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惨案之后

2011-10-27 04:52:44
来源: 时代周报
“湄公河惨案”案发多日后,凶手的身份及目的一直扑朔迷离,中国、泰国和缅甸等国家及地方势力随即进入了一场庞大的政治角力。湄公河沿岸、南佤和金三角地区的武装组织多且繁杂,有船

本报记者 尹鸿伟

湄公河沿岸,位于泰国北部的古城清盛越来越充满活力,它已崛起成为一个重要的中泰贸易口岸。自2001年中国和缅甸、老挝、泰国签署了《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定》后,每天有许多来自北方中国的商船途经或停泊在清盛。中国人不断给湄公河带来了热闹和繁荣的同时,也遭遇了许多突发意外,近几年尤甚。

“西定8号”船主岩罕东说:“开始只是河道航行的危险和生意好坏的压力,后来渐渐变成了生命财产受到侵害的风险,中国船舶和船员在湄公河里遭遇了太多的委屈与磨难。”

10月5日上午,中国籍船舶“华平号”和缅甸籍船舶“玉兴8号”在泰、老、缅三国交界的湄公河流域被截杀,事后赶到的泰国警方声称击毙了1名匪徒,其余4人逃走。警方声称在两艘船上发现毒品麻古90多万颗,并打捞到13名中国人的遗体。

“蒙眼、封嘴、割舌、挖眼、刀捅,几乎全部都被打断手脚,船长还被戴着手铐。”两艘船最后被停泊到清盛,最早获得现场图片的泰国籍船舶“中盛号”船长吴德昌如此描述中国船员们的悲惨遭遇。

凭借着网络和媒体巨大的传播力量,该事件迅速震动了中国及东南亚,被国际媒体称为“湄公河惨案”。但案发多日后,凶手的身份及目的一直扑朔迷离,尤其泰国警方与缅甸佤邦联合军相互指责,甚至还有“金三角毒枭武装”、“老挝金木棉赌场老板”等无法证实的传言。

湄公河上的航运就此被迫暂停,中国、泰国和缅甸等国家及地方势力随即进入了一场庞大的政治角力,有船主认为惨案背后的动机是迫使中国人退出湄公河航运利益。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委会委员李春光表示,一般中国人在国外遇到麻烦时,“息事宁人”、“破财消灾”仍然是大多数人的观念,即使想到法律的问题,也大多倾向于“不要触犯当地法律”的内容,而对如何利用当地法律保护自己却知之甚少。

湄公河安全堪忧

澜沧江—湄公河是亚洲唯一一江连六国的跨国河流,其发源于中国青藏高原,穿越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出境缅甸后称为湄公河,流经缅、老、泰、柬、越五国后汇入太平洋,被誉为“东方多瑙河”。

经过多年努力,湄公河国际航运格局已经形成,货运方式从件杂货运输逐步扩大到集装箱、冷藏、大件运输,出境货种呈现多元化趋势。目前,湄公河国际航道的船只一共有130艘,其中有110艘属于中国。按照云南省官方数据,2010年湄公河国际航行船舶进出港3060航次,实现货运量24.13万吨,旅客运输9.58万人次。

很多人预计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关系密切后,湄公河上的人员和商贸将大大增加,这条黄金水道的价值也会不断被提升。但现实的情况是,湄公河上的运输船却面对着安全越来越没有保障的局面。

“我们一直在河流中上上下下,以为会获得更多的收入和快乐。”停靠在关累港的一名船长说,“而现实情况却完全相反,不但河流上的匪徒越来越多,我们能运的货物也时多时少。”

对此奇怪的情况,西双版纳州一名船运公司的经理说:“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成立,以及中国与越南、老挝和缅甸各种大小口岸的开放,事实上已经形成了强烈的竞争态势,因此湄公河航运的优势已经受到了挑战,远非当初预料的那样。”

他去多地考察后发现,竞争既来自广西与云南这样的沿边兄弟省区,也来自对面国家不同地区的灵活手段,因此必须尽快找出应对措施,使这条黄金水道继续发挥作用。

中国的商品占领东南亚市场已经不再令人意外,但是随着商品大量涌进东南亚的中国人并非也受到同样的欢迎,或者说没有得到正常的对待。

“以前只是有在缅甸、泰国港口被强收保护费,在河道里被勒索、抢劫的情况。”一名特意强调不要暴露其身份的船员表示,“现在终于发展到人被杀了,我们希望得到新闻媒体和政府的帮助,我们害怕以后被那些匪徒报复。”

他表示自己的船在今年4月和9月先后被同一批人抢过两次,前一次还是和后来遭遇不幸的“华平号”一起被抢,抢劫的匪徒有时候几人,有时候数十人,经常是船上、岸边都分布着带枪的人,其中有一个人会讲点中国话,但口音不是中国人,“每次洗劫后还用枪顶着警告船员们不准向中国、泰国和缅甸政府报告,否则会再来报复杀人,同时他们对船上的女人也没有什么侮辱的行为,目标只是钱物”。

“至于此次残杀中国船员的是不是这伙人,我不敢妄下结论,因为两种事情的情况和方式差别太大了,这些地区的各种武装都如狼似虎,一般都不敢随便介入别人的地盘活动。”他说,“但是案发前在河上遇见两艘遇难船只的人说过,当时船奇怪地停靠在老挝与缅甸之间孟喜滩(岛)中间的大石头上,并且船头都掉往了中国方向,只以为他们又遇见了江匪。”

而“玉兴8号”遇难船长用紧急广播向船东郭志强呼叫时只说了“我现在在吊车码头!马上叫救护车!马上报警!有人受伤了!”四句话,即那时船长还活着,并且已经到了泰国的码头区域。

案件发生后,各种各样的现场图片、议论和传言充斥在网络上,各种各样的报道层出不穷。事件最终引起了中国高层的重视,多次以多种方式表示关切,并派出国家级工作组前往泰国案发地协调、了解。除了安排死者亲属前往泰国吊唁,更首次派出29名水上警察抵达清盛港口,将26艘中国船只和164名船员护航回国。

“西定8号”船主岩罕东说:“按照现在的情况,湄公河上会逐步没有货物运了,船主们将养不起自己的船,还不起买船的巨大债务。我觉得国家应该对湄公河的行船安全进行一些强力扶持,否则湄公河上不会再有中国的船和船员出现。”

“黄金水道”复杂态势

“虽然一直遭遇着不公平的情况,甚至都有些麻木了,但是听到有人被杀还是非常吃惊。”船员郭定先表示,“尤其杀人的手段这么残忍,遇难的全部是我们中国人。”

查出凶手的希望似乎越来越渺茫,负责案件调查的泰国警方一直不愿意透露任何有效信息。此前警方曾经对泰国媒体表示过“估计为缅甸地方武装佤邦联合军所为”,后来又进一步表述为“长期依仗着佤邦联合军势力的贩毒团伙诺坎(瑙坎)集团嫌疑最大”。

佤邦联合军随后否认了泰国警方的说法,更反击事件为后者所为,并呼吁成立以中国警方为主的调查团弄清真相。由于案发地靠近佤邦南部军区(171军区),距离其“中央政府”所在地邦康有数百公里之遥,因此媒体希望能够见到南部军区的领导人了解具体情况,但是一直没有得到佤邦方面的回应。而据内幕人士透露,案件发生前南部军区的实际领导人魏学刚已经被中央拘禁,原因是佤邦内部的权力争执。

而大多数西方媒体更多把“矛头”指向了诺坎,身为拉祜族的他原属大毒枭坤沙领导,随坤沙投降缅甸政府军后获得了高层的庇护,获得了大其力北部一个小镇的拉祜族民兵团的合法领导职务,高峰时拥有400余名人员。大约从2007年开始,其长期在金三角地带及湄公河上游横行,武装贩毒、抢劫船只、绑架船员,自称“收保护费”、“征税”。

“诺坎在金三角及湄公河上非常嚣张,2008年2月他的手下甚至对中国巡逻船发起射击,导致3名中国警员严重受伤。”一名知情船员透露,“今年3月,他还绑架了佤邦领导人的外甥勒索了190万美元赎金,4月又绑架了13名在金三角经济开发区赌场的中国人,在拿到830万美元赎金后才放人。”

他表示,惨案发生地孟喜滩一带正是诺坎平时的势力范围,虽然缅甸、老挝、泰国和中国政府都曾经先后对诺坎发出过通缉令,甚至缅甸政府军多次出兵也一直没有能够剿灭。自2010年以来,诺坎组织的行为更加放肆,“当然有这些行为的组织不仅仅是诺坎,但他确实是最恶劣的”。

目前,几乎所有能够涉足湄公河、金三角地区的黑白两道力量都在寻觅诺坎的下落,与其有世仇的一些武装组织甚至积极向外界表示“有能力为大家消灭他”。不过泰国的《曼谷邮报》也透露了另外的情况,诺坎在金三角地区受到不少民众欢迎,后者认为物美价廉的中国货物通过湄公河大量运送到下游国家冲击了本地商品,因此有许多人支持他向中国货船“征税”的行动。

生长于中缅边境,熟悉当地事务的云南网民“边民”表示:“各种信息一直混乱不堪,究竟谁是杀害中国船员的凶手,以及他们为什么被杀,似乎又将成为一个‘金三角秘密’任人猜测了。”

还有一个被外界忽略的情况是,从6月9日开始发生的缅甸政府军与克钦独立军小规模军事冲突,随后渐渐演变为缅甸政府军与泰缅边境掸邦南部军、克伦民族武装和克耶民族武装等缅甸地方势力的内战。一名船长透露,惨案发生前缅甸政府军有一次为了打击沿岸的地方武装,强迫一艘中国船为其运兵,还在船上不断向岸上开枪射击。

“湄公河沿岸、南佤和金三角地区的武装组织多且繁杂:勐拉同盟军、缅甸政府军、佤邦联合军、掸邦南部军及各种与政府关系密切的拉祜族民团。它们的势力犬牙交错,佤邦军也只算其中力量较大的一支,因此外界根本无法弄清楚全部情况。”熟悉该地区武装状况的缅甸问题学者石安达说,“由于这些武装力量都可以轻易涉足湄公河流域,因此他们对航船安全都会造成影响,中国船员被害后怀疑他们并不为过。”

前面提及的诺坎就是该地区众多缅甸地方民团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一支,而目前外界相对陌生的是总部设于缅泰边境老泰亮山(LoiTaileng)的掸邦南部军,其首领昭耀世和魏学刚、诺坎一道曾经均为坤沙的部属。在复杂的局面下,这些人的表现一直备受外界关注。

湄公河航运未来

“从来没有这么安全地航行过,除了泰国警察和中国警察的沿途护送,缅甸段的河岸上也不时可以看见全副武装的士兵在监控。”船员郭先定说,“但这次之后,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再回到河里安全、正常地航行呢?”

10月15日,前往泰国吊唁亲人的29名遇难船员家属顺利返回国内;10月16日,26艘中国籍船和164名中国籍船员在29名中国特警的护卫下从清盛返回,首批11艘船和86名船员回到西双版纳州关累港,其余船只和人员将在境外安全水域卸货后回程。同期,由中国外交部、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组成的中国政府联合工作组在清莱府与泰国方面的专门调查组进行了会谈,双方表示将争取尽快破案。

中国各级政府部门在关累码头举行了热烈的欢迎仪式,但是感动一时之后的船员们却陷入了更大痛苦中:湄公河航运是否还能恢复正常?政府能够提供有效的安全保护吗?

迫于内部压力和全球竞争态势,中国希望以湄公河为渠道加强同东南亚邻国的关系。而在其中的金三角地区,贫困落后、政治不稳定及强烈的地方民族主义使其成为暴力活动的温床,警示中国政府必须采取政治和经济措施加以防范。

尽管受自然条件、历史和政治等因素的重重阻碍,中国的影响力已经随湄公河水流向下游。

泰国北部的清莱府便是例证。它是通往中国南部的门户,为方便中国顾客,所有纪念品商店和商亭都打出了中文招牌。现在,许多城市闹市区的一些交通和旅游标志除了英文之外也标注上了中文,在湄公河沿岸结算货币使用人民币也越来越受欢迎。

清莱府的商人们告诉远去的中国同行:“以前我们的生意好坏既取决于曼谷这个传统的贸易中心,但是现在也取决于泰国和中国的经济往来。”清莱府商会主席森猜·吉滴巴达那派汶甚至说:“我们一直在劝告年轻人学中文,我们的前途在北边。”

河道是打通了,但另外的风险却增高了。走私、毒品、疾病传播、非法劳工、非法移民……其中最令人担忧的是人员往来安全。

惨案发生后,云南省境内的景洪港和关累港显出从未有过的冷清。一名私营船主说:“现在我们越来越后悔,当初不该听信宣传在湄公河上投资造船,也不该在遭遇抢劫后仍然忍气吞声。”

现在,许多船员都在考虑离开湄公河另谋生计,令熟悉情况的船长吴德昌担忧:这条复杂的河道产生一名合格船长至少要五六年的锻炼。

湄公河惨案极大刺激了外界的神经,许多人提出可以参照各国在亚丁湾联合打击海盗的模式,在湄公河流域开展相关国家武装联合护航模式,但因为涉及复杂的国际法问题和主权国家授权问题,彼此还心存芥蒂,下游国家很难主动接受中国武装力量的介入。

如何保护境外公民

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期中国官员、学者针对湄公河航运的各种调研资料、报告中,对其国际航运开发的社会、经济和政治重要战略意义极度渲染,却几乎都没有提及下游国家尤其是缅甸及金三角地区的政治、军事风险因素,也很少提及对这些地区毒品及武装泛滥的应对措施。

缅甸军事政治问题专家耶博雍籍牙说:“没有办法解决各种风险因素,就不应该匆忙开通航运。”

他表示,不但之前的准备欠缺,甚至在中国船只、船员遭遇麻烦后,官方也缺乏提供有效帮助的经验,这样的情况几乎遍及东南亚各国,而不仅仅存在于湄公河上。

长期在东南亚国家工作的中国籍律师褚建富表示,包括泰国、缅甸、老挝等国家的警察侦查经验和技术能力有限,很多中国人受害(财产和人身)的案件往往无法得以侦查;同时政府机关腐败现象非常严重,如果不答应付小费警察不会出警,而被抢劫之后到警察局报案也要收数十美元报案费,其他如法院等机关的贪腐程度往往更甚,而且往往缺乏处理案件的专业能力。

“虽然贪污腐败不是针对中国公民的,但有中国公民登门求助时,往往其敲诈程度更甚于对待本地人和西方人。”他说,“目前,中国国企外派的员工因为具有政府背景,一般均持有公务护照,出事时通过国企总部协调,中国使领馆和所在国政府也能及时干预,但是对于为数更多的一般非体制内的中国公民而言,情况有所差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委会委员李春光表示,目前中国保护境外公民的途径主要是领事保护,但领事保护受到国际法、驻在国法律等诸多限制,中国使领馆没有行政权力,更无司法权力,不能使用强制手段,只能督促接受国执法机关依法办事,公正公平处理。

“部分东南亚国家地方割据势力强大,根不谈不到执行国际法的问题,甚至有些事情根本不能通过法律来解决。”他说,“东南亚国家法律制度复杂,长期以来中国外交人才的培养偏重于宏观政治或经济,造成通晓驻在国法律制度的专业领事保护人才较为缺乏。此外,派出人员的相关企业、出国服务机构、民间团体等对法律问题的忽视也导致了海外公民能够获得的法律服务极为有限。”

褚建富建议,中国驻外领事工作应当侧重于对中国公民的保护和服务,尽量减少各种政治活动的策划,为境外中国公民的具体利益提供实际的领事服务。

由于中国人对于目的地法律经常“不管、不问、不会”,因此在境外遇到困难时往往不求助于法律,导致中国人经常成为境外犯罪分子的目标。结合此次惨案,李春光表示东南亚国家对外国公民的保护受其国内政治经济局势、治安状况的影响,保护状况各不相同,其中缅甸边境部分地区实际上不受中央政府控制,保护外国公民主要取决于地方势力,而各地方保护外国公民的措施可能有很大差别。

一般而言,在境外的中国公民遇到问题时,解决的方式主要有:非正式渠道的干预(比如通过同乡会、商会和当地关系);依赖所在国政府;向中国使领馆请求援助;聘请当地的律师或其他中介服务机构。事实上,第1选项无法预料结果;第2、第3选项中国人目前在安全方面得到的帮助有限,第4选项又往往涉及昂贵的费用问题令大多数人无法承受。

中国公民在境外遇害一般适用遇害地的所在国法律进行赔偿,而其赔偿的程序、标准就依赖于当地法律在这一方面的健全程度。相对于在发达国家的中国侨民,褚建富估计在湄公河流域诸国的中国公民会遭遇到更多“不幸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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