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底线,得尊严

2010-03-18 03:16:59
来源: 时代在线网

“让人民生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温家宝总理一语风行。两会期间,大家纷纷谈尊严。其实尊严就是人的最后底线,不求闻达,不求富贵,只求一点人之为人的最基本的东西不被践踏。

鲁迅曾经说,在中国其实是没有什么中庸之道的,中国人到了要中庸的地步,那就是他不得不中庸了:“遇见强者,不敢反抗,便以‘中庸’这些话来粉饰,聊以自慰。所以中国人倘有权力,看见别人奈何他不得,或者有‘多数’作他护符的时候,多是凶残横恣,宛然一个君,做事并不中庸;待到满口‘中庸’时,乃是势力已失,早非‘中庸’不可的时候了。一到全败,则又有‘命运’来做话柄,纵为奴隶,也处之泰然,但又无往而不合于圣道。这些现象,实在可以使中国人败亡,无论有没有外敌。”

管鲁迅先生话是这么说,但是到了社会矛盾激化,秩序和伦理的底线屡屡被突破的时候,还是得出来呼唤一下“中庸之道”的。这时候所谓的“中庸之道”,指的是对最后底线的呼唤,无论如何,还得守个基本的天理,给人最终留条路。不论是留康庄大道还是留独木桥,不能让人完全没了路走。

惹不起,要允许躲得起

316的《新京报》报道,上个月湖南嘉禾县爆出了250名儿童血铅超标的新闻,但引发中毒事件的炼铅企业腾达公司,曾被县市两级环保局几度叫停,但仍继续生产。这还不算最突破底线的,更可怕的是部分家长因为想去外地体检而被嘉禾县公安局抓走。县政府的材料称,通过对部分人的拘留打击,“实现了打击少数人、教育一大片的目的”。

社会学家孙立平曾提醒,要警惕我们的社会生活西西里化的现象,具体表现为可以保证强弱双方平等互动的规则不断弱化,强者变得越来越蛮横和霸道,甚至完全没有了顾忌。

湖南嘉禾县的抓人是在政策的实施环节完全没了顾忌,但有人还想走得更远,就是在政策和法律制定的层面都失去了顾忌,想让蛮横和霸道制度化,这显然是更没底线了。

这个人就是全国人大代表、广西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建广西副主委刘庆宁,据312的《新民晚报》报道,刘庆宁提交一份关于信访修法的议案。他认为一些人不分场合到领导办公室和生活地点信访、闹访问题很严重,已经“严重影响领导正常生活秩序和正常工作秩序”,所以提交议案,希望修改《刑法》增设“扰乱信访秩序罪”。

刘代表列出了20种应受到刑罚的信访行为,其中包括信访时喊口号、打横幅、散发材料、静坐,未经批准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及其周边地区非法聚集、滞留,信访时采取自伤、自残、自杀、跳楼等行为……这些行为如果多次或有严重后果,那么将依其严重程度,处以3年以下、3年到7年、7年到15年有期徒刑。

对于嘉禾县的老百姓,孩子被污染企业搞成了铅中毒,没处说理,没处索赔人家都认了,去外地给孩子搞个体检也被抓走。惹不起,只想躲得起,现在是让这些老百姓连躲的路都没有了,这要把人逼成什么样呢?

有冤屈不得已要上访,可谓是这个制度下最后的解决渠道,是制度下的底线。刘代表却要连这点底线也给破了。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明确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大凡信访的群众,都有一定的利益诉求,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他们采取“标语”、“口号”或“静坐”、“聚集”等方式,这是他们愿望和诉求的正常表达。如果说这些方式就是“严重影响领导正常生活秩序和正常工作秩序”,并以此为由拘捕他们,把他们投进监狱,不仅公然违背《宪法》,恐怕在世界上也实属罕见的侵犯人权的暴政。

我们奉劝刘庆宁代表,深入学习一下“三个代表”。“三个代表”和人大代表的意义绝不是我来代表你,你不许说话。

不能僭越了最基础的伦理

“晚上回家,疲惫地坐在公共汽车上,刚坐几站,上来一个抱孩子的妇女,我丝毫没有犹豫给她让了座。她激动地说:‘谢谢你!’我当时怒吼道:‘先谢国家!’”

以上是一则笑话,之所以有这个笑话,是因为最近闹出的“感谢门”事件。

冬奥会夺冠后,周洋一句不经意的感言“夺冠能让父母生活得好一些”几乎感动了全世界。这句肺腑之言,因为真实,广受好评。然而,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于再清在政协会议上却批评周洋:“感谢你爹你妈没问题,首先还是要感谢国家。要把国家放在前面,别光说完感谢父母就完了。”并上升到品德高度,表示今后要加强对运动员的德育。后来,饱受压力的周洋不得不又出来再“感谢”了一次,这次她将感谢国家放在第一位,父母排最后。

于再清副局长的话引发了舆论的激烈声讨。虽然只是一句话,不至于有多严重的伤害。按说这话也不算完全没道理,在目前的“举国体制”之下,夺冠感谢国家政府的投入,是政治正确的话,但周洋说的是老百姓能理解的“人话”。“人话”所体现的是最基本的伦理,这种基本伦理是在政治之先的。非要让政治僭越最基本的人伦,说句人话还要被批判,居然在晚间重播的时候被剪切掉,这就太过了。

国家的主体是人民,两千多年前,孟子就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政治永远是排在基本的人伦之后的。况且,按照现代政治文明的理念,国家与政府的存在,是纳税人供给的,周洋的父母和周洋,都是纳税人,周洋为国家工作,是一种契约关系,周洋工作出色拿了冠军,国家应该感谢周洋才对。

在现代政治文明中,政治权力的基础来自个人权利的部分让渡,公域和私域有着严格的界限,公权力不能僭越个人权利的底线,若政治想垄断他们的精神与亲情,这样无视底线和个人尊严的言论,自然要遭到社会舆论的一致谴责。

倪萍的“父母论”

缺乏基本民主常识

在中国传统文化里,“忠孝之辨”是个很重要的社会政治话题。在传统社会前期,“孝”是先于“忠”的,不仅孔子讲“父子相隐”,孟子也说得很明白:“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直到魏晋南北朝,还是“以孝治天下”。

这种情况在宋代发生了变化,宋直到清末的近千年里,随着君主中央集权不断加强,臣民始终处在弱势地位,忠的地位逐渐重于孝。《宋史·赵葵传》就讲“移忠为孝,臣子之通谊”,“忠”成了更本原的价值。宋人强调“气节”、“节操”,“忠”的含义日益固定为“死事一君”。

这种演变的背后,反映的其实是中国传统专制的逐渐加强,政治对社会伦理有了极强的干涉。“忠”成为臣民绝对服从于君主的一种片面的道德义务,最终是单向维护君主的统治,排斥的是美善的人性。

对于这种排斥美善人性,维护君主独裁统治的意识形态,早在明清之际的启蒙运动中,就有了很多的批判,后来的老一辈革命家,都对此持坚决的否定态度,认为这种腐朽的专制思想与社会主义民主格格不入。

在此次两会期间,倪萍委员说:“在人大的会议上举手表决时,我从来没有反对过或弃权过”,“我爱国,我不添乱,从不反对或弃权”。甚至抛出了“父母论”,荒唐类比:“就像一个家里一样,特别知道自己父母不容易,也知道父母的难处,当然也知道父母的缺点,但是在难处、优点、缺点当中,你还得体谅父母,因为是跟着父母一块过来的,知道父母未来会把你抚养长大,但是得知道父母的难处,跟着父母一块走,一块克服困难,一块去解决问题。”

我们尊重倪萍委员投票的权利,不管她是投赞成票还是反对票,都是宪法赋予她的权利。但将投反对票与爱国甚至是“添乱”结合在一起,则太荒谬。这种思维方式与她的“父母论”,都表现了倪萍本人对基本的现代政治文明的无知,这种“移忠为孝”的政治理念,还停留在古代专制的时代,何以能在当今的民主政治中参政议政?

我们的国家领导人一再强调,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温总理刚刚表示,我是“公共财产”,属于人民,并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反观倪萍的“父母论”,完全颠倒了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主权在民,民众不是孩子,政府也不是父母,政府只是民众依照契约产生的服务机构,民众与政府之间不是孩子跟着父母走,公仆必须听命于主人。不是政府抚养了公民,是公民作为纳税人雇佣了公仆,如果按倪萍的“父母论”,岂不是花钱雇了一个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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