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侦探小说大师劳伦斯·布洛克:灰色,是我看世界的眼光
他被誉为“当今欧美硬汉派侦探小说第一人”,是同时获侦探小说界最重要两个奖项双重肯定的大师:爱伦•坡奖终身成就奖以及钻石匕首奖。但他的中文知识分子读者更偏向于把他看做一位专
本报记者 喻盈 发自北京
“请叫我Larry(Lawrence的昵称)。”73岁的劳伦斯•布洛克并不习惯总使用严肃的大名或者时时被称作“老师”、“先生”。第一次见面的年轻翻译不得不从一开始就对他使用这个亲昵的称呼。他们更亲近的时刻,是每次过马路—“Larry”总忍不住要拽住翻译的胳膊,事后他说:“如果我要写一本发生在北京的侦探小说,那么探寻真相的人最后会发现,死者既不是被刀刺死也不是被枪杀的,他死于车祸。”
常常在旅行中徒步漫游城市的他,在1月11日到达北京的当天就发现了这个事实:北京不宜于步行。并且,他广而告之。
新星出版社是出版布洛克作品的出版机构之一。该社为他策划了整个五天的北京行程,除了接受媒体轮番的采访,还有一场北大的主题演讲、两场在书店举行的沙龙,每一场活动都爆满,连客串的沙龙主持戏剧导演牟森,电影导演张一白、滕华弢,书评人止庵、小宝,都是主动请缨为见“偶像”一面的铁杆“布迷”。
布洛克的上一次北京之旅还是1992年。那时北京亚运会才刚刚过去两年,满城自行车穿行;而现在,北京已进入“后奥运”时代,自行车作为代步工具几乎要退出历史舞台,交通的拥堵也成了人们麻木的常态。劳伦斯•布洛克以为自己见到的是另一座城市,当然他说:“非常美丽非常现代。”
眼前这个戴黑色扁圆呢帽、红围巾,脚蹬慢跑鞋的矫健老头,被誉为“当今欧美硬汉派侦探小说第一人”,是同时获侦探小说界最重要两个奖项双重肯定的大师:爱伦•坡奖终身成就奖,以及钻石匕首奖。但他的中文知识分子读者,更偏向于把他看做一位专情的城市描摹家,或者“纽约犯罪的行吟诗人”。因为他所有的故事,无论主角是侦探、贼还是杀手,背景全都是纽约,他醉心于在小说里描摹纽约每一个街角的酒吧、便利店、公园、公寓房子……他的人物总在街头漫无目的游逛,顺便多一句嘴为你介绍某条街道、某个区域的变迁。
台湾小说作家朱天文,曾真的手捧劳伦斯•布洛克的侦探小说“马修•斯卡德系列”作为纽约市旅行指南,逐街寻找书中马修曾耽溺过的酒馆。在朱天文的小说《巫言》里,这段旅行成了重要的素材。
(本报记者 郭杨 摄)
知识分子的枕边书
来北京之前,他在台北。“我的朋友朱小姐是非常热情的导游,带我和太太去南部泡温泉,还在台北的夜市上喝蛇血。”透过圆圆的眼镜片,布洛克对时代周报记者狡黠一笑。
某种程度上,劳伦斯•布洛克小说在中文世界的流行,首要的功劳要属于朱家人。同为作家的朱天文、朱天心姐妹,朱天心的丈夫唐诺,都极推崇布洛克的书。唐诺参与了布洛克小说在台湾的出版,担当其中几部的译者,也是最尽职尽责的导读、推介者;朱天文是导演侯孝贤的御用编剧,也是侯导的读书指南,正是她将劳伦斯•布洛克的小说推荐给侯孝贤,侯孝贤一口气读完又推荐给了梁朝伟,然后梁朝伟表示,他很希望能有机会扮演布洛克书中的角色;朱天心对布洛克的评价超越了侦探小说的范畴,“作为一个类型作家,同时又作为一个不愿驯服、抗拒的越界者,劳伦斯•布洛克皆做了精彩、高难度的表演和贡献”。
而与王家卫在电影《蓝莓之夜》的合作,使劳伦斯•布洛克在中国的知名度渐渐突破知识分子群体,变得更大众(至少,在娱乐版上出现了他的名字)。众所周知王家卫拍电影不用剧本,一部戏耗时极长,怎么拍全靠他自己临场起意;但在拍摄《蓝莓之夜》时他却第一次选择了与编剧合作,这位剧本创作者便是劳伦斯•布洛克。如此新鲜事,自然引起了大众的好奇。但那时的讨论里很少涉及到一点:劳伦斯•布洛克的确是个绝佳的对话写作者。在他的小说里,大段大段的对话、某两个人物间你来我往的长谈常常是最出彩的部分,他喜欢写对话,认为自己在写对话时最自然,也承认不由自主已在写作时将文字转换成了画面。
在中国内地,劳伦斯•布洛克作品的出版却晚至2006年,本身是侦探小说迷的新星出版社社长谢刚创办“午夜文库”,专门译介世界经典的侦探小说,他选择的第一位作家就是劳伦斯•布洛克,而午夜文库出版的第一本书,正是布洛克的《八百万种死法》。“推理小说或者侦探小说一直以来,在中国内地的出版环境不是很景气,长久以来,中国的读者喜欢把这种类型文学当作一种极其通俗甚至低端的文学,而且之前在中国读者心目中,推理小说仅仅限于福尔摩斯和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正是劳伦斯•布洛克先生的《八百万种死法》,他的‘马修•斯卡德’和‘雅贼’系列来到中国内地,才使我们的广大读者真正地认识了欧美的推理小说,才使欧美推理小说从一个相对比较低端、比较大众的市场脱颖而出,成为了一种精英文学,一种知识分子文学。”午夜文库副主编褚盟介绍。
一战与二战之间,是西方推理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而英国人阿加莎•克里斯蒂是黄金时代最具代表性的作家,被称为“推理女王”。褚盟这样形容古典黄金时代推理的风格:“像一个脑筋急转弯,或者说一道数学证明题,只不过是一道有趣的数学证明题。这个作品一切存在的价值,它的最高目标就在于解开一个几近无人能解的谜团。” 1929年美国出现经济危机,接连几年陷入严重大萧条,社会风气日趋腐化,黑社会势力也随之猖獗,社会名流、律师乃至执法当局与他们同流合污,狼狈为奸,暴力犯罪事件层出不穷,传统的道德准则趋于崩溃。正是此时,美国开始出现一种反传统的侦探小说,被称为“硬汉派”,严酷的社会现实是故事的底色,侦探也不再是优雅、万能的解谜英雄﹐他们愤世嫉俗,有弱点﹐时不时要动用拳脚,也常常落入困顿与尴尬。劳伦斯•布洛克承继的,便是硬汉派开创者达希尔•哈米特和雷蒙•钱德勒的脉络。
无执照的侦探、开书店的贼
劳伦斯•布洛克同时在写五个系列的小说,主角都是些非主流甚至落魄的人物:离职离异酗酒的前警察、无执照私家侦探马修•斯卡德;白天开二手书店、晚上享受溜门撬锁乐趣,精于文学、艺术、古董邮票的“雅贼”伯尼•罗登巴尔;自从参加韩战遭遇炮击之后就再也睡不着觉的侦探伊凡•谭纳;不以完成任务为满足的杀手凯勒;自我陶醉的私家侦探奇波•哈里森……其中又属马修•斯卡德系列最受推崇。
“我写马修系列的历史可能比在座的人生命都长。” 劳伦斯•布洛克1月14日在北大演讲时说。的确,从1976年马修系列的第一本《父之罪》出版,劳伦斯•布洛克在35年的光阴里,已经围绕这个人物写了17本书,也许以后还会有第18、19本。
1976年马修在布洛克笔下诞生时,就是接近四十岁,与布洛克自己当时的年龄相仿。这个虚构的前警察,因为在一次执行任务时子弹反弹误使一个七岁孩子死亡,无法承受心理的重负,辞职离开了警队。他离婚,喝越来越多的酒,住在纽约城中的旅馆,常常在酒吧关门之后还踽踽独行于街头。他靠当私家侦探过活,却懒于也不屑于去领取执照,因此他不缴税,也不做公民,与体制毫无关联。他接受贿赂,整天与妓女、酒鬼,甚至流氓混在一起,但又极富正义,当警察告诉他无须追究、连他的雇主也放弃了时,依然执拗到底、死不回头。他不信教,却在每领取一笔工钱时将当中的1/10投入任意教堂的募捐箱—他甚至说不出自己这样做的理由……
这个人物,显然寄托了布洛克自己当时的心境。“我的写作始于1959年、1960年。开始尝试过各种类型的写作,包括侦探小说和色情文学,后来渐渐发现侦探小说我最得心应手。在上世纪70年代,我的经纪人就跟我讲,应该创造出一个相对比较严肃、正规的人物,他建议我要么写警察,要么写私人侦探。我想了一下,觉得自己不太适合写警察队伍里的人,我觉得还是以一个局外人的方式来观察这个世界,是我更拿手的事。所以,我就写了一个辞职的警察。这个时候,我人生道路上的变化是:刚刚结束了第一次的婚姻。原来我和太太、女儿生活在乡下,离婚之后我又搬回了纽约城,住在一个小公寓里。所以大家觉得写一个刚刚失业的警察,并且也是一个刚刚离婚的人,还是挺合适,挺应景的,方便起见,我就把他的住所也安排到了我住的地方周围。”
马修与布洛克一同变老,而不是像通常的侦探类型小说里读者与作者默认的契约—时间在文字世界停止,侦探永远不老—好比福尔摩斯就没有生老病死,阿加莎•克里斯蒂1926年开始写波洛,他就是一个60多岁刚退休的侦探,50年以后,他仍然60多。
追着马修系列看的铁杆“布迷”们,都认为马修•斯卡德的人生起落,特别贴近于劳伦斯•布洛克自己的历程。布洛克也有一段酗酒的时光,而马修•斯卡德几乎是跟着布洛克一起经历从酗酒到滴酒不沾的过程,一起经历离婚、重新遇到爱情、再婚。但无论记者如何追问,布洛克也鲜少透露个人生活,只开玩笑马修与他经历的印照是“一种巧合”。
朱天文曾提到阅读时发现“马修”的转折:“当看到上世纪90年代,马修居然去拿执照的时候,觉得他堕落了,居然开始缴税了,因为他到了中年,开始想要一份稳定的生活。这也很有趣,可以看到斯卡德的变化。”这种变化同样也可在布洛克的人生际遇里找到有趣的迹象,像他说的:“从1993年开始,我的婚姻生活就非常的幸福,但是马修比我花的时间要长,比我幸福得要晚一点。”
“那又怎样”的哲学问题
劳伦斯•布洛克几乎所有的作品都可归入类型文学的范畴,他的侦探故事确可谓“很黄很暴力”。但对他推崇备至的读者在其中享受的又不主要是推理的乐趣、感官的刺激。
他是反英雄的,也不认为小说有必要承载太多的社会意义。他首先看重如何讲一个能吸引读者的好故事,“我觉得大多数愿意看小说的人,最主要还是期望能找到下一步会发生什么。我在写小说时,我都迫不及待地想知道下面会发生什么事。我想侦探小说之所以受欢迎,是因为纯文学作品已经越来越失去了故事性,它们可能从艺术的角度来看很重要,但却失去了讲述故事的传统,而侦探小说一直是比较强调故事性的。”
有人说他超越了类型文学、作品中能体认严肃的价值,他对此表示感激,但又说:“我并不认为评价一本书娱乐性强是负面的、是坏事。如果我们给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件事都加上娱乐之外的意义,这个世界就太沉重了。”
“我的世界观跟马修、伯尼差不多,不是非黑即白,而是接近灰色的。而且可能你不同的时间问我,我的答案会不一样。每个人的世界观都会随着时间点有所波动,有时你觉得这世界一团糟,有时你又觉得这世界没那么坏。”
布洛克创造的人物以独具个性的方式在做着存在价值的追索。不一定有答案,却无法停止。就像在他的代表作《八百万种死法》里,他不惜笔墨反复写斯卡德的酗酒、戒酒、参加匿名戒酒协会、坚持八天然后又破戒。斯卡德每晚都在问自己:戒酒干什么?成功地又一天没喝酒又怎样?你因此变得更快乐或更有价值了吗?但他依然一面在内心抗辩,一面勉力完成自己设定的目标。每天他在报纸上看到各种千奇百怪的谋杀方式与意外,比如被伪装成电视机的炸弹炸死、因为制止别人在地铁里吸烟而被一枪毙命(布洛克说,马修所看到的新闻,是他从现实中的报纸上原封不动搬进去的)……在八百万人口的纽约城,存在着八百万种死法,如何“免于随时随地死去”,这是个问题。但他还是不懈地追索几个妓女离奇死去的答案,不惜以自己的性命为诱饵,去结果凶手。
布洛克自己也认为,《八百万种死法》在马修系列中预示着某种转折:“相对前面几本来讲,这是一本比较有野心的书。因为你如果看过这个系列的话,就会发现从《八百万种死法》开始,书陡然间比前面的书厚了一倍。”调查案子的过程,只是这个侦探故事的表层意思,“第二层意思,我想讲生命的脆弱性。不仅仅是纽约,世界上任何一个城市,生命都是脆弱的。而第三层意思,就是马修逐渐开始面对了自己是一个酒鬼的事实。”认识了世界与自我的真相之后,生活如何艰难重建、前行?这正是读者从马修身上获得最大共鸣之处。
与马修阴郁的底层世界相比,最喜欢偷收藏家的“雅贼”伯尼呈现的更接近布洛克所谓的“灰色”。在现实面前,伯尼是逃避者,将自己封锁于闭仄的旧书店;然而他又试图驰骋于另一个疆界—既是夜晚的偷盗世界,也是单纯的知识所构建的趣味人生:“我在写雅贼系列的时候,每本书都有意识地介绍一个领域的知识。比如《交易泰德•威廉姆斯的贼》里,有很多是关于棒球球员卡的知识。在《自以为是鲍嘉的贼》里,又加入了很多跟鲍嘉的电影相关的知识。倒不是说写它们就是为了教育读者的,而是把这些知识加进去,会使书变得有意思。伯尼就是喜欢闯空门,把偷东西当成自己的天赋和天性,既然作为一本书,他偷的这个东西必须得有意思,如果每次闯空门偷的都是钱,那每本书都会是一样,多么乏味,读者也不必看了。”
对话劳伦斯·布洛克: 故事是角色魅力的附着点
时代周报:你提到现代以后文学越来越失去了讲故事的能力,偏重于艺术性与实验性。你选择了“讲故事”的道路,但与此同时那些实验性的文学作品是否曾经为你的创作提供过养分?
劳伦斯•布洛克:我同意现代文学、后现代文学从艺术的角度上讲很多有意思的东西,但这些文学作品更准确的表述方式我觉得是:一种学者的实验。它们不是适合大众的读物,也不是为了大众的阅读、消遣而写。我本人不觉得从阅读上它们能给我什么快感。
另一方面,随着写作年龄越来越长,我能够完整读完的书也变得越来越少。很多书读了一部分,就发现它没有办法吸引我的兴趣继续下去。不光是我这样,我发现很多写作的人都有这样的情况。
时代周报:你的推理小说,常常让人感觉人物设计的复杂性远远超出了推理的需要,比如马修他不仅是要破案,他更多的时间在戒酒、在处理自己人生的困扰。这些非推理需要的因素,你是怎么考虑它的比例的?
劳伦斯•布洛克:我的写作,最看重的还是塑造一个角色。推理的线索如果跟角色相比,反而不是第一位的。但是,要让读者对小说角色产生共鸣的基础,是一个足够强大的故事,故事是角色魅力的附着点。以马修系列为例,每一本我都注意要有一个足够完整、有意思的案子。破案过程中,马修也有一个成长的过程。然后我慢慢地发现,如果我能把故事写得足够好,马修自然而然就会在故事中间变得越来越丰满。
时代周报:你一直在变换交替着写不同系列的小说,这些小说中的人物虽然都住在纽约,看见的却是这座城市完全不同的侧面。变换写血腥阴郁的马修系列和轻松幽默的雅贼系列,会不会也是你自己的心理需要?这个过程,是否也在解决你自己忽左忽右的人生困惑?
劳伦斯•布洛克:如果说写作能帮我解决内心的矛盾或困惑的话,可能是以一种比较微妙的方式,在潜意识里面,不是我能够意识到的。从事每一种艺术门类的人,从某种程度上来讲,都是在寻找自我的愈合。至少在刚开始从事艺术工作的时候,这种自愈会是创作的一个需求。当你做的时间足够长,创作这回事本身就变成了你的生活方式。也许我在一开始从事创作时,是想解决童年伤痛或其他问题,但到了人生的下个阶段,我的职业就是作家,这是我谋生的方式。
时代周报:你怎么看硬汉派侦探小说,与越来越风行的黑色电影、cult电影之间的关联?读马修•斯卡德与伯尼的故事,很容易联想到大卫•芬奇的《七宗罪》、《搏击俱乐部》等电影。
劳伦斯•布洛克:至少马修系列的风格是很容易让人想到黑色电影,它们之间应该是有一些本质上的联系的。黑色电影这一流派很早就有,比如《马耳他之鹰》、《卡萨布兰卡》。《马耳他之鹰》就改编自达希尔•哈米特(硬汉派侦探小说的创始人之一)的原著小说。很难说在整个的发展过程里,是侦探小说影响了黑色电影,还是黑色电影影响了侦探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