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深改进行时 转板红利可期

陶书宁
2020-11-16 16:08:52
来源: 时代周报
2020年7月27日,首批32家精选层企业挂牌开市,标志着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措施全部落地实施。精选层的推出有利于提升市场融资功能和定价能力,改善市场流动性。

时代周报记者  陶书宁  发自上海

2019年10月25日,新三板全面深改拉开帷幕。这一年来,利好政策密集出台,不断激活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尤其是精选层的设立及开板,有效激活了中小企业的积极性,也扩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深改一周年,新三板市场发生巨大变化。三板做市指数涨40.68%,其最高曾升穿1200点,一度涨超53.81%,精选层概念股中共有749只股票涨幅翻番。市场累计成交额亦大幅提升。数据显示,截至10月25日,新三板改革启动以来的市场累计成交额达1179.23亿元,同比增长超1倍。

改革并非一蹴而就。近期,监管更频频释放政策信号,市场均在期待转板制度正式落地。

“新三板改革只有起点,没有终点。”10月22日,全国股转公司总经理徐明在2020年金融街论坛年会“金融服务与发展”平行论坛上表示,“未来将围绕如何进一步增强对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服务能力这一核心,持续推进改革创新,积极推动构建支持新三板服务中小企业的政策体系,持续优化新三板市场制度体系,完善新三板市场监管和服务体系”。

精选层落地

作为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三板主要定位于服务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的中小企业。不过,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新三板的局限性也愈加明显,如投资门槛过高、交易不活跃、流动性差等,阻碍了企业的挂牌热情,部分企业先后从新三板摘牌。

时代周报记者统计,截至10月25日,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为8373家。仅看公司数量,新三板无疑是我国最大的股票市场。然而,新三板的流动性问题一直是挥之不去的梦魇。

时代周报记者统计,截至11月6日,2020年以前挂牌的公司中,挂牌以来累计成交额小于1000万元的有1216家,低于1万元的也有121家。其中,鑫盛股份(870867.OC)自2017年2月13日上市以来,累计成交额仅为1.28元。

新三板市场的萧条,也让各路资本望而却步。自2015年4月7日新三板做市指数创出2673.17高点后,便开启了漫漫“熊”途,直到2019年1月16日创下706.67点新低之后,才开始逐渐回升。

2019年10月25日,证监会启动对新三板的深化改革,推出了包括设立精选层、建立转板上市机制、优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允许公开发行等措施在内的一系列政策。

这一改革被视为“新三板改革新政”,是新三板设立以来实施最全面、最彻底的一次综合性改革。

2020年7月27日,首批32家精选层企业挂牌开市,标志着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措施落地实施。

精选层的推出有利于提升市场融资功能和定价能力,改善市场流动性。Choice数据显示,7月27日至10月25日,精选层累计成交金额为198.13亿元,成交数量为14.28亿股。而同期创新层累计成交金额为147.55亿元,成交数量为27.31亿股;基础层成交金额为76.09亿元,成交数量为28.51亿股。

作为服务我国中小民营企业的主阵地,改革后新三板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得到进一步强化。

全国股转公司数据显示,截至10月25日,今年以来,有512家挂牌公司在新三板完成股票发行融资,累计发行股票金额超251亿元,同比上升9.89%。其中,32家首批精选层企业公开发行融资额达94.52亿元。

转板制度呼之欲出

新三板企业数量众多,但交易却不活跃,不少优质公司的价值被低估,这也导致新三板市场沦为一个“过渡板块”,未能有效发挥融资、交易功能。

近年来,在经过早期爆发式增长后,新三板市场逐步陷入低迷状态,申请挂牌公司数量减少,而主动摘牌公司却大幅增加。

Choice数据显示,2012—2020年10月,新三板共有5080家企业摘牌。2016年以前,每年摘牌企业数量不足百家,而2017年开始,摘牌数量迅速飙升,在2019年达到顶峰的1987家。不过,2020年,新三板企业摘牌速度明显放缓,截至10月底,摘牌数量为780家。

从摘牌企业最终去向看,时代周报记者统计,截至2020年11月6日,新三板企业进行转板IPO的企业数量达533家。其中,已上市企业为188家,未上市企业为345家;从整体上市板块看,选择前往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中小板上市的企业数量分别为96家、133家、257家、47家。

分布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中小板的上市企业数量分别为39家、51家、77家、21家。创业板成为新三板企业转板上市首选板块,其次为科创板。

目前,由新三板转板上市的企业均是通过先摘牌再走IPO流程,也就是说,企业需要履行从新三板摘牌并经证监会重新核准程序,在IPO审核过程中与其他企业无异。这客观上造成了重复信披和复杂的申报流程,摘牌再上市也增加了企业的上市成本。

早在2013年,国务院在《有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中,便对新三板符合条件的股票可申请在交易所上市有所指示,随后的“十三五”规划同样提及“建立健全转板机制”。但时隔多年,转板制度一直未能落地。

6月3日,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了精选层公司转板机制,在新三板创新层连续挂牌满一年可进入精选层,在精选层连续挂牌满一年可申请转板,初期试点科创板、创业板,后续有望扩围至所有板块;转板无需核准或注册,性质视为交易场所的变更,最终决定权在相关交易所。

此次《指导意见》落地,明确了精选层转板的时间限制。国信证券认为,将利于盘活存量创新层企业的融资渠道、相关投资者的退出渠道,稳定各方市场参与者的信心。

近期,监管频频释放政策信号,还有更多举措在路上。

10月15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做关于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表示,开展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向科创板、创业板转板上市试点。

10月18日,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未来将着力支持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转板上市。

10月23日,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主任周贵华在2020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证监会发布了转板上市指导意见,沪深交易所正在抓紧制定配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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