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误读中编办通知 专家认为网游就是出版物

2009-11-19 11:01:47
来源: 时代在线网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否决《魔兽世界》的审批申请已有半月,因为文化部的干预,最终裁决至今没有定论,而网之易公司所代理的《魔兽世界》也仍旧运营。

多位法律界专家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文化部和新闻出版总署之争,根源于行业多重管理的弊病。按照法律条例规定,文化部对网游监管权力归属认定不清。

谁误读了中编办通知?

112,新闻出版总署印发通知,终止对网之易代理游戏《魔兽世界》的申请,并责令其停止《魔兽世界》运营。而第二天文化部即指责新闻出版总署处罚网之易属越权行为。

要厘清事情的原委,中编办于今年915日下发的对国务院“三定”规定的解释通知(下称解释通知),是最为关键。

该通知就网络游戏审批问题明示:“文化部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在出版环节对动漫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批。”

113,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网络文化处处长刘强在媒体通气会上表示,网游不属于出版物,出版物应是有载体、具备物理属性的作品。因此,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并没有对网游的审批权力,处罚网之易公司属越权行为。

按照文化部的理解,中编办只对网络游戏出版物作出权责解释,而对网络游戏则没提及。对此,复旦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副教授马忠法在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表示,“这看起来更像一种文字游戏,说中编办只对网络游戏出版物(游戏光盘、磁盘、硬盘等)作出专门解释,难以成立。”

实际上,中编办在通知中,对网络游戏出版物还作出如下解释:“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是指网络游戏的出版物。

上海大成律师所知识产权律师彭文胜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如果网络游戏不是一种出版物,那么何来的中编办所说的‘网上出版’行为?网游是一种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其权利人当然应享有出版权,至于其出版物的载体是什么并不重要,实际上,互联网亦可视为一种载体。”

网游具备出版物特点

20011225,由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发的《出版管理条例》将出版物定义为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2008415,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的《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对上述条例提到的电子出版物作出定义细化:“电子出版物,是指以数字代码方式,将有知识性、思想性内容的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固定物理形态的磁、光、电等介质上,通过电子阅读、显示、播放设备读取使用的大众传播媒体,包括只读光盘(CD-ROMDVD-ROM等)、一次写入光盘(CD-RDVD-R)、可擦写光盘(CD-RWDVD-RW)、软磁盘、硬磁盘、集成电路卡等,以及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其他媒介形态。”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没有死板定义电子出版物,其中提到的‘其他媒介形式’在新兴出版物出现时,可以扩展解释”,马忠法认为,网络游戏是一种软件程序,属于一种作品,是传统出版物在互联网时代发展出的新形态。

国内知识产权权威、上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兼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判定是否为出版物,看其是否可复制以及发行,作为一种产品,“显然网游是一种出版物。”

彭文胜告诉记者,对尚无明确定义的“出版物”,可从“著作权(即版权)”的角度分析。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没有对‘著作权’进行明确的定义,只是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并规定了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的财产权中包括了‘复制权’与‘发行权’,而这两项权利一般被认为就是指‘出版权’。”

“网游是一种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所以其权利人应享有著作权,那么其权利人理应享有出版权,至于其出版载体是什么并不重要,因为通过网络也可以实现复制与发行,”彭文胜强调说,“‘出版物’并不限于纸类出版物,网络环境下的电子出版物也是出版物。”

事实上,换一个角度来看,假如网游不属于出版物,那么如何保证网游的著作权?

金山软件董事长求伯君今年7月曾向媒体表示,盗版让单机游戏走向穷途末路,不只是单机游戏,几年前屡禁不止的“私服”,也让众多“网游公司”颇为烦恼。

网易罪与罚

原盛大集团总裁唐骏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在2009年之前,国内网络游戏上线,都需经文化部和新闻出版总署审批,且都涉及到内容审批。

易观国际网游分析师玉轶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以前并没有把网游的审批程序分得那么细,现在是新闻出版总署管前置、文化部管后期。”

马忠法认为,从机构的职能设置其实可以很好理解,一个做前期把关,一个做后期、规划、管理。也就是说,网络游戏由两个部门来参与管理和监督,有无资格上市,由新闻出版总署说了算;至于上市后的管理、发展等由文化部说了算。

时代周报记者向网易公关负责人询问关于新闻出版总署如何处罚《魔兽世界》非法出版一事时,其反问道:“丁磊花了那么多钱养猪,现在出了这事,你觉得丁磊应该怎么办呢?”

记者随后致电上海市浦东扫黄打非办,其黄姓大队长表示“目前还没接到相关执法通知,上级部门也认为目前《魔兽世界》事件还未明确,需等形势明朗后再做决定”。记者再次致电上海版权局数字出版处一徐姓负责人,上次他以“这事问总署”为由挂断电话,此次亦拒绝采访。

彭文胜告诉记者,新闻出版总署具有监管权,有权对未经审批的新闻出版物作出责令停止出版以及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魔兽世界》如被认定为非法出版物,将由出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截至记者发稿前,网之易公司运营《魔兽世界》已有17天,按照当初九城公司2008年实现近15亿元收入估算,网之易应缴纳的罚款可能超过1亿元。

本网站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及音视频),除转载外,均为时代在线版权所有,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 方式使用。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联系本网站丁先生:news@time-weekly.com

相关推荐
发现新质好公司|“中字头+低空经济”双重加持,新质生产力代表中信海直16天9板!
哈啤被检出呕吐毒素?线上官方店已未见相应产品销售
汽车屏幕越来越大,车头放个“大彩电”真的那么香吗?
民航运输量Q1创历史新高,海航却掉队:客运较2019年跌近四成,机队规模收缩
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