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景明“开骂”

2009-10-22 07:44:16
来源: 时代在线网
2008年岁末,一场发生在北京知名晚报和不知名协会之间的口水战,把此前并不显山露水的音著协总干事屈景明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时已过,境未迁,围绕着屈景明的纷争、围绕着音著协的是非,以及背后围绕知识产权保护的利益纠葛,却依旧是笔“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混沌账。

2008123日和9日,《北京晚报》连续刊发了《音著协搅得企业不安宁》和《音著协你大胆地往死里收》两篇评论员文章,矛头直指音著协对商业机构使用背景音乐收取版权费和传言中的“哀乐收费”。10日,音著协总干事屈景明在协会官方网站上发表署名文章《北京晚报你要干什么》,文末写道:“北京晚报你死了请不要用挽歌,不是怕你不交版权费,怕你玷污了它。”

被逼无奈的“冲冠一怒”

1957年生人的屈景明刚过“知天命”的年岁,不过,头发却已然花白了,尤其额前的头发,白得更厉害些。“写这个文章的时候,我就知道会这样,也是压了一天了,到下午的时候才放到网上去。其实怎么说我无所谓,但我得给我的这么多同事和那么多信任我的会员们一个交待。”屈景明笑了笑,声音很平和,笑容也很淡然。

“最早那篇文章出来的时候,我并不知道,是妻子刚好买了晚报回家,我才看到的,当时我是一笑了之,因为干这个工作这么多年了,这样的质疑也从没有断过,如果是大家讨论问题,那也很容易说明白,我自己对这些都已经不在意了。”屈景明说的是最早那篇《音著协搅得企业不安宁》,那个时候,屈景明就当和此前的那些纷争一样,没太当回事。

但当《音著协你大胆地往死里收》一文出现在纸面上,屈景明坐不住了。“写之前我就知道会引起什么样的争论,现在的人在看到有人用这种方法写文章,肯定会非常惊讶的。协会里的这些同事们本来说让我用个化名来发,但后来我思考了一天,还是觉得应该用自己的真名,现在看来,这是对的。其实,以前媒体对这个协会也有一些我们看来不公允的报道,有一些还是中央级的媒体,但我对这些其实都看得很开,争论是很正常的事情么!”

屈景明的声音变得激越起来,情绪仿佛也重新回到写作的状态中,“第二篇文章根本就是在拿人开涮了!因为你已经知道‘哀乐收费’是子虚乌有,协会已经作了声明,媒体也进行了报道,但你依然拿它来做文章……如果我不回击,可能还会继续让他涮下去!那这样对协会开展正常工作所造成的损害,恐怕是多少篇正面文章都无法消除的。现在这个世道就是这样,正面的东西没人看,没人想读,而这种危言耸听的写法,反而非常容易被老百姓接受,所以,我也就只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也不讲道理,我也撒泼,我也用同样的手段和你厮打,我不这么做,就抢不到话筒,就永远处在舆论的弱势地位,这对这个协会和这项事业都是不公平的。”

在屈景明看来,他的“冲冠一怒”实在是被逼无奈,用他的话说,身上的衣服被泼了一盆脏水后,可能再用一百盆清水都无法洗干净,所以,他只能也去给对方泼一盆脏水,把对方从高高在上的道德高位上拉下来,然后再当面锣、对面鼓地分辨是非。“这就好像遇到了拉偏架的,他把你的手拉住,让对方打你,这个时候我是绝对要集中所有的力量去还击这个拉偏架的!即使你可以放过那个打你的人,但你不能放过这个拉偏架的!”屈景明用了个很形象的例子来描述当时的心态。

二十年只做一件事

都说“文如其人”,但在驳斥文章里显得气急败坏的屈景明本人倒是颇为平和淡然,与文字里那个跳脚叫骂的形象相去甚远。他是中国最早一批从事音乐著作权维护的人,用他的话说:“一个农民种一年地,你要去毁坏他的庄稼,他都是绝对不干的,更何况我种这个庄稼已经20年了,20年什么别的都不干,就做这一件事情,我想恐怕也没有别人可以做到!”

1986年,屈景明从银川来到了北京,想在中国音协找工作,当时的外联部主任就和他说有著作权保护这么一档子事,问他愿不愿意来,而这,恰恰对了屈景明的道儿,就这样,在学校里教音乐史的他回去办好了调动手续,1987年,屈景明开始了长达21年的维权事业。

“这个协会在国内这些挂‘中国’头衔的协会中是个另类,我也是个另类,这是有渊源的。”屈景明叙述着自己如何走上了这条路,“中国改革开放后,最早走出国门的并不是企业家、政治家,而恰恰是很多音乐界的人,他们到了国外之后就发现,有这样一种通过协会来集体管理的制度,可以保证作者的经济权益,无论是哪儿演出了一个作曲家的作品,这个作曲家就能收到钱,他们当时也不敢相信。而这,就像一颗种子落在心里,未来一定要发芽的,他们就期待着有这么一天,就觉得要把这个制度建立起来。”

198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集体管理的第一次世界性大会举行,中国音协派了代表参加,回来之后,相关的资料就交到了屈景明手里,“这个事业很对我的心思”,对上茬的屈景明见证了20多年中国音乐著作权维护的风风雨雨,1990年,国家颁布了《著作权法》,1992年,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正式成立,几任总干事来来去去,只有屈景明一直坚守到了今天。

保护知识产权路漫漫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成立有16个年头了,这个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的协会,是目前中国大陆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专门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机构。19945月加入了国际作者、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该协会与作者签订合同,经其授权后代为管理其著作权的使用情况,譬如作品被他人公开表演、被复制发行、被网络传播、在商业场所播放等,协会可代作者收取费用。在签约作者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协会可以用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仲裁活动。协会目前有本国会员5300余名,会员作品20余万首,与境外50多个国家的音著协签约,涉及作者约200万,作品约1400万首。

200091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经国家版权局批复,颁发了《使用音乐作品进行表演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标准》,第二年,音著协收到包括长城饭店、王府饭店等在内的首都63家著名星级宾馆、饭店如期汇来的2001年度背景音乐著作权使用费数十万元,这是我国宾馆、饭店第一次较大规模地向音乐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目前,音著协已同全国数百家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家乐福、沃尔玛等商场、超市以及肯德基等连锁餐厅签订了有偿使用许可协议,国航、东航、南航、海航和厦门等地的航空公司也已为飞机客舱背景音乐定期付费。

至于被最广泛质疑的“收来的钱怎么分配”的问题,屈景明坦言要100%的准确,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我收上来1块钱,而为了弄清楚这一块钱究竟是谁的,却要花上5块钱,那么这个事就没有什么理由去做,协会也没有这个能力去做,这个时候,就只能按照国际通行的原则,通过一定的统计手段,大致来做一个比例的分配,大家只要认可这种分配比例就行了。”目前,对于背景音乐版权使用费的分配方法,也是根据国际上关于背景音乐的分配规则惯例制定实施的。

音著协法律部主任刘平坦称“音乐著作权面临的困难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法律意识淡薄,很多商家根本不了解著作权相关问题,也不知道使用背景音乐还需要交纳版权费用,法律条款在一定范围内成为一纸空文;二是长期的习惯,酒店、超市等经营性场所播放‘免费’背景音乐已经变成一种积习。”

中国在音乐著作权上的维护,虽然在国际上还没有被完全认可,但在中国大陆范围内已经算是做得最好的了,不时有书法、绘画、摄影等其他艺术门类的从业者希望本行业也能成立像音著协这样的组织来维护自身利益,这样的现实能让人们更加清楚维护知识产权这条路的前路漫漫。“1949年,我们是从政治上站起来了;1979年,我们又从经济上站起来了,那么什么时候才能在文化上也真的站起来?”屈景明问了一个暂时还不会有答案的问题,而所有在做着维护知识产权努力的人,都期盼着答案浮出水面的那一天不要遥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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