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即将迎来打折票,如何定价才能更合理?
特约评论员:吴潇潇
12月1日起,国铁集团下属的上海局、南昌局、成都局、兰州局、太原局、广州局、南宁局集团公司将开始执行新票价,涉及400多条线路,总体来看各条路线的票价均有升有降。
现在还不知道各个集团公司票价调整的具体内容,但网友们已经通过提前30天提前订票等方式,大概摸清了价格调整的方向。简单来讲,就是热门线路涨价、旺季涨价、早晚高峰时段涨价,虽然调整后高铁票价最大折扣是5.5折,但这就像打折季“3折起”的衣服一样一般人基本都买不到,除了专门挑冷门线路进行高铁游的人群,高铁常旅客遇到的一般会是“有升有降”中的“升”。这样的定价策略,基本是向民航定价方式靠拢的市场化定价模式。
铁路部门表示,这样的票价优化调整将有利于建立多种交通方式合理比价关系。当然,这是铁路部门认为的合理,而在大部分消费者看来,“调整就是涨价的前奏”。消费者有这样的感受,并不全是偏见,而是国铁集团身上的双重身份,容易让消费者产生定价错配的先期认知。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如今铁道部早已成为历史,铁路总公司也已经改制为国铁集团,除了公司的组成方式之外,本质上却没有太大改变。国铁集团依然有着实际垄断的性质,如果不是因为京沪高铁要上市,都无法通过招股书得知全国18个铁路局集团里有12个都在亏损。所以,国铁集团的架构是公司制的,却依然有着公共服务提供者的身份和实际垄断的特殊地位,复杂的定位为精准核定成本和收益带来一定的障碍。
如果说,国铁集团按照提供公益性公共服务的方式来定价,那么,和公益性公共服务提供者的身份相符的,就是以公益性为主导不计盈亏的统一定价,此前发改委定价的标准虽然有争议,但形式上和公共服务定价是吻合的。但是,现在已经改制为国铁集团了,作为公司要按市场定价逻辑来,又是自主定价,以盈利为目标的话,就造成了双重标准的存在——谈引入竞争就提公益性,谈定价策略又拿市场化说事——客观造成的结果可能就是,国铁集团功利驱动大于公益驱动。
在这样的矛盾之下,所谓合理定价很可能是国铁集团眼中的合理,而不会是消费者眼中的合理。因为,当产品提供者处于实际垄断地位的时候,消费者没有其他选择,所以消费者的意见基本不能影响决策。至于精准的定义,同样也不是消费者可以左右,只能通过国铁集团公布的计算公式来算。就像消费者的抱怨不能影响油价和移动通讯费用一样,也影响不了高铁票的定价。
那么,高铁票定价,怎么才能更合理?这个问题在双重标准的矛盾还存在的情况下,是很难有准确答案的。改制了的国铁集团,不大可能退回去作为完全公益性的公共服务提供者而存在,而引入竞争,无论从主观或客观上看都是一个不确定的期待。当矛盾的双重标准长期存在,实际垄断溢价就难以避免,高铁票定价也就不会达到市场竞争所形成的价格位置。
当然,如果从消费者个人感受和综合评价上来看,票价是否合理就存在着更感性的维度。和票价的调整幅度及绝对价格相比,高铁带来的便捷和更多的可能性,对很多人来讲,也依然是值得的。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答案”的个体化感性维度,也许才是衡量高铁票价合理性的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