本妹横行、微信称霸、耻谈文学的今天,这种质感久违了。
 
马尔克斯的写作秘密
 
曾园
 
我读的《百年孤独》是1984年的版本,也就是黄锦炎、沈国正、陈泉翻译的那本。价格是一元六角。我甚至没有付钱。一次我和一个关系挺好的同学逛书店的时候,发现他对风靡一时的这本小说感兴趣,于是就说了一句:“这本书挺好的,买了不会吃亏。”我为什么没买?我当时的兴趣集中在诗歌与哲学上面。
 
1988年的夏天,一个漂亮的女同学到我家来玩,将这本书送给了我。我想,这本书应该是在同学之间流转了几次,因为我说过的那句话,大家觉得留在我手里比较好。
 
书很好,翻译得也很好。非常兴奋地读完了,再读几遍……无非是些不值得记录下来的青春期的小悲小喜而已。这本书属于过去很久的那个时代。在那个时代,喜欢读书的人可以将国内出版的好书全部读完。经济稍稍宽裕一点的人,甚至可以将好书买完。
 
然而可悲的一点在于,读懂一本书要在下个世纪(借助互联网)才真正发生。我以及我认识的一些聪明的朋友,如果坦率一点,必须承认读不懂这本书。是的,这本书很好,但好在哪里?我们不知道,我们无法了解自己为何喜欢一本书。
 
随便说很容易,因为这本书魔幻,而且,写了一百年的历史。将一百年的魔幻故事写下来,其实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后来,果然有大量作家写起魔幻故事来—除开莫言,大多很糟糕。这很显然说明了一个问题,魔幻,不是我们喜欢这本书的理由。
 
经历了大半个世纪精神荒芜时期,心灵枯萎到了一个什么程度?它发芽、生长、开花,我们都不知道它需要的是什么。
 
我读过艾略特的诗,有这样的句子:
 
在那些时刻,我对我的灵魂说,静下来,不怀希望地等待
 
因为希望也会是对于错误事物的希望;不带爱情地等待
 
因为爱情也会是对错了的事物的爱情
 
是的,我们曾经爱错了那么多事物,当这一次我们爱对了(时间可以证明),却发现这个正确的事物是神秘的。
 
莫言说:“在中国人的经验里面,在我这样作家的乡村经验、记忆里面,类似于《百年孤独》里面很多的细节描写比比皆是,可惜我们知道得晚。”
 
作家们还发现《百年孤独》可能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它的句式—“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里雷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中国学徒中较好的成绩单是这样的:
 
莫言:“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
 
不太好的是这样的:
 
陈忠实:“白嘉轩后来引以为豪的是一生里娶过七房女人。”
 
应该发现了,即使是“多年以后”这样的句式,也还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用得好。扩展开来说,评论家们说加西亚•马尔克斯运用了“魔幻”手法,书写了历史,揭示了人性等等,都没有说到关键。关键在于他运用“魔幻”手法、书写历史能力强,效果更好。
 
他如何做到的?他在谈论小说艺术的《番石榴飘香》书中侃侃而谈,我们会渐渐觉得他视野开阔,艺术感觉好,创新更大胆……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他谈到了格雷厄姆•格林的写作方法:“他精选了一些互不相干、但在客观上却又千丝万缕真正联系的材料。用这种办法,热带的奥秘可以提炼成腐烂的番石榴的芳香。”他提到的可能是格林的一本书《寻找一个角色》,为了写小说《一个自行发完病毒的病例》,格林去了非洲,这本书讲他搜集素材的经历与心得。
 
《寻找一个角色》曾经是震撼过中国文人的一本书,格林梦到一个文明人在非洲生活,死去。他为这个梦困扰,于是去了非洲,去寻找这个人的故事,他搜集了大量细节,根据这些细节巧妙拼合成了一本无法预测的小说。让中国文人大吃一惊的是,小说居然可以这样构思!作者跑去非洲并非要去书写什么、揭示什么、激励什么,他出发,仅仅是为了一个梦。他构思,只是为了让梦更真实。他和加西亚•马尔克斯一样,将自己看做手艺人,他们先将手艺练好。
 
《百年孤独》中被评论家看重的诸多因素在加西亚•马尔克斯其他小说里大多不存在,但这些小说也许更精彩。你看,他不停地玩技巧直到读者眼花缭乱。清醒过来后我们也许应该明白一点道理,巴金发挥过的“艺术的最高境界是无技巧”之类的文坛鸡汤还是少端为好,因为这个世界上还真不存在一本成功然而无技巧的小说。
 
 
 
老马爱什么样的女人?
 
本报记者 黄佟佟
 
作为一群文学八卦爱好者,我和我的朋友们讨论男作家时有一个底线问题:他爱不爱女人?
 
爱呢就可以继续谈下去,不爱呢基本上就不用看了,那些不幸得了“厌女症”的男作家基本都是内心猥琐的LOSER(不包括哲学家),一个连女人都不能爱的男作家你还能指望他对人世有什么悲悯与深悟呢?作品最多也就二三流水准,在这好书如云的年头凭什么要看二三流?
 
不能说爱女人的男作家都伟大,但伟大的男作家一般都热爱女人。当然,不同的男作家有不同的爱法,一种是少年式的,一种是成人式的。前者以波特莱尔为代表,后者以马尔克斯为代表。
 
波特莱尔爱女人爱得十分诗性十分审美,“女人大概是一片光明,一道目光,幸福的一张请柬,但她尤其是一种普遍的和谐”。这称颂,跟曹雪芹大师所说“女人是水,男人是泥”有异曲同工之妙。马尔克斯式的爱法则非常直男非常情欲,那是成年男人对于另一个性别更为复杂和直接的爱,有依恋,有佩服,有敬畏,也有厌恶……这当然跟马尔克斯从小的经历有关,他在女人堆里长大,他爱女人、观察女人、了解女人,他的祖母是他心目中最典型的女性,永远像一颗太阳一样照顾每一个家庭成员,为他们打点一切,是家族的核心。马尔克斯终身都对女人有一种敬畏,也会自觉地认为女人才是生活的中心,“我总觉得,我生命中总有一个女人,亲手将我从现实的黑暗里解救出来,因为女人比男人更懂得黑夜,在幽暗中,女人的方向感会更敏感准确”。继承马尔克斯女性观的莫言更将老马的这种女性观全面中国化:丰乳肥臀的女人守护世界,她们是黑暗里盛开的花朵,把男人破坏的世界重新建好,给懦弱的男人以力量,收拾他们留下的烂摊子。  
 
马尔克斯对女人的爱好延续终生,发自内心,那他究竟最爱什么样的女人?
 
确切地说,什么女人都爱。在具有相当个人生活痕迹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里,男主角阿里萨的情人类型包罗万象,黑的,白的,混血的,老的,少的,每一位都有过人之处。最典型的一种说法是,“这女人用她老狗一样的智慧将他上下左右结结实实地调教了一番,让他彻头彻尾重生了一次,给他上了一堂惟一该上的爱之课—谁也别妄图当生活的老师”。马尔克斯热爱妓女,因为她们淫荡无畏,当然,他更爱寡妇,“他一生中结识了太多寡妇,这让他懂得在丈夫死去之后,一个女人会变得多么幸福”。他羡慕寡妇们自由的处境,“诚实的生活方式其实是按照自己的身体意愿行事,饿的时候才吃饭,爱的时候不必撒谎,睡觉的时候也不用为了逃避可耻的爱情程式而装醒,自己终于成了整张床的主人。” 
 
但这些女人都只是老马黑暗情欲生活的一部分,马尔克斯内心惟一的女神,是生活里的妻子梅塞德斯。1945年冬天,他在一次舞会上遇见她,那时她是苏克雷镇一家药铺老板的女儿,年仅13岁,刚刚小学毕业。马尔克斯形容这位具有埃及血统的女孩有“尼罗河蛇一般的娴静之美”。他俩靠写信谈了13年恋爱,这其中马尔克斯有过许多女朋友和感情纠葛,但任何女人都阻止不了他爱梅塞德斯这位“神圣的鳄鱼”,这恰恰与《霍乱时期的爱情》里阿里萨终身热爱女主角费尔明娜的情形一样。马尔克斯花了整整一页素描他心中的女神:“骨架修长”“身材苗条挺拔”“清澈的杏核眼”“宽松的丝绸衬衣”“一条货真价实的长珍珠项链”“缎面高跟鞋”,“勤劳”且带着“她们那个民族特有的高傲”。但阿里萨只在情感上忠实于费尔明娜,在肉体上,他选择不停狩猎。
 
在马尔克斯的心里,女人是男人的生活导师,也是神秘情欲的引领者,所以就算是对夺去男主童贞的少妇,马尔克斯在书写时也怀着莫名的深深爱恋与叹息。但马尔克斯终究是男人,他不理解女人,也不怜惜女人,在某种程度上,他总在用一种略带惊诧的目光观察这些神秘的雌性生物。他盼望她们成为自己生活的承担者、滋养者,而自己可以毫无负担地闯进她们的生活,俘获她们的芳心,榨取她们的汁液,饱食之后头也不回地离去。在他的心里,女人们是如此复杂,淫荡、纯粹、决绝、坚强、温柔,有时铁石心肠,有时温柔如水,更重要的是她们睥睨世界蔑视规则,“在秘密冒险方面,女人和男人一样,同样的狡诈,同样的心血来潮,同样的没有丝毫的愧疚的背叛。”
 
马尔克斯笔下的女人姿态各异,性格不同,最重要的一点在于,她们都是独立的个体,是生命的强者。她们拯救男人而从不被拯救。因此,马尔克斯笔下的男人总在迷雾里踽踽独行,走过一个又一个女人:相遇,交欢,分离。
 
 
 
两次“相遇”
 
李蝴蝶
 
马尔克斯去世了,我的内心很平静。但是在那一刻,我忽然想起自己读高中时的一个场景。
 
1991年,我成为曲阜师范大学附中的高一学生。未开学先军训,我提前两周来到学校。每天都有大把空闲借书阅读。我的入门书籍是一套包括《雾都孤儿》《远大前程》《三个火枪手》的系列名著。
 
上高中前,我接受的是中国左联的文学灌输。铺天盖地都是鲁迅、茅盾、老舍,不喜欢却也没选择。这种状况在上世纪90年代终于有所改观,外国文学如潮水般涌来。毫不意外地,我买到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
 
我第一次阅读《百年孤独》的状态非常之差,搞不懂马尔克斯在干什么,以至于不得不读了两遍,因为我从来不知道小说可以这样写,它超过了我的经验。作为一个只读过古典现实主义的少年,我对书中幻觉般的事件无所适从,一直在努力区分真假,完全丧失了阅读的快乐。但读完之后,我认定这是一本天才的作品,无与伦比。我的脑海里整天浮现我的祖母讲过的家族故事。我辗转反侧,琢磨如何把我的家族故事写成一本《百年孤独》。
 
我的高中时代正是中国社会的转型期。金钱逐渐取代传统的评价体系,成为衡量社会成功的标尺。那时候它在我们的课本上有一个名字,叫做“商品经济”。
 
曲阜这样一个小县城,身处儒家中心,民风中虽然充满对“钱”的鄙视,却一样被“先富起来”的口号夹裹着。乡村里受人尊敬的不再是德高望重的老师、会写毛笔字的旧知识分子,而是新兴的“万元户”。令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万元户非常容易入党,进村委会,掌握话语权。大街上放着张学友的《吻别》,小虎队的《青苹果乐园》,最流行的词汇是“下海”—政府官员停薪留职下海搞企业,逐渐奠定了中国的社会财富生产体系。这一转型时期延续了80年代以来的思想惯性,诗歌和哲学仍旧是青年话题的中心。旧的文学让我们反感,新的文学充满了可能。
 
很快,我遗忘了马尔克斯,完全被乔伊斯吸引。那时我已步入大学生活,成了彻底的意识流诗人。移居广州后,我创作戏剧。我准备写一个滑稽的独裁者,不过仍旧不敢贸然动笔。直到后来,偶然间听一位朋友讲起《族长的没落》:这不就是我寻找的滑稽的独裁者吗?失望的是,我没有找到那本书——马尔克斯来中国时发现了大批盗版书,以至于发誓150年内不把自己的作品版权卖给中国。可笑的是,还是因为盗版,几年后我下载到了《族长的没落》。虽然马尔克斯已经完成了这一独裁者形象,但我欣喜地发现我仍然有空间创作。2010年10月,我完成了这部作品,将其命名为《暗夜》。
 
现在我开始叙述18日早晨得知马尔克斯去世之后忽然想到的那个场景:高一暑期结束,我和另一位同学去拜访新的语文老师。语文老师叫刘希圣,他问我们最喜欢哪部作品。我答《百年孤独》,另一位同学答《红楼梦》。二十几年过去了,回答《百年孤独》的仍在追寻文学理想,回答《红楼梦》的成了职业经理人。二十几年里,我每每问自己,文学现在一文不值,这么放不下到底为什么?最后的答案关乎我自身的文学野心。最初这野心来自个人家族史带来的沉重,后来成了我在不断迁徙中寻找故乡的情怀,现在它是我对所处时代冷静观察的戏剧作品—作为艺术家,我们到底该如何面对这个国家的未来?
 
 
 
当代汉语文学教父
 
朱白
 
2006年我才第一次将《百年孤独》看完,那时已经觉得马尔克斯不属于这个世界。错觉不仅仅来自他的成名是很久远的事,还因为在长达30年的时间里,马尔克斯一直充当着中国的“文学教父”—如果从1984年上海译文出版社的黄锦炎译本和同年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的高长荣译本正式发行算起,整整30年。30年里,《百年孤独》经历了堪称魔幻数字的盗版数量和非版权本的购买阅读,本身已成神话。更为激烈的是,在这30年里,马原、洪峰、莫言、阎连科、陈忠实、余华、苏童、格非等几乎全班一线当代作家,都开展了一次为时持久的模仿与学习运动,产生了中国当代文学版图。
 
在看过《巨翅老人》等马尔克斯的一批短篇小说后,我为当年看过的莫言的《球形闪电》等小说感到脸红,产生了一种后者为什么要存在的疑虑。不是说这种模仿是否必要,而是对于艺术的创新性和独特性来说,我们花费大量精力得到的最后成果,实在是太脆弱和不堪一击了。对一位作家来说,这无疑也是尴尬的一幕,所以莫言才一直不肯承认所谓的借鉴,他甚至表示,自己只是看了《百年孤独》的五六页,便找到了所谓新的创作手法。
 
我前后大概买过十几个版本的《百年孤独》,甚至包括伊利人民出版社和内蒙古文化出版社所出的“野鸡”版本(没有译者名字,作为丛书之一出版)。其中比较戏剧性的版本是南海出版社2001年出的黄锦炎译本,错字少,排版正常。2011年中国出版商拿到马尔克斯的正式授权版后,也是这家出版社出版了范晔的译本。大概也是缘分,曾经有一阵子,市面上还有南海出的署名蒋宗曹翻译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台湾宋碧云和杨耐冬的两种译本我也像强迫症一样收集了,但这两种版本我几乎没有翻看过,除了竖排版不够方便外,译本也没有内地翻的讲究。倒是台湾志文出版社出的《马奎斯小说杰作集》,我经常翻看。这本短篇小说集包含了《星期二晌午》等杰作。最让人爱不释手的是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年10月出版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中短篇小说集》,整本书40多万字,几乎囊括了马尔克斯所有著名篇章,诸如《巨翅老人》、《枯枝败叶》、《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恶时辰》、《格兰德大妈的葬礼》、《一件事先张扬的凶杀案》等等。我手上的这本应该是盗印的,虽然印刷质量不错。
 
如果当代汉语文学需要确认一位教父的话,那么这位中国人愿意承认的爹极有可能只有马尔克斯一人。当代汉语文学的进步和发展虽然也与米兰•昆德拉、卡夫卡、博尔赫斯等名字密切相关,但大规模犹如一个门派般地模仿马尔克斯,仍旧是前所未见的。像马尔克斯这种具备超级能量的作家,百年之内势必寂寞,不会再有第二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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