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保护主义为何不可取?

​陶短房
2020-04-28 01:32:13
来源: 时代周报
澳大利亚于3月29日宣布,将外资收购审查门槛从12亿澳元降至零,负责审查海外收购要约的外国投资审核委员会(FIRB)还将把针对现有申请者和新申请者收购要约的审核期限从30天延长至6个月。

新冠(COVID-19)疫情自暴发至今,仍在全球范围内肆虐,不仅夺去千万人健康乃至生命,也重创了全球经济。

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许多有识之士纷纷呼吁“警惕随之而来的贸易保护主义”。他们指出,原本在疫情暴发之前,由于美国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强力推行贸易保护主义色彩浓厚的“美国优先”,一些国家也起而效尤,狭隘民族主义情绪在经济、社会领域沉渣泛起,贸易保护主义色彩本已相当浓厚,疫情的到来令问题雪上加霜。

和贸易保护主义相伴产生的“投资保护主义”则相对为世人所忽视,但其危害性丝毫不亚于贸易保护主义本身。

澳大利亚于3月29日宣布,将外资收购审查门槛从12亿澳元降至零,负责审查海外收购要约的外国投资审核委员会(FIRB)还将把针对现有申请者和新申请者收购要约的审核期限从30天延长至6个月。对于外界的质疑,澳大利亚联邦政府表示,此举意在“保护本国优质资产和资源免遭外国‘敌意收购’”。随着维珍航空陷入破产危机,一些知情者指出,澳大利亚匆忙推出这道“外资限入墙”,是希望借这道“墙”,避免更多本国“维珍式优质企业、资产”被觊觎他们的外国资本趁虚抢购。

而印度的做法则更是匪夷所思。4月17日,印度工业和国内贸易促进局发布行政命令,规定自即日起,所有“与印度有陆地接壤国家”对印直接投资,必须经由印度联邦政府的审批,即便变更现有外国投资在印企业所有权,也需要得到印度联邦政府的批准。

 “与印度有陆地接壤的国家”只有中国、巴基斯坦、缅甸、孟加拉国、尼泊尔、不丹6个,其中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与印度历史上曾发生战争,早已被“限入”,缅甸、不丹、尼泊尔或小或贫,几乎不具备海外直投能力,其目的显而易见。

然而,正如许多分析家所指出的,这种投资保护主义做法非但无济于事,而且害人害己。

应该认识到,全球化是一种时代的潮流,这种时代潮流是不可阻挡的,产业链的全球化,以及大规模产业的国际大分工,是全球每个大大小小经济体在当今时代赖以生存发展、产业升级和新陈代谢的前提和保证,而投资的自由化、国际化和全球化,则是产业分工合作和经济全球化的基础和保证。

资本自有其逐利性,当一个国家发现“不该来”的资本不请自来,“不该走”的资本无声撤退,理应先检讨自身在市场环境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并在改善本国投资环境等方面下功夫,从而令资本在“来去自由”的前提下,按照自己的意愿流动。不去考虑这些,反倒试图借疫情“限入”“限出”,显然是舍本逐末,也注定只能事倍功半。

不仅如此,在本国企业挣扎在生死线上、或嗷嗷待哺之际对外国投资“限入”,等于切断这些本国“优质企业”的救命水、救命粮,最终只能令它们饿瘦、饿死,最终损失终究要自己来背。

一言以蔽之,疫情当前,各国应将心思放在防疫上,放在疫情后的“重启”上,投资保护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一样,都只能害人害己,平时是如此,疫情期间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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