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凌科技多处租赁房产未取得房产证,研发投入不及同行

杨志鸿
2020-09-22 10:56:04
来源: 时代商学院

时代商学院研究员 杨志鸿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凌科技”)的主营业务是面向企事业客户提供增值电信服务及信息系统集成解决方案。该公司提供的增值电信服务可分为虚拟专用网服务、企业级互联网接入服务及其他服务,其中虚拟专用网服务为主要收入来源;其他服务主要是为客户提供数据中心托管、云通信产品等服务。

近期,公开消息显示,南凌科技IPO上市申请已获深交所受理。

南凌科技租赁用于办公及研发的房屋由于出租方暂未取得房产证,存在瑕疵。此外,该公司在研发上的投入也远不及同行,在规模相对较小并不占优的情况下,该公司更应当加大自身的研发投入比重。否则,作为技术型企业若研发滞后而丧失竞争力,恐会对其长期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7月21日,时代商学院就以上问题向南凌科技发函询问,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南凌科技IPO基本信息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蒋小明履历光鲜,与董事长持股比例相当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南凌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为陈树林、蒋小明,两人各持35.4%的股份,旗鼓相当。

1996年12月,南凌科技由深圳市星讯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星讯”)与大庆凌志电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凌志”)共同出资设立。

深圳星讯于1996年10月成立时,股东只有刘学忠、孙忠梅和刘永才,刘永才持有70%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同年12月,该公司发生了股权转让及增资,陈树林一举成为第一大股东,持有51%的股份。

而大庆凌志于1994年3月成立,前身为华银电信有限公司。股东是洪有志、李岚,分别持有75%、25%的股份。陈树林于1998年受让了87%的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

作为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树林在大庆凌志担任总经理,直到2017年。在此期间,他同时还是深圳星讯的总经理,大庆国际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世纪南凌数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董事长。

也即是说,陈树林最初既不是南凌科技的股东,也不是南凌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仅是深圳星讯与大庆凌志的职业经理人。

而另一位实际控制人蒋小明于2002年加入南凌科技,其履历可谓光鲜。1992—1998年,蒋小明在联合国职员退休基金担任副总裁,他还曾是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绿地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目前,蒋小明不仅在联合国投资委员会担任委员,还是万盈投资、新媒体实业董事长,赛博国际、海岱柱石、陛通股份、航旅信息等公司的董事。

二、主要办公、科研场所租赁用地未取得房产证

招股书显示,南凌科技的大部分生产及办公用房主要来自租赁,包括在香港租赁的办公场所,合计共9处房屋。

但其中部分房屋的出租方暂未取得房产证,存在瑕疵,包括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16层的办公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琼宇路特发信息科技大厦6层办公场所。两处房产面积合计3185.17平方米,占南凌科技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租赁房产总面积的57.6%。

其中,国际创新中心16层是南凌科技的总部。而深圳市南山区琼宇路特发信息科技大厦6层则主要为南凌科技的科研办公室。

不过,南凌科技表示,上述房产暂无房产证,但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已对此出具相关证明。证明指出,根据《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是全区政府物业的管理部门,代表区政府对政府物业行使所有权、管理权、处分权和产权界定,并进行统一接收、统一登记和统一管理。上述房屋虽尚未取得房产证,但已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述房屋不属于违法、违章建筑,产权不存在任何纠纷。

除此之外,南凌科技租赁的房屋均未履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因此,该等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事项可能导致南凌科技被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如逾期不改正的,则可能被处以罚款。

时代商学院认为,南凌科技存在瑕疵的租赁房屋虽已取得许可证及验收报告等,但依然未取得房产证,且瑕疵房屋为其总部及研发场所,若上述租赁房产被拆除或拆迁、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或者出现重大纠纷,从而导致搬迁期间停工、发生搬迁费用或未能及时找到替代房产等情形,恐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研发投入远不及同行

南凌科技所提供的增值电信业务服务运营管理技术较为复杂,所需具备的技术和标准也在不断更新。一方面,因涉及多门学科知识,服务方案的设计及实施对技术能力要求较高;另一方面,对数据的处理和应用以及对服务后期运维管理要求也在不断提升。因此,这一业务需要运营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以适应发展。

招股说明书显示,2017—2019年,南凌科技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6.22%、6.69%、6.36%;而同行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8.26%、7.68%、7.57%。可见,该公司的研发费用率远不及同行可比公司。

南凌科技表示,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规模相对较小,尚处于发展阶段,研发项目规模较可比公司相对较小。


不过,时代商学院认为,在南凌科技规模相对较小并不占优的情况下,该公司更应当加大自身的研发投入比重。否则,作为技术型企业若研发滞后而丧失竞争力,恐会对其长期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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