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应予以坚持

盛潇岚
2020-09-14 20:27:45
来源: 时代周报

时代周报记者  盛潇岚

“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确立了分业监管的方向。”9月14日,中银国际研究有限公司董事长曹远征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当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服务实体经济明确金融控股公司准入规范有关情况。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吹风会上表示,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统一的股权投资与管理,其控股的金融机构经营具体金融业务,坚持分业经营;《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金控办法》”)的实施不改变我国现行金融业以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为主的格局,是对现行格局的完善和补充。

对于商业银行或可试点控股或设立证券公司的传闻,潘功胜表示,我国现行金融业,以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为主的格局,是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符合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现状,应当予以坚持。

曹远征指出,首先,《金控办法》确定了金融控股在中国的发展前景,过去的控股不是法律、监管意义上的控股,但又是客观存在,这次纳入了监管视野,给出了监管方向。

第二,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有新的调整和安排,既不跟现有的监管架构产生冲突,又为今后的发展提供条件。

第三,商业银行作为一个投资人、股东、管理者和作为一个直接参与者之间要有一个分工,一个比较好的方式是变成子公司,比如理财子公司就是这样成立的。

商业银行在股权管理、政策制定上可以做一些安排,但不干预直接业务,这样就与监管不发生冲突,同时形成一种合力,这也是未来可行的一种模式。

“商业银行不能进行证券业务经营,并不是说不能控股,关键要将持股和经营隔离开,这是核心问题。”曹远征表示。

今年端午节期间,市场曾传出证监会计划向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或将从几大商业银行中选取至少两家试点设立券商。

6月2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时指出,发展高质量投资银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发展决策部署的需要,也是推进和扩大直接融资的重要手段。关于如何推进,有多种路径选择,现尚在讨论中。不管通过何种方式,都不会对现有行业格局形成大的冲击。

由于监管原因,此前银行不能直接持有内地券商牌照。

华泰证券研报指出,目前我国金融行业仍处于商业银行、证券业分业经营的格局,国内银行主要以三种形式触及证券业务,包括在香港设立子公司,在境外从事证券业务;银行间债券市场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与同一集团的兄弟证券公司发生业务协同。

此外,《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潘功胜称,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是我国金融改革的重点工作。央行将继续与相关部门一道,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继续推动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和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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