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普惠金融本质,互联网金融治乱不可因噎废食

来源: 时代周报
章闻(特约评论员)

2020年1月13日,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银行保险业运行、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风险新闻发布会上宣布:2019年末全国实际运营网贷机构248家,较年初下降76%,机构数量、借贷余额及参与人数连续18个月下降。

随着网贷行业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和深化,在2020年将迎来网贷行业的大结局,退出和转型将成为绝大多数平台的最终出路。

与网贷相关的大数据风控、催收等相关行业在近期受到的严厉整顿,更是让这些曾经的风口玩家们体会到一个当年被自己忽视的原则:

互联网金融创新,最关键的不是互联网的技术和渠道,而是遵循金融的风险本质。效率的提升、风控的完善和普惠金融目标的达成,都需要尊重金融的客观规律,对用户和风险的经营保持应有的敬畏之心。

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警惕一种对互联网金融直接全盘否定的倾向:既然互联网金融给行业添了乱子,让社会付出了巨大的代价,那就抓紧时间彻底切割清扫完毕,把与之相关的都全部停掉吧。

实际上,在令人烦心的互金乱象之下,还是有不少金融机构真正按照自己的理解和金融的本源节奏,对金融科技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和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科技工具,确实给普惠金融带来了新的解决思路。

比如网商银行的“310模式(3分钟放贷,1秒钟获贷,0人工干预)”,不仅把每笔小微贷款的成本降低到2.3元左右,更把这种能力输出给了超过50家金融机构。

比如微众银行的“微业贷”已触达超过82万家小微企业,并累计为约22万户民营小微企业提供了信贷服务,这些企业有81%为制造、高科技和批发零售业,有61%是首次获得银行贷款。

技术本身是中性的,我们没必要为之前互金行业的鱼龙混杂、概念满天飞就因噎废食。当然,要想金融行业在金融科技的助力下实现良性发展,也需要各方面的齐心协力。

首先,要明确金融科技的普惠“初心”。

新的技术、产品和模式是否有益于行业和社会,评价的标准应当是有没有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普惠性,有没有对宏观经济整体带来正向的影响。要谨防再次出现以科技为幌子,推动资金脱实向虚的空转行为。

其次,要坚守金融创新的风险“底线”。

不管概念听起来多么有颠覆性,不管名词听起来多么有噱头,金融的风险本质是不容挑战的,也是不可能颠覆的。尤其网贷行业之前那种把次级贷款业务包装成低风险固收产品,然后通过高息、返利等做法卖给无风险意识的“次级投资人”的做法,以后坚决不允许再出现。

最后,监管的范围和力度要及时跟上行业发展的脚步。

互联网金融的一地鸡毛,固然有从业者大干快上、劣币驱逐良币的主观原因,但从客观来看,在行业井喷式发展的过程中,监管的角色一直是缺位的。所以,接下来如何依靠金融科技的力量,推进常态化线上金融风险预警监测机制,运用科技提升金融监管部门的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也应当是相关部门需要抓紧完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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