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卓伦,一个明星律师的倒下

2009-07-16 18:00:43
来源: 时代在线网

2008720,“法制的春天”—庆祝西南政法大学恢复招生30年暨第二届广东校友代表大会在广州珠江宾馆举行。作为西政广东校友会第一届副会长的陈卓伦,以会议主持人身份出席。

参加那天活动的校友回忆,陈卓伦主持非常成功,出口成章,妙语连珠,在会议的空隙,他跟校友们热情地寒暄,笑容也一直挂在脸上。

一天后,在北京出差的陈卓伦被中纪委带走,协助调查杨贤才案。出事之前,他被誉为“广东省最牛律师”,也是广东省第一个收入过亿元的律师。

2009526,陈卓伦所在的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士证明,他至今未归。

农家孩子的奋斗

陈卓伦出生于广东潮州市饶平县海山的一个农家,家境贫寒,自幼学习成绩优秀。

陈卓伦的中学生涯是在饶平二中度过,这是整个饶平县城惟一的一所重点中学。一位陈卓伦当年的老师说,中学时代的陈卓伦个子很瘦小,整个人并不是很爱说话,成绩却非常好。“脑子很灵活,记东西很快。”

1982年,陈卓伦考入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

“他大学时代一点都不张扬,也不算出名,就是埋头读书。”陈卓伦的大学同学,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曹春和回忆起昔日同窗一阵唏嘘。在曹春和的记忆里,陈学习很刻苦,在自习室里常常一坐一整天,生活上也很节省。

曹春和说,因为家境不好的原因,陈卓伦大学四年的课余时间都在学校做勤工俭学,靠给学校图书馆擦玻璃赚取自己的生活费。

10年后,已经是律师事务所主任的陈卓伦成为了北京大学法学研究生,主攻民商法,这时的他,已经变得高调。他研究生同学焦利(化名)说,读研期间的陈卓伦,虽然并不长在北京,但由于为人非常活络,很容易就变成大家的焦点。“他会经常提到自己跟哪个领导认识。”这名同学说,说这话时,陈卓伦的表情,显得轻描淡写。而同学们每次一起吃饭时,陈卓伦总是抢着埋单。

焦利回忆,大家有时候闲聊,陈卓伦经常提到自己如何从一个农村的孩子,经历种种磨难,一步步走到今天。每次回忆完,他都会长长地出一口气。

首个亿元律师

1986年,陈卓伦大学毕业来到广州,在广东律师事务所工作。在这里,他从一名普通律师变成了事务所的主任,开始了人生的黄金时期。

他的事业逐渐做大。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他接下了后来被《民主与法制》杂志社评为20世纪中国十大案件之一的深圳贤成大厦行政纠纷案,涉及金额人民币8亿元。

1997年,他又代理了后来被誉为“中国最大知识产权案”—一美国软件商起诉广州雅芳公司侵权,要求赔偿3000万美元。作为美国软件商的代理律师,陈卓伦一审胜诉,雅芳公司被判赔偿1200万美元。

“这两件案子,让他在业界声名大噪。”一位熟悉陈卓伦的法律界人士说,此后,陈卓伦接的案子几乎没有少过亿元的。一些著名国企也纷纷聘用他为法律顾问,同时,他参与广州市政府几个重点项目的法律工作,“得到市领导及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随着声名雀起,荣誉也随之而来。1998年,陈卓伦所在广东律师事务所获得司法部授予的“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 1999年,他个人被省司法厅评为“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恢复重建二十周年有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

20004月,陈卓伦从广东律师事务所离开,成为广东法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2年后,法制律师事务所和盛帮律师事务所合并成为法制盛帮律师事务所,陈卓伦成为该所最早的一批合伙人。

这一年,陈卓伦的收入达到了亿元,成为广东省第一个收入过亿的律师。

他只做“大事”

“感觉他这个人投机心理挺重的。”某知情人在两年前曾经和陈卓伦吃过一次饭。当时的陈,正好在广州律师圈里犯了众怒,他的事务所向律师收取的管理费最低,吸引了不少律师前来投奔法制盛帮。一下子,法制盛帮律师事务所成了广东本地最大的所,使得其他所很不高兴,陈卓伦因此颇被排挤。

这位知情人回忆,陈卓伦当时说的几句话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抱怨自己为广州律师界做了这么大的贡献,但在律协却没有得到应有的认可;他只为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当法律顾问,一般的制造业就算再大,他也不会去当法律顾问。

法制盛帮的一位律师透露,可能是出于收入的原因,对于民事和刑事案件,陈卓伦并不感兴趣,他招收律师,也主要注重金融方向。“他有时候会跟我们说,做金融方向的案子才有前途。”

陈卓伦的一名在其他所做合伙人的校友说,出名后,陈卓伦的工作重心开始转移,他对一般的诉讼业务并不受理,而是转向参加广东省政府的一些法律活动和一些由政府主导的非诉讼业务,有意识地去结识一些政界人士。到后来,他长期做政府单位的法律顾问,处理国有公司、大公司事务、房地产、金融、资产重组,自称“只做大事,小事是小律师做的”。

跟他相熟的欧姓法官说,陈卓伦业务能力非常好,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非常熟练,对自己接受的官司也很有责任感,在他手上败诉的案件几乎为零,不然也不会有很多标价上亿的案子找上他。至于他在广东律师界如此出名,一方面是因为他办过许多大案子,一方面则是因为他非常热衷而积极参加各种律师界的活动或法律活动,以便扩大名气和结识更多的人。

欧法官说,陈卓伦早期西政毕业的身份,也为他提供了不少帮助。早年的西政毕业生中,有黄松有、周强等一批政界明星,在中国的法律司法界,西政人也占有不少位置,作为早期西政毕业生的陈卓伦,自然能从中得到一些照顾。

而陈卓伦也热衷于展示他得到的这种照顾。“他并不避讳自己和杨贤才等人的关系很好。”他的校友说,陈卓伦跟同为潮汕人的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杨贤才关系密切,在整个律师界或者政法界并不是秘密。

通过杨贤才的介绍,陈卓伦又认识最高院副院长黄松有,因为西政校友和广东老乡的双重关系,陈卓伦和黄松有交情不错。

“他似乎很乐意显示这种特权。”这位校友说,陈卓伦有时候自己都会提到跟黄松有或者杨贤才一起吃饭,有时候业界当面拿他跟杨贤才的关系开玩笑,陈卓伦也并不生气。

久而久之,广东商界的人也知道,陈律师和杨贤才的“关系公开的好”,如果要打某些官司,必须找这位陈律师才能搞定。

口口相传,陈卓伦在广东律师界的名声越来越响,在政治上,他也获得了身份认同: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

事发“杨贤才案”

但陈卓伦还是倒下了。

对于陈卓伦的倒下,虽然中纪委的调查组至今没有给出结论,但广东司法界几乎全部都认为是受杨贤才案件的牵连。而其中最大的事件又是中诚广场案件。

地处广州体育西路的中诚广场,上世纪90年代中期由隶属香港中诚集团的广州鹏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广州城市建设总公司等联合开发,因开发商资质问题,至1995年已陷入资金困境,并由于抵押、借贷和拖欠工程款遭遇诉讼,1998年进入执行程序。由于最初的债权人起诉来自海南省,涉及跨省和各层级诉讼,最高院曾于2000年在贵州中院召开有广州鹏城公司与城建总公司等参与的协调会,并于次年初指定由广州市中院执行。

几番波折后,这个大厦的执行拍卖被交由广东高院执行局执行。杨贤才正是当时的执行局局长。2005年,在杨贤才的手下,北京一家公司当时以9.24亿元的价格独家购得中诚广场,转手便卖给第三方,售价高达13亿多元,中间价差为4亿多元。

而在此楼拍卖前夕,2005年,陈卓伦突然被聘任为“广州最大烂尾楼中诚大厦” 最初开发商之一的城建总公司的代理律师。

据一位接近城建总公司核心的人介绍,当时聘用陈卓伦的原因,就是因为“有些案子,必须有某些律师办理的道理”。

对于陈卓伦当时的表现,这位人士表示“不便透露”。

“这个案子后来被证明一直受到最高院的指示,是典型的钱权交易。”一位法律界人士说,20086月,中诚案发,杨贤才被“双规”,而作为杨贤才密友和担任当时城建总公司代理律师的陈卓伦,自然脱不了关系。

而这个看法,也得到了广东律师界的普遍认同。

而在杨贤才被带走前的两个星期,广州百思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许俊宏也被带走。敏感的人们立即注意到两名律师的身份,陈卓伦为债权人城建总公司的代理律师,而许俊宏则是最初的开发商钟华的港鹏发展有限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业内人士描述,如果两人参与了分赃,则酷似现实版的“无间道”。

不过时至今日,中纪委的调查组也并未向外界透露任何其中的案情。

而他的同事,始终不愿意对外界透露太多。同是合伙人的张锡海律师表示自己并不好评价昔日同事的功与过,当时代周报记者问及外界说陈带领该律师事务所成为广东第一大律师事务所是否属实,张律师表示律师事务所的评定标准是不一样的,大律所有大律所的标准,小律所有小律所的标准,不能一概而论。

不过,在广东法制盛帮律师事务所的网站上,陈卓伦的名字依然醒目地挂在合伙人的栏目里,而前台小姐也始终称陈卓伦出差未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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