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股份供应商资质不足,自主拓客收入占比2成,业务独立性存疑

孙沐霖 李若虹
2021-04-30 14:29:31
来源: 时代商学院

时代商学院研究员 孙沐霖

时代商学院实习研究员 李若虹

身为“一级供应商”却无法与汽车厂商直接对接,产品销售严重依赖第三方中间商,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钟股份”)虽已过会,但其存在的独立经营能力问题仍不容忽视。

据深交所官网显示,金钟股份已于4月22日通过上市委会议,即将登陆创业板,保荐机构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封燕和崔传杨。该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外装饰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时代商学院查阅其招股书与问询函回复发现,金钟股份因自身未获得汽车厂商的供应商母代码,多年来与第一大客户共用供应商代码,其供应商资质存疑。同时,北美市场作为金钟股份的主要外销目标市场,其市场开拓与产品销售却无法独立进行,且报告期内近七成营收依赖第三方大客户,自主开拓客户仅占两成左右,恐对大客户构成严重依赖,其独立经营能力存疑。

4月2日,时代商学院就上述相关问题向金钟股份发函询问,但截至发稿该公司仍未回复。

一、与大客户共用供应商代码,相关产品依赖寄售

据金钟股份官网介绍,金钟股份是一家独具规模的专业汽车内外饰件制造公司,已成功进入世界主要整车制造商的供应体系,生产的汽车内外饰件具备全球化供应能力,且技术与质量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然而,一家如此“优秀”的公司,却存在与其第一大客户DAG LTD,LLC(以下简称“DAG”)共用供应商代码的情况。对此,深交所在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中对金钟股份提出了问询。

一般而言,供应商代码不仅是企业满足客户指标的证明,也是客户区分和记录与不同供应商间业务往来情况的重要识别标志,每个供应商的代码在系统中都应该是唯一的。

据招股书,金钟股份与DAG同为通用汽车、福特汽车、克莱斯勒和特斯拉的供应商。然而,克莱斯勒和特斯拉却均将一级供应商认定为DAG,金钟股份并未获得上述两家公司的供应商母代码。

金钟股份对此表示,DAG与其他零部件企业共同作为供应商是其业务常态,但关于DAG与其他企业是否存在共用供应商代码的情况,金钟股份表示,DAG不愿披露企业隐私。

值得注意的是,招股书还显示,金钟股份对福特汽车美洲工厂与长安福特及福特亚太地工厂进行产品供应显示的供应商名称也并不一致。在已经获取福特汽车公司供应商母代码的情况下,金钟股份供应其美洲工厂的供应商名称依然显示为DAG,供应其他市场时则显示为金钟股份。

对于未取得克莱斯勒和特斯拉供应商母代码的原因,金钟股份在招股书中解释称,这是因为整车厂商对供应商的审核过程严格且漫长,因此才决定通过DAG完成供应商认证,以加速对北美市场的开拓。

如果是在业务开展的初期,金钟股份做该决定还尚可理解,然而招股书显示,金钟股份与克莱斯勒的合作开始于2007年,与特斯拉的合作开始于2012年。在与两家汽车厂商分别合作了14年与9年时,金钟股份为何至今仍未取得其供应商母代码?这不禁令人怀疑金钟股份是否在取得供应商资质方面存在缺陷,进而导致其多年无法通过供应商资质审核。

供应商指标考核一般采用QCDSTAP体系,其中质量(Quality)、成本(Cost)与交货(Delivery)三个指标是直接显示供应商管理绩效的硬指标,若这三项指标不达标就会直接导致供应商无法通过供应商考核。

此外,由于福特汽车、克莱斯勒和特斯拉对产品供应的要求,金钟股份无法与上述整车厂商进行直接对接,其产品销售完全依赖通过DAG进行寄售。

据招股书,2018—2020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金钟股份依靠DAG向上述三家整车厂商实现的营收合计1.23亿元、1.4亿元和1.22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30%。

在招股书中,金钟股份表示,虽然其对DAG存在依赖,但并不构成重大影响。

但时代商学院认为,供应商代码是企业管理绩效能力的综合体现,成立多年的金钟股份一直依赖DAG维系业务,该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存疑。若未来金钟股份与DAG间的合作出现变故,很可能将直接导致其失去作为克莱斯勒和特斯拉供应商的资格,产品寄售模式也将无法进行,并最终给金钟股份的可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自主拓客收入占比仅20%,独立获客能力存疑

在4月22日的上市委会议上,金钟股份对DAG的依赖程度受到了创业板上市委的重点问询,并在“需进一步落实事项”中被要求在招股书“重大事项提示”部分进一步披露对DAG的依赖情况以及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据招股书,如图表所示,报告期内,金钟股份前五大客户集中度分别为88.97%、88.43%和86.08%,其中对第一大客户DAG的销售收入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0.64%、50.72%和41.84%,远远超过30%。

招股书中,金钟股份将常熟汽饰(603035.SH)、新泉股份(603179.SH)、钧达股份(002865.SZ)和岱美股份(603730.SH)作为同行可比公司,而同行可比公司前五大客户集中度均值在报告期内分别为63.81%、56.96%和57.47%。可见,金钟股份对前五大客户的依赖程度远超同行可比公司,这主要源于金钟股份对第一大客户DAG存在高度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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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金钟股份的外销收入占公司总营收的比例超过一半,其中8成的外销收入均来自北美地区,而其面向北美地区整车厂商的销售都是通过DAG实现的,且该地区客户仅与DAG签订合同,金钟股份与DAG签订合同并通过DAG进行交易结算。

对此,金钟股份表示其与DAG自2004年起就确定了该合作模式,并一直沿用至今,彼此间已十分默契。但换言之,这意味着金钟股份在十几年的时间里都未能具备在北美市场对整车厂商进行独立直接供货的能力。

这究竟是不愿改变,还是无力改变?未获得供应商代码、无法独立对接整车厂商、产品销售依赖第三方实现,金钟股份“一级供应商”的头衔又是否站得住脚?

除第一大客户DAG外,金钟股份的第二大客户广州戴得和天津戴卡(同一实控人)也为第三方中间商,前两大客户报告期内合计为金钟股份提供的营收占比均超67%,而金钟股份自主开拓客户收入的占比仅在20%左右,独立获客能力恐存在严重缺陷。

上述情况也引得深交所两次在问询函中进行询问。金钟股份坦言,由于公司自主开拓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相对较低,如果未来公司新客户、新项目的自主开拓效果不佳,或是与第三方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在招股书与问询函回复中,金钟股份都屡次表示其对DAG不存在重大依赖。据《创业板招股书准则》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发行人应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虽然该规定没有明确的数字指标,但从金钟股份现有的独立获客情况看,该公司自主开拓客户实现的收入占比仅在两成左右,其独立持续经营能力值得商榷。

参考资料: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深交所;

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深交所;

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深交所;

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深交所;

创业板上市委2021年第24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深交所;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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