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伦理:“代理孕母”挑战母职观念
前段时间,香港明星李嘉欣大方向媒体透露,她想请代理孕母替她完成生育之职责,这样她可以保持身材,又能够拥有自己的子女。但嘉欣只是一厢情愿,她难以得到家人和长辈的支持,毕竟,代孕生育极大地挑战了传统的母职观念。接着,陈慧琳“疑似”用代理孕母的新闻也引发争议。网友对两人的谩骂与质疑,足见大众难以认同代孕生育的做法,更无法容忍明星为了保持身材而选择代理孕母。
代孕生育的出现,在法律、医学和伦理道德上都备受争议。反对开放代孕生育的理由主要是:第一,代孕违背了自然法则,代孕不涉及性关系,代理孕母分娩后即与婴儿分离;第二,这会导致孩子感觉自己身份不明,带来精神的困扰;第三,带来伦理冲突,孩子理论上有两个或三个母亲(生育、卵子捐助者、养育),她们可能会争夺孩子的归属权;第四,女性主义者或女性团体反对的理由是,代理孕母是把女性的子宫当生育的工具,代孕奉举血缘,难免落入父权制的陷阱。
对以上争议的回应,可以归结为一点:代理孕母的出现,挑战了传统母职的观念。如果我们对母职的理解不是那么固定、固执、一元化,代理孕母带来的种种困惑与疑虑就能够得以厘清。传统的母职一般包括怀孕生育、照顾养育和教育,这种母职观念蕴含几个核心要件:生育是女人天生的职责;通过性关系而“自然”受孕才是正常;母亲是照顾、教育子女最好的人选。可是,我要反问,母职究竟要自然到什么程度才算正常呢?例如,中国在这短短三十年,医疗已经全面介入孕检和生育过程,医院的剖宫产率接近50%;在哺乳方面,由于环境、食物与工作压力等因素,很多母亲奶水不足,奶瓶和质量好的奶制品解放了女性,也保障了婴儿的健康;照顾婴幼儿方面,托儿所和幼儿园分担了母亲的照顾工作,教育更是由教育机构来承担。当代的母亲得以分享社会进步带来的便利,人们不仅接受这些变化,而且认为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如果把代孕生育放在这样的社会发展脉络之中,它松动的正是母职中“怀孕生育”的环节,代理孕母的怀孕是借助医学技术,让受精卵在子宫着床,受精卵的精子与卵子最少有一方是来自委托方。代理孕母把孩子生下来之后,不再养育孩子,而是依据合同协议把孩子转给委托方。这样,无法生育的女性也可以成为母亲,而怀孕生育的女性则未必要做母亲。
即使认可生殖技术可以造福人类,但代理孕母汲汲于求子嗣,正迎合父权制传宗接代的观念,这对于提高女性的地位与身价有何助益?我们首先要认可,女性的价值观和人生规划是多元的,有的女性喜欢独身和不育,有的女性想要延续自己的血脉,有的女性需要为丈夫延续血脉,关键是社会能够为她们实现愿望创造条件。不孕的女性受到各种不公平待遇,在家庭中受到公婆的压力、歧视甚至虐待,不孕可以作为男人离婚的正当借口。我们无法抹杀女性主体的现实需求,即使她们是在家族压力之下求子,也不能简单以“解放”的口号让她们放弃养育子女的愿望。在当代社会,代孕技术让她们得以按照自己的愿望来安排人生。母亲不是只有一种定义,一种实践方式。如果有一种技术,能够让不能或不想生育的女性也能成为母亲,这不是人类的福祉吗?
李嘉欣公开表示想请代理孕母却惹来谩骂,没有人赞美她的坦诚,也不感谢她把这个有争议的话题带到观众层面来讨论,更没有女性团体或专家为她辩护,这背后的原则是,这些事情可以偷偷摸摸地做,却不可以说。说了会教坏女人,都不想生孩子了。李嘉欣理直气壮地挑战传统母职的观念,她面对的可是权贵侯门的规矩和情绪化的大众的双重压力,但她愿意去测试世俗偏见的高墙有多厚多重,她想跟家人、大众协商一种别样的做母亲的方式。同样,法律、医学、伦理学和性别研究等的学界要讨论这个问题,也必然面对各种既定的价值观与伦理观的高墙。对于这个与女性密切相关的议题,只有尊重女性的主体利益与发展,才可能找到妥善的解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