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震云:故乡是丈量世界的标尺
刘震云为了写《一句顶一万句》,他开车去延津走了一圈,去找感觉。
延津是生他养他的地方,在这里,刘震云忽然想到了摩西—《圣经》中带领以色列人走出埃及的英雄。刘震云借助于《圣经》,开始他关于人人关系和人神关系的中国式思考。
孤独无助的吴摩西失去唯一能够“说得上话”的养女,为了寻找。走出延津,他要寻找的是什么?只是一句知心话?刘震云似乎要写自己的《出埃及记》,只是他关注的不是权力和民族之间的关系,而只是“一句顶一万句”的人话,而这种话一旦成了人与人唯一沟通的东西,寻找和孤独便伴随一生。
“在一个缺乏信仰的国度里,我们只能向知心朋友透露我们的心声。”刘震云有一种倾诉的冲动。他总是有一种孤独感,从《一地鸡毛》中的小林到《手机》中的费墨,刘震云洞悉着世态炎凉和社会变迁,却似乎总不能释怀,需要将这种孤独感化作千言万语落实于铅字,他才感到一丝安慰。
其实也没有什么刘氏幽默
河西:《故乡天下黄花》、《故乡相处流传》、《故乡、面和花朵》是你的代表作,你这回又写到了你的故乡河南延津,故乡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是否有一种故土情结?
刘震云:我想我的小说不是原来那种从情感角度出发的怀乡小说。每个人都有一个故乡,出身在农村是故乡,出生在上海一个里弄里也是故乡,但是故乡和故乡是不一样的,故乡是你丈量这个世界的标尺:东西南北大小多少亲疏关系爱恨情仇。你刚开始睁开眼睛牙牙学语的时候,故乡就教会了你看待这个世界的方式。
故乡不一样,首先是口音不一样。你生在上海或生在陕西,口音肯定是不一样的。另外饮食习惯也不一样。比如吃羊肉,我们在河南,会吃羊肉烩面,陕西人就会吃羊肉泡馍,新疆人则吃羊肉串。这些不一样综合起来就是面对世界的态度不一样。河南人面对生活的态度,一大特点就是他们特别幽默,不正经说话,常常以一种玩笑的方式来叙述正常的状态,以幽默来化解严肃或严峻。这种化解有时候会影响到人们对河南人的印象。有人说河南人说假话,其实河南人不是说假话,他们平常就有这样的语言习惯,习惯了这样说话。这是因为河南人经受的苦难太多了,面对生活的苦难,化解不了的话,他们就会用一种幽默的状态来说话。这会影响到写作的态度。有人说我是刘氏幽默,其实也没有什么刘氏幽默,都是日常生活中的积累。
河西:这部作品中的人物,都是卖豆腐的,剃头的,杀猪的,贩驴的,喊丧的,染布的,开饭铺的,还有提刀上路杀人的,是否都是你小时候记忆中的形象?现在应该不怎么接触了吧?
刘震云:我觉得是这样的,我小说中所有的人物形象都和我的人生息息相关。我生下来就是个农村的孩子,我是个乡下人,我在这样的氛围中长大,自然对这样的人物形象很熟悉。不是特别功利地因为要写这样一部作品,所以我才去观察。
当我开始写这部小说的时候,所有的人物,所有的孤独,所有的精神的流浪,就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亲人身上,这是我写的时候忽然感受到的。我可以举个例子,我外祖母生前对我说过,她有一个叔叔,一个人没有娶老婆,他养牛,那头牛死的时候,她叔叔三天没有说话。有一天凌晨他拍我外祖母家的窗户,我外祖母打开房门,就看到一地月光,她问他,这么早去干吗?他说:“嫂子,我走了。”我外祖母说:“他叔,天还这么早,你去哪儿呀?”村民醒来之后跑来找,四乡八镇都找了,所有的井也打捞,不见她叔叔的身影。他的离开仅仅是对牛的去世伤心吗?我想当牛死后,他的生活变得特别陌生,当熟悉变成陌生的时候,你就特别容易产生孤独感。我外祖母的叔叔就有点像《一句顶一万句》中的人物,他让我有一种写这部小说的冲动。
写作就是与知心朋友的相遇
河西:你说《我叫刘跃进》有受到萨达姆的启发,那么写《一句顶一万句》是否也有一个特殊的人物或事件,让你有一种写作的冲动?
刘震云:那就是我刚才说的我外祖母的叔叔的事情。那是我很小的时候外祖母对我说的。她很早就给我讲过这事,但是5岁和50岁对这个事的感觉是不同的。现在回想这个故事,它就焕发出另外一种意义,这种意义和故事本身有所重合,也有很大的不同,也正是因为这个不一样,所以我想重现外祖母叔叔这个人,更重要的是要重现这样一种心情,重现这种知心,比重现这种知心更重要的是表现这种不同。原来像我外祖母叔叔这样的人,一辈子从事的都是繁重的体力劳动,他们头上受到那么多人的盘剥,这种盘剥有物质上的盘剥,也有精神上的盘剥。但是他们的心潮像大海一样波涛汹涌,他们的流浪和漂泊让我有一种写作的冲动。这种冲动产生之后,你会特别希望自己能和不同的人在一起聊天,特别想要听他们要告诉你什么。这和刘跃进与萨达姆联系起来是一样的。
河西:你曾经说《温故1942》是你最看重的小说,现在《一句顶一万句》出版后,你觉得它还是你最看重的小说吗?
刘震云:《温故1942》是我前期写得还算可以的一部作品。现在来看,我之前所有的写作都是一个过程。写作的过程并不是从一个技术的层面来说这个问题,我只是说我写得越来越成熟了,也越来越纯熟了。这种纯熟,我想任何一个经过专业训练,写过很多小说的人,他笔下的人物、情节、细节都会越来越准确。但是我觉得有一个东西并不是所有的写作者都能把握的,我有不同的话要说,包括我的小说里有很多话是有力量的。我这里有很朴实、很真实、也很知心的话,但是我觉得这里最有力量的还是不同的话。我想,如果一个作家能够把小说写到知心和不同的话,那么他就达到了一个很深的层面和境界了。这种境界需要一个作者的胸襟和气度,从这个角度来衡量的话,我的写作是在不断地寻找知心朋友的过程,不同的知心朋友会向我倾诉知心的话。《温故1942》是个中篇,《一句顶一万句》有30万字,它肯定会比一句知心话更直接、深入一些。
河西:你的很多小说都改编成了电影,这部小说你有没有这样的计划?
刘震云:在《手机》、《一地鸡毛》等电影的改编中,我并没有做什么。并不是我不想做什么,而是我没有这方面的能力。我觉得影视是另一种动物,这种动物的奔跑、习惯、速度和小说太不一样了。大家一见小说改编成电影,就会想作家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其实他惟一起的作用就是提供了一个文学的基础。其他都是导演、演员、摄影、化妆、道具、美术的艺术,它是特别综合的一门艺术。另外从形式上来说,小说是个体的创作,它就像两个朋友在灯下聊天,但是影视是集体的创作,没有好的导演不行,没有好的演员也不行。形式也不同。文学是一个人捧着一本书在看,影视是几十个人甚至几百人在创作。
书可以看半个月,电影也就是一个半小时。电影像一盆菜,色香味俱全就完了,而小说关注的是厨房的生产过程,是肉和菜下锅的声音。影视对我来说不超过5分钟的事情,我给导演打个电话,说这个书可以改成电影了。对于我来说,我的事情就结束了。
河西:《一地鸡毛》是你二十多岁写的,到三十多岁更张扬,写了《故乡面和花朵》那类作品,写《手机》四十岁左右,现在写《一句顶一万句》,感觉是否又不同了?
刘震云:我觉得感觉不同是最好的状态,如果感觉相同的话就没必要再写了。下一个活和上一个活是一样的那是什么职业?厨子。一个厨子今天做的鱼香肉丝和昨天的一样,不一样就怪了,但作家不能像厨子一样。
更重要的是,不一样并不是故意不一样,如果故意不一样写出来会非常的矫情。如果是那样我就做别的不就完了么。写作给我带来特别大的乐趣,我从来没有在写作上遇到多大的困难,或者在写作时产生多么大的疲劳。我知道我写一部作品就是在与一个知心朋友相遇,有的朋友见面说一套,背后又说一套,这样的朋友会让你感到乏味。这样的乏味导致的是人的乏味,最终文学与人的关系也变得很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