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证联动,护航银龄定义自己的未来 ——建元信托落地试点养老服务信托业务

2026-06-17 17:18:42
来源: 时代在线

2026年6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上海市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创新开展养老服务信托试点的通知》,为养老金融创新划定路线图。2026年6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丁向群局长在陆家嘴论坛上表示将“积极推进‌养老金融‌、‌科技金融‌等领域的试点,支持新型金融业务在上海‌先行先试”。

自主安排自己的生活,是每个人的意愿。这既需要一定的财务支撑,也需要一定的制度或合同保障。近日,建元迎来了三位特殊的客户,他们已至耄耋之年,但依然精神矍铄,在互联网的冲浪中不断学习如何才能按自己的意愿规划未来的养老生活。三位老人都是年逾80岁的高龄长者,几位老人都无子女,多年共同生活相互照顾。随着年龄进一步增长,日常生活中需要协助的方面明显增多,体能精力已有些跟不上,思及突发的医疗应对、一摞存单的后续管理以及遗产规划的有效实现,老人们希望能找到能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的可靠方案,在保障自身权益的同时延续自身的意愿。在这样一个想法下,客户开始关心各类国内外养老咨询,先是发现我国台湾地区很多老人通过设立信托来实现养老规划,后来知道上海的信托公司也能够提供相应服务。通过多方咨询,诉说需求和比选,最终选定了建元信托作为受托人为其设立养老服务信托,规划一套兼顾“资产管理、人身照料、法律保障、医疗决策、遗产管理、身后事务安排”的一体化解决方案。

多方协同搭架构:量身定制专属养老信托方案

结合三位委托人的核心诉求,建元信托通过深度沟通、协调资源、反复打磨方案,最终呈现了一套权责清晰、分工明确,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一站式信托方案:

委托人自主决定:三位老人作为信托委托人,按意愿自主决定财产安排、养老服务、医疗等相关方案;

信托财产意定管理人延续意愿:通过设置信托财产意定管理人,在老人发生特殊情况后承接意愿,通过事务指令职能继续保障老人的生活平稳持续以及突发事件的积极应对;

双监察人全程监督:本信托评估老人们的实际情况,启用了双监察人的模式,两位监察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既监督了信托财产运用、受托人履职情况,也形成有效制衡,进一步防范各类道德与操作风险。

区别于传统资管类信托,养老服务信托不以投资收益最大化为目标,核心聚焦养老资金专款专用、老人人身权益优先、终身意愿持续落地三大服务价值。信托存续周期覆盖老人们健康自理、完全失能直至身后全阶段,确保每一笔资金、每一项安排都贴合委托人初心。

信托、公证深度联动:四重法律工具筑牢保障屏障

为全方位夯实老人们财产、人身、医疗、传承的全维度保障,建元信托本次携手徐汇公证开展深度协同服务,方案设计同步规划了信托与公证文书的衔接机制,实现信托机制与法律工具的深度融合,确保老人的意愿得以实现:

意定监护:预先确定失能后的人身照料与医疗事务监护人,提前明确权责,填补高龄失能后的人身照护空白;

医疗预嘱:提前明确老人未来的救治、护理、安宁疗护等医疗意愿,避免重病时的决策分歧;

遗产安排:对剩余财产、身后分配、丧葬事务作出清晰安排,保障遗产按照老人心意妥善安排;

信托配套公证服务:信托文件的设计与客户的公证事项在条款和机制上实现对接,强化信托架构的法律效力,夯实财产隔离与意愿执行基础。

通过信托与公证的协作,将意定监护、医疗预嘱、遗嘱等事前规划嵌入养老信托全流程,彻底打消了老人“失能无人管、财产无人守、心愿无人践”的核心焦虑,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老有所依。

践行金融为民初心:拓展信托服务民生边界

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高龄独居群体、独居老人的长期规划需求日益凸显。养老服务信托作为融合金融、法律、养老服务的综合工具,能够有效弥补传统养老模式的短板。

本次养老服务信托落地,是建元信托在民生类信托的又一次创新实践。项目跳出资产管理思维,以“人”为核心,构建起“信托管理+法律公证+监察监督”三位一体的长效保障机制。

建元信托未来将持续深耕养老服务信托等业务领域,联动公证处、养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多方生态伙伴,针对独居老人、特殊家庭等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优化信托解决方案。切实发挥信托财产独立、意愿永续、架构灵活的制度优势,以实际行动践行金融为民的企业使命,为更多家庭稳稳托举晚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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