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市收购是与非

2013-06-13 02:33:06
来源: 时代周报

本报记者 石玉 何光伟 发自郑州、北京

“发展中国家取得稳健进步的方法:政府承认农业的根本重要性,保证所有重要农产品的价格水平,以确保对农业高产的持续不断的刺激。”美国肯尼迪时代的副国务卿切斯特·鲍尔斯在其回忆录中写道。上世纪60年代,这位副国务卿任驻印大使,曾亲历过当时印度的饥荒。

在中国,对农业特别是粮食的重视,可能比鲍尔斯所希望的更彻底。这就体现在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即托市收购。托市收购政策是一种价格调控政策,具体指符合收储条件的粮食仓储企业,按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收购农民的粮食。

托市收购政策走到今天,成绩卓然但也弊端重重。业内人士指出,问题最终解决之道,还在于小农经济形态的彻底改变。

“托”住粮所

“没有托市收购,现在小麦价格可能会跌到9毛多(每斤)。”2013年6月10日,河南省郑州市的一名小麦经纪人侯松对时代周报记者说。

侯松就是俗称的“粮贩子”。他认为,就因为政府规定的小麦价格是明确的,所有人,包括农民、经纪人、粮库管理员和面粉厂老板,都有了一个合理且固定的价格预期。

他所在荥阳市(郑州所辖县级市)豫龙镇,历年来多产一级麦。国家多部委联合出台的今年最低收购价一级小麦的价格是1.16元/斤。侯松从小贩手中购进一级麦,价格为1.12元/斤,小贩则是直接在地头以1.05元/斤左右价格从农民手中直接购买。这至少保证了农民1元/斤以上的出售价。.

“粮食都是集中上市,今年出现大的波动,那明年农民可能就撂荒了!”中储粮系统的一位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侯松回忆,90年代后期,小麦价格曾在半年时间内从0.6元/斤突增到0.9元/斤,接着又迅速跌落到原有水平。时代周报记者约访的多位民间经纪人和他观点相同:托市稳定了粮价。

顾名思义,“托市”—把粮食价格“托”起来,稳定粮食价格,根本目的就是让农民受益,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市场的粮食供应和国家的粮食安全。托市收购的执行主体是中储粮。

2004年,国家正式出台这一政策,不过当年没有执行。2005年,国家开始对水稻实行最低收购价收购,2006年将这一政策扩展到小麦市场,并主要集中在小麦。2006-2013年(除2011年),河南、河北、山东、江苏、安徽、湖北六个小麦主产省每年均启动托市收购政策。

2006年当年,中储粮累计收购托市小麦4200万吨,基本垄断当年小麦的总流通量,其中45%来自河南。当年开封市尉氏县生产了3.4亿公斤小麦,卖给中储粮的就有3亿公斤。

2006年,托市收购价格三级小麦0.72元/斤;2013年三级小麦的托市价格上升至1.16元/斤,每年保持10%左右的稳定增长。2012年的托市收购依然收储了小麦981万吨。

托市粮进入市场,需经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和合肥粮食交易中心拍卖,参与竞拍的用粮企业向其支付保证金后进场公开竞价,如最终成交价低于粮库管理成本,国家还会给予粮库相应的补贴。

权威统计数据显示,1996年—2002年,城市居民收入增长了3326元,增幅达76%,粮食的消费价格指数发生了较大幅度下降,农民收入却只增长550元,在较低基数上增幅仅28.5%。2006年实施小麦托市政策的地区,农民增 收40亿元以上,而没有实行托市政策的地区,由于粮食价格的上涨,也不同程度的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正是由于认真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使得小麦的实际价格一直维持在高位运行,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有效地激发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而由于收购量巨大,粮食的生产和加工环节从此受到中储粮的有力调控,其对粮食行情影响巨大。

托市滋生“硕鼠”

稳定小麦价格的问题解决了,但解决问题的手段本身,往往也成为一个问题。

2011年10月,中储粮河南周口直属库主任乔建军携款潜逃之后,2012年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总经理及下属多家直属库主任因经济问题被司法机关查处,霎时间粮库频现“硕鼠”,舆论鼎沸。进入2013年,中央第一巡视组进入中储粮,重点调查“干部选拔任用”等问题。6月,正值麦收季节,新一轮托市收购刚刚启动,中储粮黑龙江粮库突起大火,多事之秋的中储粮被火上浇油。

这些极具轰动效果的消息背后,是一个管理失序效率低下、极难与市场机制兼容的庞大企业。

业内人士介绍,中储粮直属库本身的库容有限,2012年以前,托市收购的粮食大多储存于委托库点,委托库点储存量占全部储存量的70%。

委托库点主要是地方粮食系统与民间投资的粮库,由于仅仅是业务委托关系,所以管理松弛,寻租空间极大。从乔建军潜逃的事件看,往往是委托库点与直属库领导沆瀣一气造成的。为解决此问题,2012年以来,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将收储库点由原来的近4000个减少到1022个。

执行托市收购的粮库,其收粮款是国家农发行的贷款,而粮食的收储和保管费用,则直接由中央财政补贴。

可见,把粮食多留在库里一天,对于粮库来说,就有收入和利润。

2008年,时代周报记者曾关注安阳粮库事件:托市收购前,有人低价买走粮库陈粮,待托市收购时,再以远高于这个价格的收购价卖回粮库。

这种价差最高时每斤达到7-8分,最低时为2-3分。仓里的粮食不动,只改换各种出入仓的手续,此举可以继续套取收储和保管费用,还能获取利差,因为每年托市价格总在提高。

这就是俗称的“转圈粮”,在粮库的实际运作中很常见,业内人士称,这或许是上文提到的河南2010年小麦至今尚未拍卖完毕的原因之一。

除了收储和保管费用外,粮库还有30元/吨的“出库费”收益。用粮企业竞拍成功后,应在拍卖后一个月内支付。但据业内人士介绍,用粮企业实际支付的“出库费”,远高于30元。

“每吨出库费还要再增加20-30元。如果跟库领导关系好了,给库领导个人10元/吨,再支付粮库单位的10元/吨。没有关系或者关系不好,每吨‘出库费’要多增加40元!直接打给粮库的单位账户。”业内人士称,粮库的人“惹不起”,多付出库费乃是行业的惯例,至今普遍存在。

业内人士据此总结中储粮的三宗罪:直属库内部缺乏监管,对代储企业缺乏管理;托市收购执行时段偏长、收购量偏大,部分取代了市场的作用;销售方式呆板,便于寻租,增大交易成本。

取消托市?

“托市政策现在是收也不好,不收也不好,目前在等国家下令。”中储粮一位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虽然中储粮已在四个主产省全面启动收购,但还没有执行。

针对上述托市收购的弊端,有业内人士认为应当取消托市收购政策,“如果粮价过低了,可以直接把钱补贴给农民,何必还要多个机构弄这事儿呢?净养些个大老鼠。”

中储粮内部人士也有类似的声音:“托市政策需要调整,应该让企业都参与,扩大一下收储者的范围。”

2009年后,中粮和华粮两家央企进入,成为托市收购的主体,但后者于2012年退出,中储粮又是一家独大。

“收储主体扩展了,但质量如何把控?一家出了问题好解决,如果是多家呢?不是更麻烦吗?”上述中储粮人士称。

在这位人士看来,托市收购特点,本来就是竞争性弱、政策性强,多家参与更容易失序。

“托市取消不取消,无所谓”,上述中储粮人士称,“让农民老老实实种粮获得实惠,才是根本目的。”

但现实是,种粮何其难也!河南农民种植小麦的收益平均每亩200多元,从种植到收割历时8个月!

“现在的社会没有傻子,种粮效益低甚至赔本,你让老百姓怎么种粮?”小麦专家、河南农业大学教授郭天财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上述业内人士所称的加大“粮食直补”,对农民的增收是直接的,但直补不跟产量直接挂钩,难以起到奖励生产的作用。

“托市政策只收购流通环节的粮食,占比如市场流通的小麦,占总产量的40%-60%。如果对所有粮食加大直补,对于中央财政来说,成本可能比托市政策的成本高得多!”上述中储粮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受访的多位人士指出,改变小农经济形态,走土地流转集约化经营的路子,才是最终的解决之道。

“集约种植,一方面成本降低,一方面农业人口减少,收入提高,种粮的积极性自然就上来了。”有业内人士称土地流转后,种植成本可降至现有水平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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