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监管周报 | 穿新鞋走老路?大型券商两名保代收监管函

郑少娜
2021-04-06 18:26:33
来源: 时代商学院

时代商学院研究员 郑少娜

一、上会企业审核概况

上周(3月29日—4月2日),A股合计有13家企业首发上会,分别为艾为电子、唯赛勃、开勒环境、嘉戎技术、禾信仪器、海锅股份、天微电子、复旦微、同益中、盛航海运、拓新药业、戎美股份、久量股份。从板块分布看,创业板、科创板、中小板分别有6家、6家、1家。

时代商学院统计,发审委、上市委对上述13家企业共计提出34个问题。其中,产品技术先进性和竞争力、持续经营能力、关联关系的认定、募投项目必要性及合理性等问题被重点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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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在《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的震慑下,IPO企业出现高比例撤回申报材料的“撤单潮”,尽管市场人士对IPO监管动向的猜测莫衷一是,但IPO审核趋严的氛围始终有增无减。

从上周首发审核的整体情况看,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复旦微”)在科创板的首发上会现场并没有被问询问题,以及没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此外,同为科创板上会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唯赛勃”),仅被问询1项关于技术先进性及市场竞争力的问题,也没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时代商学院认为,当前的IPO申报企业排队现象与历史上的“堰塞湖”问题是有区别的,IPO企业在首发上会时需保持一颗平常心,只要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顺利过会并非难事。

注册制下,作为资本市场的“守门人”,中介机构的信息披露主体责任和执业质量的要求明显提升。然而,从目前情况看,不少中介机构尚未真正具备与注册制相匹配的理念、组织和能力,还在“穿新鞋走老路”。

时代商学院在此前多篇报道如《IPO撤单榜:国信证券撤单率居首,中信证券撤单数最多》、《IPO攻略周报 | 高撤回率引证监会关注,券商履职不到位或是主因》、《IPO攻略周报 | 多地证监局酝酿提高辅导验收要求,中介机构履职尽责不容有失》中,均提及中介机构履职不到位或是撤单潮主因。

3月20日,针对IPO企业撤单潮的问题,证监会主席易会满称,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看,并不是说这些企业问题有多大,更不是因为做假账撤回,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不少保荐机构执业质量不高。

近日,多名保荐代表人收到监管警示函。3月29日,证监会公布了对国金证券及两名保荐代表人李维嘉、李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3月30日,深交所公布对国信证券两名保荐代表人徐懿、牟英彦的监管函,及对IPO申报企业大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时代商学院在《IPO撤单榜:国信证券撤单率居首,中信证券撤单数最多》一文中曾观察到,今年截至3月10日,在IPO前十大保荐机构中,国信证券共承销31家IPO企业的保荐工作,但撤单数达到4家,撤单率为12.9%,相对高于同行。综合来看,国信证券撤单率居高,且保荐代表人多次收到监管警示函,其承销保荐业务的执业质量不禁被打上一个问号。

保荐业务执业质量是保荐机构做好承销工作的重要基石,也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投融资生态的重要一环,对于保荐业务执业质量不高、履职不尽责等不良风气,时代商学院将持续进行跟踪报道。

二、注册制未上会企业审核问询概况

上周(3月29日—4月2日),创业板、科创板分别有44家、18家IPO企业被问询与回复。据时代商学院整理,涉及的问题主要包括专利与核心技术的独立性、资金流水核查、毛利率、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财务独立性、公司治理与独立性、创业板及科创板定位等多个方面。对于创业板及科创板定位的问询要点,时代商学院结合具体企业案例进行了如下归纳。

1.上交所对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问询

根据申报材料,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定,公司业务属于“C制造业之C40仪器仪表制造业之C4040光学仪器制造”;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业务属于“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2电子核心产业之1.2.2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制造”,系“2.1智能制造装备产业”、“2.2航空装备业”、“4.2.1先进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支撑产业,属于“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符合科创板定位。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行业特点、法律法规及相关案例详细说明行业分类的依据,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

2.深交所对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

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的规定,发行人行业属于重污染行业。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共同下发《关于迅速开展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鄂办文〔2016〕34号),要求“不得在沿长江一公里范围内布局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因此,发行人前期拟实施烯烃抗氧剂催化剂项目环评未获通过。

结合抗氧剂及集成助剂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及其市场占有率情况、行业竞争情况、2020年全年业绩预计情况、在手订单情况、是否受到环保限制等,分析并披露发行人主营业务是否具有成长性,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

时代商学院上周观察到,IPO企业鸿基节能因创业板定位不符的问题,最终首发上会被否,而在本周排队上会企业的问询中,创业板与科创板审核机构在IPO企业的板块定位方面保持了一致的警惕性。此前,曾有不少传统行业的企业,为了谋求上市进行更名,甚至将自身所属行业生硬地往科创板、创业板给予重点支持的行业靠拢,以期混淆视听、掩人耳目。对于企业的板块定位问题,中介机构应熟悉理解各个板块特征,给IPO企业树立起正向的引导作用。

从两个板块特征看,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和《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的IPO企业,应当属于七大行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高端装备领域、新材料领域、新能源领域、节能环保领域、生物医药领域和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此外,上述七大行业领域均明确了相应产业,例如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主要包括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电子信息、下一代信息网络、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软件、互联网、物联网和智能硬件等。

据《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其中,创业板列举了十二类原则上不支持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业,具体如下:(1)农林牧渔业;(2)采矿业;(3)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4)纺织业;(5)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建筑业;(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住宿和餐饮业;(10)金融业;(11)房地产业;(1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但同时,创业板也明确支持该十二类行业中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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