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贷款监管升级,中小银行并购重组或加速

孙一鸣
2021-02-26 18:17:35
来源: 时代商学院

时代商学院研究员孙一鸣

互联网贷款监管再升级,中小银行生存备受考验。

2月20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监管层时隔8个月再度发文规范互联网贷款业务发展。

去年7月,银保监会颁布实施《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初步建立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制度框架,界定了互联网贷款内涵及范围,并就贷款风险管理、合作机构管理、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次《通知》就互联网贷款业务在出资比例、集中度指标、限额指标三方面明确提出定量指标,并严禁关键环节外包和严控跨地域经营,监管标准得以细化。与此同时,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的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同样纳入监管范畴。

时代商学院认为,本次政策出台围绕核心监管要点设置具体的量化指标,是对之前的《办法》的重要补充,对中小银行的发展影响深远,尤其是对互联网贷款业务依赖较重的城商行和农商行。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部分经营激进而管理能力又不足的中小银行面临较大的业务压力。因此,不排除未来中小银行会合作谋发展,业内或掀起中小银行合并重组的浪潮。

一、三项定量指标细化监管要求

近年来,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的互联网贷款业务规模增长迅猛。

本来,互联网贷款是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有利于各类机构间优势互补、提高效率。但在实践中,个别银行存在信贷风险管理薄弱、与合作方权责不对等等情况和问题,过度授信、资金用途不当、风险管理不审慎等风险隐患较大,损害了互联网贷款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根基。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政策出台是为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贷款行为,促进业务健康发展;进一步细化审慎监管要求、统一监管标准,督促商业银行落实风险控制主体责任以及避免监管套利。

具体来看,《通知》明确三项定量指标,一是出资比例,即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单笔贷款中合作方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二是集中度指标,即商业银行与单一合作方(含其关联方)发放的本行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三是限额指标,即商业银行与全部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全部贷款余额的50%。

时代商学院认为,30%的出资比例极大地限制了单个合作机构的互联网贷款规模。引导商业银行按照风险共担、互利共赢的原则,审慎开展与各类机构的合作,可避免监管套利、降低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过去,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象征性出小比例资金(如1%)发起联合贷款,利用流量优势获取高比例收益,这实际上让商业银行承担了较大的风险。

而集中度指标和限额指标则督促商业银行树立审慎经营导向,切实落实监管要求,提升自身信贷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避免过度依赖单一合作机构的集中度风险,防范合作机构风险向银行体系传染,为互联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充分预留了空间。

除三项定量指标外,监管层还要求商业银行严格落实风险控制要求,独立开展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自主完成对贷款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影响的风控环节,严禁将贷前、贷中、贷后管理的关键环节外包。

时代商学院认为,三项定量指标,是监管层对当前互联网贷款业务监管框架的修正和完善,提高合作贷款机构信贷业务的资本占用,将有助于规范其信贷投放行为,并遏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防止资本在金融领域的无序扩张和野蛮生长。此外,严禁关键环节外包则要求银行努力提升自身风控能力,增强经营能力。

二、竞争压力剧增,中小银行并购重组或加速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明确规定严控跨地域经营,即地方法人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应服务于当地客户,不得跨注册地辖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

上述规定不仅对互联网金融平台冲击甚大,还对中小银行的经营影响深远,加剧了区域银行贷款业务的全面竞争态势,尤其是对互联网贷款业务依赖较重的城商行和农商行。

近年来,受限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资产质量等多个因素影响,部分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等地方法人银行借助互联网金融平台投放信贷,贷款客户往往多集中在东南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出现区域“错配”。部分银行甚至经营激进,严重偏离定位,且在管理水平低下的情况下,盲目无序扩张,带来较大的风险隐患。

1月15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基本叫停了地方法人银行异地吸收存款。而此次互联网贷款新规则限制了地方法人银行跨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

换言之,地方法人银行要回归当地,深耕本土区域市场,通过差异化经营战略增强服务能力和竞争优势。

时代商学院认为,立足本地市场、服务本地客户是地方法人银行经营发展的基本定位,也是监管层一以贯之的监管导向。严控跨地域经营的政策与监管层此前的要求是一脉相承的。

不过,在经济规模没有明显增长的前提下,本土区域的客户量、存款量、融资需求相对稳定,随着利率市场化不断推进,中小银行在规模效益、研发和营销投入、品牌效应、风险抵御能力、资本金补充方面均不占优势。尤其是对利息收入业务依赖较大的城商行和农商行,如何强化本土优势,发展财富管理等非息收入来源、提升风控能力是重要考验。

事实上,因经营压力大等因素,近年来中小银行已多次发生兼并重组。

据不完全统计,仅2020年,就发生7起中小银行合并重组案例。其中,2起为城商行,5起为农商行及农信机构,共涉及近30家银行机构。

例如,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凉山州商业银行合并重组设立四川银行;大同银行、长治银行、晋城银行、晋中银行、阳泉市商业银行5家城商行合并重组成立山西银行;榆阳农商行、横山农商行以新设合并的方式发起设立榆林农商银行;铜山农商银行、淮海农商银行、彭城农商银行3家农商行合并组建徐州农商银行。

时代商学院认为,受疫情、历史包袱堆积、区域经济增长乏力、金融科技等因素影响,并随着严控跨区域经营政策实施,中小银行业务经营压力剧增,利润空间受到挤压,流动性风险上升,资产质量也面临进一步暴露压力。中小银行合并重组步伐或加速,部分城商行和农商行或采取报团取暖成立新的跨区域银行或以省内兼并的方式进行重组,通过优秀银行的技术和经营管理输出,来完善内部运营和内控机制,提升经营效率和风控能力,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1月5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村镇银行化解风险改革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支持主发起行向村镇银行补充资本以及协助处置不良贷款,适度有序推进村镇银行改革重组,支持引进合格战略投资者帮助收购和增资等。

可以预见,在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并购浪潮在中小银行中将大面积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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