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价卖官书记周光全

2009-07-15 14:44:55
来源: 时代在线网
     63日上午,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对巢湖市原市委书记周光全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周光全的受贿,除了两笔100万左右、一笔40多万、一笔50多万的款项外,其他大部分所谓的贿款居然只是万把、几万,甚至是两三千元的,在大多数人谴责其贪婪成性,连这么少的钱都不放过时,却也有人认为这些比较少的款项不能简单地定性为行贿受贿,而是人情来往,领导干部也是人,也会有人情来往,人情来往必定会有经济来往,在法律并没有明确界定这些款项的前提下,笼统地将其定义为贿款,还需要更多的探讨。

“指控书说周光全收了很多干部送礼,其实是人情来往,好多是他女儿结婚的礼金。我们不能简单地把这些东西看成贿赂”,周展,律师,安徽省委办公厅法律顾问,周光全案件的辩方律师,他说,“其实,周帮忙提拔的人,也基本都是按照组织程序来的。”

费解的“小额受贿”

6月中旬的巢湖,似乎与往年不大一样。一位出租车司机说:“以前巢湖的水雪清雪清(方言,非常清澈的意思)的,以前从巢湖靠市区这边可以看到很远的地方的湖水,现在雾蒙蒙的,一两公里都看不透。也不知道为什么,巢湖这几年也没什么大的工业项目啊。真是奇怪。”

与出租车司机对环境的变化的感触相似,巢湖市的一些政府工作人员认为这些年的吏治就如同如今的巢湖一般,混沌不清。

“细观周光全在巢湖的这些年,我们也觉得挺有意思,虽然说巢湖的面貌基本没什么变化,但是巢湖的官场倒是热闹得很,要提拔谁,谁也不知道,除了周光全自己”,一位巢湖市政府的工作人员私下向时代周报透露,“从他事后能那么快地退还那些钱来说,他肯定没怎么敢乱花钱,这一点可以说明,他收了这些钱并不心安理得,他心里应该是想能够躲过调查,侥幸地等退休后再使用”。

周光全一案,据时代周报记者调查的结果,他总共受贿417.2万人民币,8.16万美元,4.3万元购物卡(券)、纪念币、手表等,有240.901117万元人民币、7.03753万美元、9.987513万元港币、4260欧元的财产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

巢湖市政府的上述这位工作人员说:“我很难理解周光全的行为,仅仅几千块钱,他都收,而且收了还给人升官。我很后悔,早知道也送他一两万,估计至少能买个局长当当了。”

时代周报记者根据检察机关起诉书统计,在周案中,涉及买官的贿赂共23人,金额从几十万到2000元皆有;涉及到商业贿赂的共有17人,资金从上百万到几万;另有不少人是出于要处好关系或请帮忙办一个好汽车牌照而行贿、送礼;其中近百万的涉案贿款是通过周妻何学珍之手收取;有210万元是以给周子女买房、投资的名义进行的贿赂,周女结婚时礼金部分已从起诉书中剔除;其中巢湖市驻京办主任张永生和周军(在北京工作)这两起是想请周帮忙解决两地分居问题;其中最小的一次贿赂是原庐江县县委书记彭蓬送给周的一幅林散之的字,鉴定价值为人民币150元,其中7起贿款在周得知被省纪委调查后退还或部分退还行贿人。

这其中最小的一笔买官贿赂是巢湖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张大传的2000元贿金。张大传本是巢湖市房产局房改科科长,在2001年春节前一天晚上,他到周光全家,送给周2000元,请周帮忙让其任市房产局副局长,周收下。200275,周主持市委常委会,研究任命张大传为巢湖市房产局副局长。

安徽某报记者在亲历开庭后,对周的行为颇感奇怪:“总觉得周光全案件里的行贿受贿很费解,你说2000元钱就买一个副局长当,我觉得实在可笑。2000元钱可能还不够这些官员买双鞋,吃顿饭的。”

但是在公诉人眼中,周的行为并非如此:(周的收了退,退了收的行为)充分揭示了被告人周光全受贿故意的主观恶性,实属闻风慌忙退钱,风过胆大收钱。完全符合受贿罪的主观要件。

公诉人在63的庭审中提醒法庭注意:被告人周光全在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调查期间、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期间,以及今天的法庭调查阶段,对自已的全部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周展律师对此很感慨:本来我们想做无罪辩护的,但是由于被告人自己全部承认了犯罪行为,我们只能做罪轻辩护。

“判死刑的可能性不大”

“走到这一步,我对不起家人与亲友,特别是对不起80多岁的老母亲以及妻子、儿女;走到这一步,我也对不起自己,几十年的奋斗毁于一旦,付出的代价太大。人生最痛苦的莫过于失去自由与亲情”,在63的庭审中,周光全这样忏悔。

在忏悔中,周光全仍然不忘记亲友和亲情,而正是他的这些亲友、亲情在他走向犯罪的道路上成为催化剂。

周展律师说:“在周光全受贿的所有款项中,有不少是他女儿结婚,有的同事送的钱。这样的钱,你说送多少钱合适,大老板送50000也不多,人情来往这就不好界定。作为领导干部他也是正常人,他也有人情来往的,他的来往不能等同于普通人,不能你给我3000,我也给你3000,我给你5次,你就给我5次,没有确定的标准。我们在法庭上对此简单提了一下,但是我们没办法推翻掉,因为公诉人有行贿人的笔录,有被告人供述。”

周展表示,他曾跟周光全说过,受贿10万以上可以判无期或者死刑,但是周光全判死刑可能性不大。因为他造成的损失比较小,他拿的钱也没挥霍。

另外好多人传周生活作风问题,周展表示其实没有,这一块周光全是干干净净的,虽然现在很多领导一被查了,就以为有。

周光全本人在和律师交流时,曾经这样说:好多问题是属于不知不觉的,比如帮别人办事的时候,过年了,人家到你家来了,送你点钱,你说要不要。比如说,巢湖那个公安局副局长戴隆申,每年过年到家给1000元钱,这算不算贿赂呢。戴的儿子儿媳妇从北京回来,我们也给了很多钱。女儿结婚,戴给了10000元钱礼,戴母亲去世和搬家时,何学珍也去给了3000元。

戴隆申,1995年至2002年在巢湖地区(市)消防支队任支队长,检察院指控戴为了在转业时能得到周的关照,每年春节期间都给周送1000元,8年春节共计送了8000元。在2002年,戴以看望周母的名义,送周1万元。2001年,周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研究任命戴为巢湖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2年,戴再次请周为其兼任交警支队长帮忙,周同意。为表示谢意,戴从2003年到2008年,每年春节都送给周3000元,6年共计18000元。20048月,戴以祝贺周女成婚名义送周10000元,何学珍手下转交周。

而戴对于周的关照也投桃报李,利用兼任交警支队长的便利,给周的关系办了不少好记的车牌号,当然,这些车牌也不是白给的。安徽华菱电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姜文想办一个好车牌号,周让戴给办了一个皖Q-55555。姜文后送周5万元谢礼;戴帮四川明星电缆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广元办了一个皖Q-77777车牌,而周先后收取了李7万元人民币、2000美元;无为宾馆总经理曹家标请周帮忙办车牌,戴为其办理了皖Q-10100的号,后曹送周1万元谢礼。

周展律师认为:“就说人情来往这一块,任何人相处都是有一定的目的的,包括父母兄弟在内。比如你处朋友,很可能是因为觉得他很健谈,能学到很多东西,你处肯定要花钱,请吃顿饭,到哪玩一玩。至于合不合情理,这就不好说了。周光全的老婆和戴隆申的老婆的姐姐、姐夫是同班同学,都认识几十年了,周在干区委书记时他们就认识了,你说他们这来往到底算行贿还是人情?

经历过周光全时代的那位巢湖市政府工作人员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早期的时候,周大部分精力是放在工作上,而且也作过很大贡献。比如2000年开始搞农村税费改革时,巢湖地区创造的一事一议制度就曾被中央当作典型全国推广,这是他对巢湖甚至全国作出的巨大贡献;甚至他为了巢湖的经济发展,亲自跑到南京去推销巢湖,试图将巢湖纳入长三角经济圈或者大南京都市圈;现在巢湖市的治安比较好,也归功于周光全前些年的治理,当年中央社会综治委员会还给他颁发了一个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称号。他对巢湖的贡献在当地还是有目共睹的。但是,他这个人比较重视感情,从他个人平时的行为可以看出。他收的一些钱,并不是他觉得那些钱确实够买一个什么局长部长当当了,而是他内心深处认为,这些人之所以送钱给他,说明这些人能想到他。给的那些钱也并不是用来行贿,而是因为自己帮忙,感谢一下而已。可能他不觉得收这些钱已经触犯法律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乔新生认为,由于我国没有财产申报制度,党政官员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全身而退—如果不帮亲朋好友办事,会被认为无情无义;如果帮助亲朋好友办事,接受人情往来,那么,有可能会涉嫌受贿。所以,透过这一案件,我们应该提请全国人大尽快制定财产申报法。

周展也认为,像周光全这样彻底交代自己的经济问题的,应该从轻处理,毕竟,纪检机关也不是神,他不说的,不可能每件事情都能查清楚。

巢湖政界人心浮动

由于周光全的被捕,巢湖市正经历一场严重的政治危机,目前已经被巢湖市免职的巢湖市官员有:副市长彭蓬、吴晓天,居巢区委书记倪进玉,巢湖市纪委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姚雪风,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付悦栓,市房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张大传,市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李广平,庐江县政协副主席刘华安(建议庐江县委免去其县政协党组副书记职务),庐江县县委常委、委员张平(建议庐江县委免去其县委宣传部长职务)。

然而,截至记者发稿时,在巢湖市政府网站上彭蓬、吴晓天仍名列副市长之位。而此时的巢湖政界人心浮动,因为纪检机关的调查仍在继续,许多人不知道下面究竟会是谁倒下去。

时代周报记者在巢湖期间,试图接触巢湖官方和那些被免职的官员,但是打通电话的官员个个都说自己在外地,不在巢湖,有事情等回巢湖联系,至于什么时候回,不能确定。而某些官员的手机开始时能打通,但是打了几下就处于关机状态;记者打通巢湖市委值班室的电话,值班人员在得知是想了解周光全的事情后,一句“打错了”就挂了电话;而周光全的妻子何学珍也通过律师表示,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不想接受采访。

巢湖市政府那位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周光全这几年的吏治腐败,导致巢湖市官场乌烟瘴气。虽然当时周光全提拔的很多人都已经被免职,但是现在在职的很多人却又是他们提拔的。谁也不知道下面会不会调查到自己头上。”

该工作人员认为,从周的简历可以看出,他担任的基本都是很重要的岗位,都是县委书记、区委书记这样的职务。对他权力的约束比较少,导致他最后思想上有所变化。他对法律也不懂,有时候看其他人那么做,他也就跟着做,稀里糊涂上了贼船。”

如何更好监督主要干部

公诉机关认为:背弃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忽视了自身修养,政治上蜕化变质,是周光全经济犯罪的根本原因。

不过,公诉人也指出:周在纪律检查委员会立案调查期间主动配合退赃,被告人受贿犯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的赃款赃物基本退清, 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退赃积极。省纪委书面情况也证实,被告人周光全在纪委调查期间主动交待了主要受贿犯罪事实和巨额家庭财产的行为,根据两高法发[2009]13号《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三条“关于如实交待犯罪事实的认定和处理”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在量刑时应当考虑从轻处罚。

那位巢湖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也承认:周在巢湖任期内,巢湖的经济发展还是有起色的。虽然说收了不少贿赂,但他本人没有对巢湖地方造成过重大伤害。估计不会受到重判。

而周展律师透露,最迟本月底之前,周光全案件就会宣判,至于是否会上诉,则要看最后的量刑情况。

检察官在

63的法庭陈述时表示:权力过于集中且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必将导致腐败。尽管我国目前对领导干部监督的途径和渠道非常之多,包括权力机关监督,上下级相互监督,专门监督机关监督,党内监督,新闻媒体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等等,但依然不能有效的防止腐败情况发生和蔓延,这其中有深层次的原因,但对主要干部的监督不力是一个不容忽视方面,这正如原山东省泰安市市委书记胡建学说过 “干部做到我这个程度就没有监督了”。此外,领导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的过程中,强调集中同时,更应该强调民主。民主是保证决策的方向,集中是保证决策的成效,因此二者缺一不可,通过本案,可以看出尽管下级主要领导干部的提拔重用要经过上级集体研究决定,但请托者往往送钱送物给周光全个人,就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可以看出领导干部在实行民主集中制度的过程中,民主的内容正在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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